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来消除零回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目前国家实施监护人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专案人员定期随访的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的监护人我是精神科医生,经常收治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关于患者的监护人问题,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患者本身有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时配偶是第一监护人,没有配偶父母是第一监护人,除外父母的话就是子女和其它直系亲属为患者监护人。但有些极端的情况,患者确实没有上述监护人,或者因为父母年迈力监护,或依法放弃监护权情况,监护权会转移到基层组织,一般是村委会和社区。举个例子,我们在院的患者中就有这样的例子,患者父母年事已高,表示无力监护和治疗患者,将患者交到村委会要求放弃监护权,村委会就会暂时承担患者监护责任,作为送诊主题,将其送来住院治疗,并代替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接送患者出入院。直到联系到民政部门,再转交 到民政部门下属的精神病院继续住院治疗。国家对于谁来当监护人,监护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分配什么义务,都有明确规定,而且符合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办法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还可以每月定期领取护理患者的相关补助。政策确实是不错了。监护人需要承担的义务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有护理费补助拿,当然也有其应该承担的义务,比如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监护,督促其按时服药,一旦患者出现病情反复,或出现明显的冲动紊乱行为,存在肇事肇祸的潜在风险,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尽快通知社区精神病防治专员,或是直接通知辖区派出所,在必要的情况下,协助派出所人员将患者送入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监护人可以无法约束管理患者,但起码应该告知相关人员,或打求助110,起码要将可能出现的肇事肇祸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如果患者真的出现肇事肇祸的行为,监护人是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的疑问有所解释,监护人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很多患者肇事肇祸的行为,不一定是因为精神症状多么严重,有可能就是因为监护人疏于管理,任由患者发展,才最终肇事肇祸。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私信留言,我会帮你解答的。谢谢关注!
被精神病人伤害了,就好比迷路了误入了原始大森林,碰到了豺狠虎豹,是没有机会投诉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预防为主,但凡有点常识的人,看到精神病人都会能作出准确的判断,突然性的被进攻是防备不了的,但这样没有预兆的行为应该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应该是可以作出判断的。你想一想精神病人能和正常人一样吗?眼光是骗不了人的,他们的目光应该是呆滞的混散的,语言也会是前言不搭后语的。碰到这样的人,聪明的人会小心向后撤退,逃之夭夭,并且会拨打報警,由专业人员将他们带离。我不是专业人员,只是谈了一点看法而已!
1、法律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规定:(1)法定监护。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监护人;(2)指定监护。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