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分享自己的观点。关于剧情尺度,近些年出品的影视剧,大多把握的非常好,至少不会直接震碎观众的三观。但是,十几年前,当乐哥还是个羞涩小男孩的时候,确实有一些影视剧,“刷新”过我的三观,“粉碎”过我的节操。且听我慢慢道来:《特工》这是一部2002年的电影。这也是那个年代,我看过的,尺度最大的电影。尺度到底有多大呢?小伙伴们可以搜索一下完整版。当时乐哥在看这部影片的时候,一方面震惊于李美琪那种独特的气质(媚与艳),另一方面,被影片中大尺度的情节震碎了三观……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情节:一是李美琪跳钢管舞那一段(后来被删减了);二是组织特殊的“毕业典礼”(也被删减了)……十七年前,这两段剧情的尺度,那是相当的夸张!弱弱的补充一句:当时我是在网吧看的这部电影,屏幕前围了一圈人……画面相当美,不敢想……《色戒》2008年,《色戒》刚上映不久,乐哥有幸看完了这部电影……也许是当时年纪太小,也许是自己的趣味太低级,到目前为止,我依然看不懂导演要表达什么东西!可能导演只想考验观众的定力,所以让影片的尺度能有多大就有多大;也可能汤唯在用另外一种阐述艺术,只是乐哥看不懂。后来看过很多关于该片的影评,但,还是搞不明白:灵与肉、情感与身体之间的联系……到目前为止,我这个俗人,对这部电影印象最深的,就是尺度大……《古惑仔》小伙伴们想必都看过《古惑仔》系列电影吧。这一系列电影,剧情中并没有多少大尺度的镜头,之所以把《古惑仔》列出来,是因为该系列电影的台词和观念“尺度”太大,震碎过乐哥的三观。山鸡的粗鄙之语,片中对于男女关系的开放程度,凌驾于法律道德之上的江湖义气……,仿佛这一切都和我的认知完全相悖,让人倍感凌乱……要说真正的“尺度”,个人认为,《古惑仔》绝对颠覆过无数人的三观!结语其实呢,从纯粹的艺术角度出发,人体本身就有一种神圣之美。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情爱之事,也会越来越看淡。最后呢,衷心希望,国产电影能尽快分级制度。因为,不是每一部电影,都适合全年龄阶段的!
一个城市选美冠军,大学校花,男友是警察,同时也是富二代,女孩并不是傻白甜,结果仍然被拐卖了。当时一个很平常的日子,她素面朝天平静的走在路上,即便如此,依然美的惊心动魄。结果被四个家伙拖上车,被他们强行灌下半瓶高浓度白酒,她瞬间就昏迷不醒。随后就被带到宾馆了。事实上,进宾馆的时候她渐渐恢复了一丢丢意识,她用虚弱的声音向宾馆前台求助,可惜前台不予理会。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没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然而,厄运才刚刚开始。她失去了自由,被几个歹徒轮番折腾,她求救无门,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只知道这里很荒凉,她估计自己被歹徒带到了这里,而且她几乎。三五天的样子吧,她被拐卖,好在一个多月后她被解救回来了。但是已经物是人非。世界上经济贸易中,人口也是货品之一。当然自古也有拐卖人口的行当,比如“牙婆,人牙子,拍花子、拐子”五花八门,越是乱世越是兴盛。连同偷盗、行乞、抢夺、残害,他们是一股暗的势力,是人类社会文明化进程中一直在铲除的毒瘤。做为小老百姓直观感觉,谁家的年轻女孩失踪了,不是被拐就是被害了;街头火车站到处是孩子偷窃行人财务,各种残障儿童买花姑娘行乞,遍地开花,小商小贩做点小买卖的被地头蛇盘剥,到管理松散的省份租地开厂奴工、童工;人口大省出租残疾孩子挣钱,出租艾滋病人;贫困山区的贩卖亲生婴儿;所以不是战争年代才叫乱世。在21世纪前后,缉毒禁毒,解救被拐妇女儿童以教化为目的的明的势力,效果才开始在小老百姓生活中显现。人们开始关注偷窃抢夺的孩子,新疆做为以此扬名全国的人口输出重灾区,自治区向全国承诺,凡是发现新疆籍孩子偷窃,即可向当地辖区报警,因为这些孩子多数都是被拐骗离家的,新疆自治区坚决接这些孩子回家。全国主流媒体集中曝光职业行乞人员、播报解救被拐妇女行动、公审示众人贩等等,以及各地福利院陆续开放的弃婴安全岛,救助站街头巷尾的公告牌等等很多措施。其实都是大家善的一面在努力,攻坚脱贫,这段期间拆灭恶的滋生土壤。2015年期间,我因工作在国家级贫困山区做走访,都是年代隐匿于山沟过活,平稳年代进城谋生,留下衰老残障智力缺陷以及破败棚屋。我问陪同的地方人员,拐卖来的人多吗?答以前哪个村都有大小买来的。我又问现在呢?答正常的都进城了,剩下这些就是残疾找智障,等死的。我最后问,他们有孩子吗?答,谁知道。人贩披着人皮隐匿和伪装了。一段时间把山区的卖到平原,一段时间把平原的卖到岛上,一段时间把好看的卖到厅里,一段时间把有用的卖到屋里。拐骗强掳被打压时,就哄骗巧夺轮上场了。此前警方破过一个云南那边的案子,最后发现卖孩子的是亲爹,亲妈也知道,当地太穷,一年到头种洋芋挣不到几个钱,而每年生个孩子卖就能挣上万,所以他们自产自销,而且天真的认为卖自己的孩子是不犯法的。而且当时警方的力量和科技也不够,丢了基本就找不回来了,所以偷的人也很大胆。行业就越发兴旺了。猖狂是愚昧为首的恶,用穷做外衣,自画成人样的鬼魅,就应该一把火烧他个干干净净。
1996年1月18日,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一农场建筑公司家属院内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凶杀案。被害人任某春,被人杀害在家里。任某春脖子被砍断,双手被砍的就快掉下来了。全身上下有二十多处刀伤。警方经过现场勘察。发现任某春家里没有丢失任何财物,钱包完好无损得放在床头。任某春被砍的血肉模糊,凶手的目的就是至被害人于死地。民警发现任某春家里的土墙有虚土掉下来。从这点可以判断应该是陌生人作案。经过大量走访和调查,民警先后锁定了多条线索,一一进行排查。线索一,任某春爱打麻将,曾经在麻将桌上与人发生。经过警方调查这条线索被排除。线索二,一年前丈夫老丁的工友向他们家借钱,老丁借给了对方。后来老丁多次向工友催促还钱。工友还是没有还。老丁气不过,就找对方去理论。结果和工友发生口角,被工友打伤,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工友因此也被判了一个死缓。任某春对判决一直不服气,多次表示要上诉。会不会因为此事遭到报复呢?经过警方调查,这种可能性也被排除了。线索三,经过法医尸检,任某春生前遭到过性侵。会不会是情杀呢?警方通过走访,了解到任某春在丈夫死后和张姓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张某在格尔木做生意,和自己的妻子是包办婚姻,两个人感情一直不是很好。通过走访张某的妻子,张某的妻子否认他们感情不好。这让民警非常不解,张某的妻子为什么要撒谎呢?民警对张某妻子的日常生活做了进一步调查。发现她是一个很单纯的人,平时就是买菜做饭和外人接触很少。张某和妻子都没有作案时间。案件到此陷入了僵局,所有的线索都断了。然而这一等就是22年。这22年来,负责这起案件的格尔木民警换了好几波。但是每个民警都没有放弃这起案件,不给死者一个说法,他们心里实在难安。2018年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在一起酒驾事件处理中。驾驶人于某采集的DNA和当年案发现场的生物检材高度吻合。确认这一信息后,格尔木警方非常兴奋。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成功的将其抓获。于某被抓后,让民警非常吃惊。因为嫌疑人之前他们曾经调查过,但当时嫌疑人有人证,被排除了作案时间。面对证据于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时单位见任某春死了丈夫,单位决定给任某春发放一些救济款。当天于某和几个领导在外面吃了饭喝了酒。晚上他们到任某春家送救济报告,在家里打了一会麻将。后来他们都离开了,各自回到了家。回到家后,于某想起任某春漂亮的脸蛋,丰满的身材,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来到了任某春家,发现钥匙在房门上插着,就打门进去了。任某春看到他来了,也没有起疑心,他慌称忘了东西,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威胁任某春脱掉衣服,任某春是一个烈性女子,就是坚持不脱。情急之下于某向任某春胳膊砍了两下。任某春被于某的举动吓坏了,立马脱掉了自己的衣服,发生了关系。完事后于某害怕任某春报案,残忍的杀害了她。于某足足砍了任某春两分钟,任某春被砍的全身是伤,面目全非。事后于某清理了自己留下的指纹,锁了门,逃跑。回到家后,躺在外屋睡了。父母睡在里屋,并没有发现他出去。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单纯性精神症的病因:遗传因素,在此病的发生中起重要作用。与病人血源关系越近、亲属中患病的人数越多,患病的风险度越大。神经发育,有研究提出精神症的发生可能与神经发育异常有关。神经生化,主要包括多巴胺假说、谷氨酸假说、5-羟色胺假说、γ-氨基丁酸假说。心理社会因素,尽管许多研究表明精神症的发生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但尚未发现任何心理社会因素能决定精神症的产生。
理伦上讲,男子有目的去灌醉女子,从而为发生性关系创造条件,客观的说,是构成罪。何为罪,就是违背妇女的性权利(权,)在妇女不同意的前提下,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女性要在自愿的条件下与男人,才不会构成罪,但这名男子为满足自己的私欲,灌醉女子,从而在女子无力反抗的情况下,轻松与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在法律层面上讲,属于使用其他手段,如灌醉和麻醉,使妇女无法抗拒或不能抗拒的行为,同样违背妇女的意志,构成罪。只要女子保护好证据,提出控告,男子是会被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