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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的儿子会杀妈妈吗(抑郁症母亲杀害亲生孩子已报案家人不追究责)

抑郁症母亲杀害亲生孩子已报案家人不追究责

可以继续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受害人因被打而患重度抑郁症存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存的情况。民事诉讼程序仅是追究行为事责任的诉讼程序。该程序不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时也与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因此受害人可以继续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2、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检察院没有提起,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抑郁症患者有倾向吗

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情绪疾病,患者会有严重的情绪抑郁,智力低下,兴趣减退,活动减少,甚至一些自伤害的思想和行为。

抑郁症在病情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通常有一定的倾向,但一般没有的倾向。一般认为,没有暴力倾向,如果明确患有抑郁症,就必须尽快进行心理护理,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及时给予干预。家属也要在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爱的同时,同时应用一些抗抑郁的药物来共同进行调理,才有利于恢复的。


求助!我的朋友有抑郁症,而他的家长坚信是

我是从事心理学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老师左叔,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你说的这种情况我在心理咨询过程中也遇到过,我给你先讲一个我在14年前遇到的案例。

第一,我遇到的此类案例及结果;我记得那是2006年,我作为心理咨询师还没有出师,跟随我们当地一家医院心理科的老师实习;我先解释一下,我的老师是神经科医生,又是心理咨询师,有处方权。有一天一位来访者在其母亲陪同下来做心理治疗,经老师诊断,这位来访者属于双相障碍,即情感障碍,来做心理治疗时正是躁狂发作时期;老师给来访者的母亲建议立即去我们当地一家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告诉来访者的母亲,躁狂发作有时会出现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情况;可是,这位来访者的母亲确认为儿子的病是因为儿媳妇造成的,根本不需要住院治疗,老师再三坚持让他们精神病专科医院接受治疗;可这位来访者的母亲却说,没有多大的事,我回去给孩子找个阴阳先生,讲究一下就好了。

过来一个多月,老师说那个躁狂病人把自己的媳妇杀了。老师说,他们没有去医院住院治疗,而是来访者的母亲请了一位阴阳先生来家里搞迷信活动,驱鬼、烧纸、拜神;驱鬼结束时,阴阳先生告诉来访者的母亲,在你儿子的枕头下面放一把菜刀辟邪;当天晚上凌晨一时许,来访者躁狂发作,拿起刀把自己的媳妇砍死。

第二,我对你的建议,作为心理咨询工作者,一是你朋友的抑郁症是已经确诊的抑郁症吗?如果是请一定要去医院接受药物治疗,此点不可忽视;二是你作为朋友,要做好你朋友家长的思想工作,要告诉他们,抑郁症不是鬼神作祟,而是患者自己出了问题,或者是患者的家庭环境及家庭支持出了问题,家长要改变对患者的认识,改变对精神疾病的认识;三是精神病学和临床心理学常年的研究证实,抑郁症的发病既与遗传有关,也与家庭教育、家庭环境、自我认识等有关,还与患者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关,怎么能和鬼神扯上关系?四是抑郁症患者发病的一个主要原因就与有没有良好的家庭支持有关系,家人对患者的认可、支持、接纳是患者病情好转、抑郁症治愈的重要条件;五是抑郁症患者基本都有自我贬低、的意念或行为,如果患者不接受规范的治疗,没有得到家庭的心理支持,有可能就会加重患者的意念和促使患者采取行为。

因此,家长不能忽视这个问题,要及时让患者就诊接受治疗;你作为朋友,既要陪伴你的抑郁症朋友,又要不耐烦的做通你朋友家长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改变看法,带孩子去医院做治疗。

希望心理老师左叔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不同的看法请在心理老师左叔的评论区留言,我们可以继续探讨,分享彼此的观点。

再次感谢你对心理老师左叔的邀请!

离婚一天的年轻母亲,把儿子从宾馆四楼扔下

这个女人的心太狠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何况老虎都不会吃自己的孩子,你作为妈妈怎么能忍心把自己的孩子抛到楼下去呢?不管你在生活中遭遇到了什么样不公平的待遇,都不应该把气撒到孩子身上,不能去伤害孩子。

事件是发生的地点:湖南省武冈市庆丰路某宾馆,事情的详情如下:2月14日11点,罪嫌疑人张某香,女,35岁,湖南耒阳人,2月23日与丈夫离婚。

因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中与前夫发生争吵,随将四岁的小儿子从所住宾馆四楼抛下,导致小孩脑袋撞上突出的阳台,溅出一滩鲜血后,坠落在地面,现场惨烈。

张某香育有两个儿子,大的六岁,小的四岁。因为夫妻之间的矛盾,于2月23日办理离婚手续,约定大儿子归女方抚养,小儿子又男方抚养。

离婚手续办完后,女方向男方提出带小儿子最后一晚,得到许可后便带两个儿子在某宾馆四楼开了一个房间住下。24日上午11时左右,男方在去宾馆的途中向女方打索要儿子时,双方在中发生争吵。随后男方听见里有大儿子的哭喊声:“”妈妈,不要,妈妈不要“,赶忙冲上楼去。发现门被反锁,破门而入后,发现惨案已经发生,四岁的小儿子已从窗户口快速向楼下坠出去了。

事故发生后,小男孩先是可能被室外的电线绊住了,缓冲了坠落的力度,同时正好在男童坠下的地方,有一户居民用泡沫盒装着松软泥土的种菜盒,两次幸运最终使得小男孩捡回一条命。作为孩子的母亲,即便夫妻离婚,也应该想办法好好保护两个孩子不受伤害,不能把大人生活中的不幸牵扯到孩子身上,对孩子的身心和成长造成影响,更不能伤害孩子。你从四楼把孩子扔下去,那这就是故意,是犯罪,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即便孩子是你生下来的,是你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你也没权利剥夺他的生命。

我只能说作为母亲,你太狠心了。你太对不起你的孩子了。不仅仅是你的小儿子,连你的大儿子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都会因为这件事情留下阴影,也许这个阴影会一辈子伴随着他们。

最后奉劝朋友们,夫妻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影响到孩子,更不能由于当时的不冷静而伤害孩子,否则你们会后悔一辈子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有不妥之处,还请见谅!欢迎朋友们指正,提出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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