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抑郁症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疾病,所以当事人患有中度抑郁症而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结合自身经历发表一下个人看法啊。我从小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别人家的孩子,考试拿第二名自己都难过,不拿第一名就被父母批评那种。12岁上初中的时候,班上都是各县前3-5名的优秀学子。因为离家比较远,在新环境光玩没有找到学习方法,第一次段考排在中下游,成绩单寄回家被父母批评了,我自己也很失落,开始封闭自己抑郁了,经常失眠。父母带我去医院检查,开了抗抑郁促进睡眠的药物,但是我都没有吃。我开始转移注意力,把时间投入我比较感兴趣的足球和练字上面。后来在兴趣上斩露头角,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也找到自己的兴趣和强项,慢慢找回自信,后来期末考试回到前10名。虽然中学六年,大半时间的晚上是在失眠中度过,但是我的中考、高考成绩都还算正常发挥。到北方上大学后,发现河北、河南、山东的学生读书真厉害,第一学期考试挂科了,我又抑郁了。到附属医院就诊,诊断:神经衰弱、抑郁症。又是开了一堆口服药。这回我也没有吃,分给舍友们吃了。我继续投入运动和电子游戏里面,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慢慢地会和志同道合的同学聊得来。顺利毕业后,经常上夜班还是失眠,后来过了30岁,慢慢到11点以后就瞌睡了。现在很健谈,也很少失眠了,反而觉得缺觉。
我认为初中生处于青少年青春发育期,刚到一个新的环境开始会慢慢的厌学了,因为学业跟不上所以想逃避回学校,开始不喜欢和同龄人以外的人或者自己信任的人以外的人交流了,开始喜欢只有自己一个人了,这个时候可以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专业的心理医师看自己需要治疗吗。如果只需要心理疏导,不需要药物治疗,一定要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在爱好当中释放自己的情怀。
抑郁症是一种心理疾病,抑郁症患者多表现为:以情绪低落,悲伤、失望、兴趣下降、无乐趣为主要特征,常伴随紧张不安,失眠早醒,体重下降,周身不适等躯体症状。 建议你坚持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还有多和老师的交流,开阔自己的心胸,凡事想的明白。
青少年一定要自信,不要随便给自己戴上抑郁症的帽子。人有时感觉情绪波动和心情烦躁是很正常的。心情不佳时,如果对自己采取消极暗示,只会"雪上加霜",更加烦躁;这时应该对自己采取积极暗示,告诫自己这是正常现象,乌云终会散尽,同时多回想一些以前经历过的美好情景和值得自豪的事情,就能缓解心理压力。平时应加强体育锻炼、保持乐观情绪,克制自己的烦躁心情。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劳逸结合,不要过分紧张,饮食清淡,多吃蔬菜水果。
一般情况下来讲,如果你从小受到的鼓励多,赞扬多,你就是一个自信的孩子。是一个外向且敢于和别人交流的孩子。这样的话,一般情况不会得什么抑郁的。希望家长和身边的朋友不要着急,多给小朋友鼓励,慢慢让她找回自信,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闪光点。
按一下条例做:一、必须遵守生活秩序。与人约会要准时到达,饮食休闲要按部就班,从稳定规律的生活中领会自身的情趣 二、留意自己的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