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提出的精神类疾病能否彻底治愈,个人经历,很难彻底治愈。说得彻底治愈是不再吃药,终生不复发,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目前的医疗是很难达到的。心病需要心药医,心理疾病,有时候不能单纯靠药物,当然,不吃药是不行的。
患上精神疾病,对于患者本人和家人是非常痛苦的。我前些天看了一个视频,一个医生说精神疾病都是遗传的基因的。我们家几代人,包含近亲属,根本没有精神类疾病,为什么会患病。当初看医生的时候,医生也觉得是遗传。
我第一次是25岁发病,那次发病,让我终生难忘,同时也伴有恐惧害怕。虽然病基本治愈了,但靠药物维持,恢复到了正常人的水平。但一直吃药,副作用还是很大的。到目前已经15年了,虽说2008年通过中医调理,不吃西药了,但感觉不舒服的时候,是要吃中药的。没有患病时,觉得精神类疾病只是心理上的病,只是脑子出了问题。其实,患了这种病,身体其它各方面都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正常生活和工作。身体各种难受,心悸、心慌、心跳加速,头痛,头晕,发病的时候,真的觉得活着很痛苦。
出院的时候,医生嘱咐,这种病,要保持良好心态,不着急、不上火、不上气,人生不如意十之七八,怎么可能一帆风顺。所以,这也是这种病再次复发的原因。人生在世间,会有各种压力和烦恼,尤其是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为生活,为金钱,为工作,还有责任。
自从复发后,到现在又经过了5年时间,不好的时候,中药调理再加上吃西药。也算还可以,可以正常的工作,但精神状态肯定比不上正常人。吃着药,总是半夜醒来,有时会莫名的恐惧,尤其是心跳加快的时候。心跳加快时,很多人会觉得是心脏的问题,其实是精神类疾病发出的信号,是精神控制的,而不是心脏。这种情况下,我一般吃几副中药就好了。
有时候,我常想,能从一个别人眼中的废人,治疗后恢复得很好,还能够正常工作学习,应该很知足了,比起那些后天残疾的人,应该感到很幸福了。我也曾看到鉴定精神类残疾的人,可以领国家补贴,在村里,每年都会通过大队广播去上报家里有精神疾病的人。而我,从来没有上报过,这十五六年来一直坚强地活着。第一次患病,在家休养三年。第二次复发,同样在家休养一年半,这一年半,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母亲给我熬药,含辛茹苦。在这个时候,也只有母爱是最无私的,无怨无悔地照顾着我。在这一年半里,我虽然患病,但我变得更加坚强,我去参加了自学考试。记得考试那天夜里,我是一夜没有睡,不敢吃药,怕吃药了,起不来。虽然如此,考了三门,最低80多,最高96分。人的意志有时候,是经过困境而重生的。以前身体好的时候,总是想着玩,觉得生命还很长。患病这些年,让我感受到生命的意义,人生的意义。也许人只有在患过一场大病之后,才更加珍惜眼前的生活,珍惜自己现有的一切。
因为患病,被前夫抛弃。起初的恨,也让我渐渐觉得,因为抛弃,才有了坚强,才有了努力。因为抛弃,才有了奋斗的勇气。今天是新的一年,感恩母亲,在新的一年,愿天下间身患疾病的人,能够乐观积极地面对,活着既美好。
湘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亲属去精神病院进行查询。家属有精神异常的人,经过权威,专业的精神病机构鉴定,然后会被上报到省市精神病网络系统
我来回答。
公安机关明确规定,如下七类人员可以列为重点管控人员:
1.涉恐人员;
2.涉毒人员;
3.涉稳人员;
4.在逃人员;
5.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
6·肇事精神病人;
7.重点人员;
如果要解除重点管控,需办理如下手续:
1.由公安机关负责片区民警逐人审查撤管材料,并由被重点管控人员填报《撤管重点人员呈报表》。
2.经当地派出所负责人审查研究后,上报县或县级市公安机关审批。
3.对于有危害的重点管控人员,经当地派出所审查,上报县级公安局核准,最后由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重点管控人员在未被撤管之前,离开指点区域,必须事前向公安机关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回来后必须报备。其有关人身证件及资信均处于监督范围,出行也受限制,一旦私自逃匿,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