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判刑,但一般会减轻、免除处罚。我国规定犯罪叫胁从犯。
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在我国犯罪一般是认定为胁从犯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也是要进行严格的法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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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析材料:中学生小王受校外“大哥”的影响,说明小王交友不慎;经常旷课、抽烟、上网吧说明小王缺乏自我约束、纪律意识淡薄;父母对此不闻不问说明家庭保护缺失;后来小王与“大哥”一起持刀抢劫时被抓说明小王法律意识淡薄等.
(2)根据教材知识,预防违法犯罪可从以下角度回答:①防微杜渐②加强道德修养③增强法律意识.
故答案为:
(1)交友不慎;缺乏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制观念淡薄;父母没有尽到家庭保护的责任,管理松懈;学校保护不力等等(任答3个小点即可得5分)
(2)①作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律的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2分)②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积极不良心理和行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2分)③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预防违法犯罪.(2分)
谢邀。
从模糊画面和时间段分析,应为疑犯本人在运尸过程中留下的。
一,来女士应该凌晨被杀的,12点半已经死在床上了!疑犯12点半上厕所是自己舒气和探看外面天气情况。
二,半夜三更,小区住楼在雨声中静寂。此时外面下大雨,正是疑犯抛尸最佳时节,凌晨3点多外面抛尸基本完成。
三,来女士新房不是在装修吗?若事先借来电锯切割,一小时内就能把尸体分成几个部分,然后分尸袋装下楼抛尸。
四,足有五个钟头的作案时间是可以完成了,5点半,来女士不见了!
五,疑犯早晨安排女儿上学,回家细致整理环境,不留一点血迹,使事后警犬无法嗅闻到。
六,当今刑事科学技术精细,是一门公安特色科学,侦查靠科学技术说话。现在的刑事案件很少有刑讯逼供了。审问疑犯一般3人以上,审室里一问一记录,室外领导监控。审问完毕要立即送交看守所,一般不会超48小时的。
以上是个人推断,聊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