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一个吧,我们邻村有个单身汉,家里就住一个很低矮的房子,但他有个特异功能——村里人有谁被蝎子蛰到后都去找他,一般都是这种情况,人只进院,不进屋。进了院子喊一句:叔啊(伯啊),我被蝎子蛰了,你给看看吧。说完就在院子里等着,很少有人进屋的。如果主人在家,这时屋里就会回话:行了,我知道了,回去吧,一会儿就不疼了。也不按摩,也不上药,没有任何的医疗手段,姑且称这个为医疗吧,因为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词语来表达这个治疗过程。经过这番对话后,来人就回家了,说来奇怪,这么一折腾,被蛰的人就不怎么疼了。当时还小,我们总觉得这是蝎子精变的,对他很是敬畏。我听有人进去过他的屋子的人说,他家的抽屉、衣柜、被褥下都是蝎子。这事听起来很神奇,可惜我没亲身经历过。
这问题很怪,要知道精神疾病患者在精神病院里治疗的目的,就是回归社会。不管轻如神经症、失眠症,重如精神症,器质性精神障碍,酒精所致精神障碍,治疗的目的都是为了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如果不回归社会,难道只要发病,就要远离社会吗?那精神疾病患者就真的暗无天日了。首先要明确的是,任何一种精神疾病经过治疗,都是可以缓解的。即使严重如精神症,经过系统的治疗,也依然可以缓解精神症状,恢复患者的社会功能,回归到社会中去。这一点是得到包括医学界和广大社会共识的。比如最新的诊断标准中,精神症就有精神症完全缓解的分期,而我国的精神障碍管理系统,不单单包括精神症这样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各类信息,更是通过定期发药,诊断复合,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等手段,帮助精神症患者回归社会大家庭。甚至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地方,社区一级还在尝试更多帮助患者回归社会的方法。比如定期家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如协助办理低保,或帮助安排适合的工作,或协助解决家庭问题等等。其实在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回归社会方面,可能一些欧美国家尝试的更多,做的更好。比如之前看过报道,美国的一些社区尝试建立社区工厂,雇佣康复后的精神障碍患者,或者一些找工作有困难的残疾人。用工作的机会代替直接发放补助,让精神障碍患者活的更有尊严,更容易对自己认同,也更容易重新融入社会。那么反方的意见呢?精神患者不应该回归社会呢?一小部分患者因为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需要在医院长时间住院治疗。但那一定是精神患者群体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患者是完全可以回归社会的。那么病情缓解的很好,可以回归社会,我们还要人为的设置障碍吗?就因为他曾经患过精神疾病?这不就是裸的歧视吗?确定应该存在吗?保守估计,因为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早已超过1亿人。这其中很多人原本就一直在社会之中,可能你的身边也会有这样的朋友。在非发作期,他们和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正常工作,正常生活。这样的人本身也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一员,难道我们要排斥他?就因为他曾经患病??这是疾病啊,可以被治疗的疾病,不应该也不能够被歧视,被看不起,被区别对待。精神患者只是生病的人,治好了病当然要回归社会,任何人也没有权利阻止他们回归原本的生活。
按照有关理论,精神病人对自己的病是不自知状态,就是不知道自己有病,不承认自己有病。她们基本上是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当中。发现精神病人建议及时联系家人送医治疗。因为一般家庭对精神病是毫无办法的,必须有专业知识。现实生活中的精神病人是很多见的,要特别警惕武疯子接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