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6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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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在法庭上说到其是受法子英胁迫,不是自己主观意愿,是的,意图把自己说成是胁从犯,而不是主犯,从而减轻自己的罪责,争取判个死刑不立即执行,即死缓。判处死缓后,两年内表现较好,可改为无期,从而保住自己的性命。
但,有大量证据证明其主观恶性较大,并非胁从犯,而是主犯,理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坚决支持法院对其死刑判决,告慰受害人及其家属。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郭某明结婚10年不上班,靠妻子每个月2000多块的工资养活他和他与前妻生的女儿。妻子患癌之后,郭某拒绝拿钱给她治病,只想将她送去寺庙静养。妻子病亡之后,郭某又要分割她父母买的房子。
徐丽是家里的,上面有一个姐姐,父母是普通工人。她家属于中产阶级家庭,父母有退休金,家里有几套房子,其中有一套房子的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
徐丽36岁时经同事介绍认识了郭某明,并与他结婚。郭某明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他与前妻生了一个女儿。
徐丽认识郭某明的时候,他的女儿才几个月大。两人结婚后,郭某明以照顾女儿为由拒绝上班。
其实,当时郭某明的母亲才60多岁,他可以把女儿交给母亲带的,但是他以母亲年龄大为由,不让母亲带女儿。
无奈之下,徐丽只好暂时同意郭某明在家带孩子。她想着等女儿上了幼儿园之后,郭某明就可以上班了。
可谁知道,女儿上了幼儿园之后,郭某明仍然不上班,天天只接送女儿上下学,买菜做饭给女儿吃。
徐丽每个月只有2000多块,根本不够家庭的开支,她叫郭某明找工作。他拒绝了,说他上班之后就无法全心全意照顾女儿了。
亲朋好友见到郭某明一个大男人长期不上班,他们都看不下去了,叫他去找工作。对此,郭某明还嫌他们多管闲事,他根本还没到揭不开锅的程度。
郭某明叫他的亲朋好友不要杞人忧天,若他真的揭不开锅,他可以卖房子换生活费的。而且还有徐丽在撑着,他根本不需要工作。
郭某明不上班,养家的重担全压在徐丽身上,让她非常压抑,心情不好。有时候,徐丽实在支撑不下去了,她又叫郭某明找工作,郭某明不乐意了,还把她打了。
郭某明已经打过徐丽好多次了,有一次把她打进了医院,住了25天医院。
徐丽住院期间都是她80多岁的母亲和姐姐照顾的,母亲晚上守夜,姐姐白天给她送饭。
而郭某明只在家继续着日复一日地照顾他的女儿,从来没去医院看望过徐丽。
被家暴过几次之后,徐丽不敢再叫郭某明找工作了,接受赚钱养家的事实。有时候,徐丽过得实在压抑,她向父母诉苦。
父母很心疼徐丽,他们除了会补贴她一些生活费之外,还建议她与郭某明离婚。
徐丽把父母的建议告诉了她的同事,那个同事就是当初介绍她认识郭某明的人。
徐丽的同事叫她看开一点,郭某明除了不上班之外,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而且他们夫妻之间又没有原则性的问题,不要轻易离婚。
徐丽想了想,觉得同事说得没错,而且她已经年纪不轻了。她怕万一离婚以后找不到合适的伴侣,于是她就将就着和郭某明过日子了。
就这样徐丽很压抑地和郭某明过着日子,他们结婚几年,许丽都没有生育自己的孩子。
哪个女人不想做母亲,徐丽也很想生育一个孩子。但是郭某明不同意,他觉得他们好好培养他与前妻生的女儿就可以了,没必要再生一个孩子增加负担。
徐丽和郭某明结婚十年了,他一直都没有上班。由于长期的压抑,让徐丽心情非常差,身体不舒服。
2017年11月,徐丽由于身体不舒服,到当地的医院被查出癌症。查出癌症之后,徐丽非常害怕,当时她没有钱,然后她跪在郭某明的面前求他给钱她去北京治疗。
郭某明一分钱都不给。无奈之下,徐丽只能够用自己的信用卡取了12000。然后,她的父亲从他的一个外甥那里借了三万块钱。
徐丽的姐姐又拿出来一万块钱,就这样,他们凑了几万块去北京了。
凑够手术费之后,徐丽的家人要求郭某明陪她去北京治疗。郭某明为了照顾他的女儿,他没陪徐丽去北京。
郭某明怕别人说闲话,他爱面子,只好让去照顾徐丽。郭某明说他是一个男人,徐丽是女人,他不方便照顾女人。
郭某明作为一个丈夫,丈夫照顾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什么不方便的?不是不方便照顾徐丽,只是他不想给她治病而已。
郭某明不方便照顾妻子,但他却方便照顾他的女儿。
他的女儿也是个女人,而且已经10岁,开始发育了。他照顾他女儿却没说不方便,接送她上下学,每天做好一顿三餐,反而把女儿照顾得非常好。
郭某明说他让去照顾徐丽的,而且带了三万块,他们家是有出钱出力的。
但是他没想到,一个70多岁的老人本身就需要别人照顾,怎么反过来照顾一个病人呢?
郭某明自己不去照顾徐丽,他又叫了徐丽的姐姐去北京照顾她。徐丽的姐姐说他作为丈夫的应该去照顾徐丽,但是他坚决要以照顾孩子为由,拒绝去北京。
徐丽的姐姐说孩子可以交给她来照顾,让郭某明照顾徐丽。但郭某明坚决反对,他说女儿从小到大都是他照顾的,他不放心别人照顾他女儿。
徐丽患癌,作为丈夫的应该立马过去照顾和陪伴。毕竟他女儿可以交给其他人照顾,但是郭某明就是不愿意这样子。徐丽的娘家人知道那是郭某明想抛弃她,不给她治病。
郭某明结婚后一直没上班,徐丽没有想过抛弃他,而她一患癌了,郭某明立马要抛弃她,这让徐丽的娘家人非常生气。
最后,徐丽的姐姐不得不去北京照顾她。事后,郭某明还说他不是不愿意去,而是他已经跟徐丽的娘家人商量过了,他们没有反对,所以他就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
郭某明不认为自己抛弃妻子,他对妻子的生病也是非常积极的,也很想把妻子的病治好。
徐丽在北京,郭某明在江西,他为了女儿,可以不去照顾徐丽。但是徐丽回到江西之后,他仍然以照顾女儿为由拒绝去医院照顾徐丽,这真的让人说不过去。
徐丽在北京治疗一个星期之后回到江西,她身体还很虚弱,病情又严重,还插着食管,回来时在火车上已经晕倒了。
郭某明没有把徐丽送去医院,或者送回自己的家,而是把她送回了娘家。
郭某明说,他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因为徐丽的娘家人比较多,照顾她的话比较方便。
当时,徐丽已经晕倒了。这么严重送进医院不是更加方便吗?有医生在照顾,有危险可以随时叫医生。
徐丽被送回娘家,她的娘家人虽然很生气,但是没有拒绝照顾徐丽,也没有说什么。
但是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说什么,导致郭某明认为他们是同意他把徐丽送回去的。
事后郭某明还说,如果他知道他们不同意他把徐丽送回娘家的话,他完全可以自己照顾徐丽的,而且就算他没时间照顾徐丽,他也可以请人的。
主持人问郭某明把徐丽送回娘家,有没有经过徐丽本人的同意?
郭某明说,他没和徐丽沟通过,是妈这样提议的,而且他觉得妈的提议也是合理的。
郭某明觉得徐丽是同意的,她做完手术后不能够说话,他去看她的时候,因为她没有表现出不愿意住在娘家,所以他就同意送徐丽回娘家。
郭某明认为把徐丽送回娘家是最好的安排,因为他要照顾他10岁的女儿,每天要接送上下学,还要做饭给女儿吃。如果把徐丽送回婆家的话,他就没有时间顾及到徐丽了。
主持人问郭某明,把徐丽送回娘家的时候,有没有和她娘家人商量过?
他说没有商量过,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徐丽和她的娘家人的关系不错,而且他自己也和徐丽的娘家人的感情非常好,他把徐丽送回娘家的时候,她娘家人都没有拒绝。所以他就认为徐丽的娘家人是接受她回娘家的。
徐丽80多岁的父母看到她被郭某明强硬送回娘家,他们除了心疼女儿之外,对郭某明的做法还是很愤怒的,但他们还是没有说什么,毕竟那个是自己的女儿。
就因为他们没有说话,导致那个人面兽心的郭某明认为他们没有意见。
郭某明说他们的家的房子小,徐丽娘家的房子很大,而且是新的,送回去有助于她养病。
可是徐丽娘家楼上那一家人正好在装修,每天都非常发出很多噪音,严重影响了徐丽休息,导致她恢复得不好。
有一天,徐丽80多岁的母亲帮她洗澡,发现她脖子上有一片鲜红的。
亲急了,猜到她可能病情复发了。徐丽也猜到了,但是她还是安慰亲,说不要急,不要害怕。
亲立马打给大女儿,叫大女儿带徐丽去当地的肿瘤医院复查。
随后,徐丽还打给郭某明,叫他给点钱去看病。郭某明拒绝拿出一分钱,而且还不同意徐丽治病了。他想让徐丽接受保守治疗,喝中药,他不相信西医。后来他甚至连中医都不信了,想直接送徐丽去寺庙自生自灭。
徐丽在当地转了好几家医院,住院出院都是娘家人帮她办的,做手术还是她的姐姐帮她签字的,看病的钱刷她的信用卡。
郭某明拒绝去医院看望,并且拒绝签字做手术。他要求送徐丽去寺庙静养,说这样对身体好,病人就应该这样。
徐丽在当地几家医院住院做手术,郭某明仍然没有去照顾她。他还是一心一意的照顾他的女儿,他说他的能力有限,他无法顾及到妻子。
他不想既要照顾妻子,又要照顾女儿,这样的话会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他不想因妻子的事而影响到他的家庭。
因此郭某明坚决反对徐丽的娘家人说他对徐丽不管不顾,这一切只因他能力有限,他要照顾他的女儿。
徐丽在当地治疗的时候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郭某明仍然都没有去医院看望过她。徐丽的娘家人就打叫她的婆婆去看一下她,后来她的婆婆去看过了,但是郭某明还没有去。
2018年7月27日早上,徐丽喝了一点点牛奶之后,身体不舒服,呼吸困难,要马上抢救。
徐丽临走之前,她才看清楚郭某明的为人。那时候她特别后悔,不过后悔已经晚了。
徐丽跟妈妈说,她没有想到郭某明是这样对她的。
亲知道徐丽病情严重了,她跪在医生面前,求医生救徐丽,并哭晕过去了。
后来,徐丽因抢救无效走了。直到她走之前,郭某明仍然没有出现。
对此,郭某明给出的解释就是徐丽的娘家人只告诉他的妈妈,没有告诉他,所以他不知道徐丽下过两次病危通知书。
而且他的妈妈又没将这件事告诉他,所以他没去医院这不能怪他,只怪徐丽的娘家人做得不够好,他们只通知他的母亲,而不通知他。他作为丈夫,首先应该要通知他的。
由此至终,郭某明对于自己的行为都没有一丝丝愧疚,他甚至还觉得自己很委屈。他觉得他做任何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做到了最好的安排。
徐丽80多岁的父母在现场听着郭某明了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他们气得老泪纵横,一度想离开现场。
徐丽走的那天,当时还在医院,郭某明出现了,但他不是为了处理徐丽的后事,而是第一时间就把徐丽的所有资料都拿走了。
徐丽的姐姐看到郭某明,非常气愤,立马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郭某明觉得自己有点理亏,所以他没有还手。
徐丽去世后,郭某明拿着她所有的资料跑去她的单位,向她的单位要她的遗产。
徐丽的遗产包括社保、养老金、抚恤金,重大疾病基金,还有少量工资和丧葬费。
徐丽的单位觉得她的遗产不能够让郭某明一个人全拿走,必须要让郭某明和她的娘家人共同协商确定怎么分配她的遗产。
由于两家人要求分割徐丽的遗产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所以她的单位拒绝把她的遗产拿出来。
随后,郭某明把徐丽的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她的单位马上把她的遗产给他。
徐丽的父亲有一个古董的花瓶,还有一个古铜锁,古钱币和一套连号的。本来,这些古董都是由徐丽的父亲保管的。
有一次,徐丽听说有古董鉴宝专家到了南昌,并住在南昌的一个酒店。然后徐丽咨询过父亲的意见,拿着那些古董给专家鉴别真假。
之后,徐丽就把那些古董带回婆家。她有一个保险柜,她跟父亲说让把那些古董放进她的保险柜,父亲同意了。
就这样,徐丽父亲的古董就放进了她的保险柜,由她保管。但是徐丽去世之后,郭某明立马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收走了,连那个保险柜的钥匙也收走了。
徐丽的娘家人害怕那些古董被郭某明占为己有,郭某明不承认见过那些古董,他说之前听徐丽说过她家有一个古董花瓶,但是他不承认自己见过。
而事实上,郭某明是有见过那个古董花瓶的,他还说那个古董花瓶是假的,不是真品。而在现场,他口口声声不承认自己见过那个花瓶,就是为了想独占那个花瓶。
后来,徐丽的娘家人到她婆家找那个古董花瓶,可惜没找到,那个花瓶已不知去向了。
徐丽的娘家人要求郭某明把属于他们的古董都要还给他们,如果不还给他们的话,徐丽的遗产就必须要三七分,娘家人占70%,郭某明占30%。
郭某明不同意这个分配方案,他坚持说他的女儿也够继承徐丽的遗产。
徐丽的娘家人觉得郭某明的女儿不是徐丽的亲生女儿,没有继承权。所以两家人最终没有统一意见,并僵持了两年。
到了2020年,郭某明见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就要求上《金牌调解》。
徐丽的姐姐说她患上癌症,那是因为郭某明结婚10年不工作而导致她抑郁而患病的,郭某明是罪魁祸首。
郭某明承认自己结婚10年没有工作,但是他没有工作,并没有增加徐丽的负担,因为他是有积蓄的,他还有房子,他卖房子来度过难关。
而且他觉得他不上班,他的家庭还能正常运转,夫妻感情也很好,虽然他们也有吵架,但是他们主要是因教育女儿的问题而引起的吵架。
他不需要别人来评价他的家庭,他有权选择他喜欢的生活,他也不喜欢别人评价他的生活,他不想上班就不上班。
徐丽去北京做手术,在南昌当地多家医院治疗,他都没有及时出现,那是因为他要照顾他的女儿。
他不想因为徐丽患癌而忽略了他的女儿,他不想把自己的家庭搞得这么崩溃,而且他们两夫妻的感情很好,不存在有什么矛盾。
他觉得他不去医院照顾徐丽,徐丽也应该会体谅他的。他们的感情非常好,如果感情不好的话,早就离婚了。
其实徐丽生病之后,郭某明就和她分居了。郭某明怕徐丽拖累他,不愿意掏钱为她治病。
而徐丽去世之后,他就立马去她的单位要求拿走她的遗产。
徐丽的娘家人说郭某明的女儿不是徐丽的亲生,他女儿不能够继承她的遗产。
对此,郭某明就跳了起来,他说之前他的女儿一直叫徐丽的父母为外公外婆,而如今许丽一走,他们就不承认这个外孙女了。这样的话,他不想调解了。
女儿是郭某明的的底线,谁说到女儿的利益或者是谁说女儿的半句不好,他都会跟谁急。
郭某明又拿出了一堆资料,说明他女儿是有权继承徐丽的遗产。
法律规定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或者继子女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现场的律师看了郭某明提供的资料之后,证实他的女儿确实是有权继承徐丽的遗产。这样郭某明悬着的心放下来了,于是他又坐下来接受调解。
郭某明要求分割徐丽的遗产,既包括她的丧葬费,抚恤金,还有工资,重大疾病基金,又包括她名下的一套房子。
他说不仅他要分割徐丽的遗产,而且他的女儿也要分割,反正他女儿能权继承徐丽的遗产的,他都必须要争取,一分都不能少。
徐丽名下的那套房子是她妈妈一次性付款买的,房产证上写她父母,还有她姐姐和她,四个人的名字。
徐丽的娘家人觉得这套房子是她母亲买的,绝对不会给郭某明和他的女儿。
郭某明却不这么认为,他说不管房子是徐丽的婚前财产,还是她的婚后财产,反正他和他女儿都有继承权,一定要分割房子。
郭某明不仅想分徐丽的所有的遗产,而且还想着她娘家人的两套房子,她娘家人拆迁了还有100多万的现金,这些他也想得到。
徐丽的姐姐骂他无耻,这些都跟他没有关系的,叫他想都别想。
徐丽的父母说,郭某明的女儿不是他们的亲生外孙女,如果是他们的亲生外孙女的话,他们可以送她一套房子也无所谓。
而且郭某明不是一个好人,他们的女儿有这个结果,与他有一定的关系,所以他们绝对不可以把房子分给郭某明两父女。
郭某明只想平分徐丽的遗产,而徐丽的父母则是要三七分。
徐丽名下的房子虽然不是她购买的,但是房产证有她的名字,也就是说她有份额的。她去世之后,这个份额就成为了遗产。她的丈夫,女儿和父母都可以分配她的遗产。
因为房产证有四个人的名字,徐丽只占1/4的份额,所以郭某明两父女和她的父母一起分配。分配的比例如无意外一般都是平均分配。这样的话,郭某明和他的女儿就可以各得到1/16的份额。
徐丽的家人听到律师这个意见之后,他们坚决不接受。
郭某明和徐丽结婚之后,也出钱给他买了一套房子,那一套房子写了郭某明和的名字。徐丽的娘家人也要一起分割这一套房子。
对此,郭某明却说这个房子是赠予给他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丽父母不能分割他的财产。
之前徐丽的父母向法院上诉,要求分割郭某明的那套房子。但是后来他们撤诉了,据说是咨询过有关专业人员的意见,说郭某明名下的房子与徐丽名下的房子性质不同,他们不可以分割。
现场的律师叫郭某明拿出证据,证明那个房子是赠予给他的,如果拿不出证明就无法说明那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这样必须要拿出来分割。
现场的调解人员建议郭某明放弃分割徐丽名下的房子,不管出于亲情也好,还是出于感情。一开始郭某明接受了调解人员的建议,放弃了分割房子。
这让徐丽的父母感动得又是老泪纵横的,非常感激他。两个老人还差一点跪在他的面前,谢谢他注重感情,不分割他们的房子。
可最后,当主持人拿出一张协议叫郭某明签名,说明他自愿放弃分割徐丽名下的房子时,他却反悔了。
他说感情归感情,但是那套房子他还需要分割的,因为他还要为他女儿的考虑,他要留一点财产给他女儿,所以他必须要争取。
调解没有结果之下,郭某明拿着行李离开了现场。
本来那套房子不是徐丽买的,只有房产证有她的名字,最后却搞出了这么大的麻烦。
如果徐丽的娘家人多一点法律知识,要知道婚前财产和遗产的区别,早点做好准备,郭某明和他的女儿就不能分割他们的房子了。
徐丽和她的娘家人早就知道郭某明是这样的一个无耻之徒,如果徐丽立一个遗嘱的话,郭某明两父女就不会分割他们的房子了。
如果徐丽早之前听取父母的意见,和郭某明离婚,那郭某明两父女就不会分割他们的房子了。
如果……
只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希望郭某明能以德报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争。
环境可以塑造一个人!
郭某明十年没有上班,就算家里有金矿,也会挖空,所以他心里就变得非常焦虑,能够争取的东西就一定要争取,一分也不能少。
做事要先学会做人。如此贪婪无耻的人,只会给女儿树立一个榜样,将来身边的人也会这样对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