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神病患者作为 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当然不会是你说的这样,你说的是“被精神病”问题吧?其实就好比醉酒的人怎么用语言去表述自己没醉一样,含含混混,吐字不清的说没~醉~,谁会信呢?但如果你非常冷静的双眼直视问你的人,告诉他,你确实没喝酒,更没醉,为什么会不相信呢?
如果有人把你送到精神专科医院,你拼命哭喊,厮打医生,说你不是精神病,把你关进医院你就死在这,只能得到类似一个醉醺醺的人说自己没有喝醉一样的下场。所以,如果你遭遇被监护人送入精神专科医院的情形,请一定不要哭,不要闹,理智的对接诊的医生说出你的遭遇,以及你判断你的家人送你来院的动机,是不是为了让你被关在医院这一段时间要达到某种目的?
这不是玩笑,其实做为精神专科医院的医生,如此复杂的社会之中,是很可能遇到这样的事情的。记得之前遇到过一件“被精神病”的事。我工作的是封闭女病区,患者入院后往往短时间无法出院,无法与外界联系,能将人送来精神病院其实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或警察在特殊条件下才可以将患者送入医院。
那年一位年约50岁的女士,因疑似精神障碍,被丈夫在晚上送入精神专科医院的封闭病区,患者来院当时非常激动,哭闹不休,无法配合我们的检查和问诊,丈夫说她因为家里做生意赔了钱受到了刺激,因为没办法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给与保护性约束,并给了小剂量的镇静剂缓解患者激动的情绪,后来患者睡了一晚,醒来后在医生的安抚下情绪渐趋平静,说自己确实赔了钱,但不是精神病,是因为发现了丈夫在外面还有一个“家”,才会如此激动,在长时间的沟通和完整的精神检查后,确实没有发现患者的知情意存在明显异常,所以打给送她来的丈夫,告知其观察妻子无精神障碍疾病,要求丈夫来院接其出院,但丈夫拒绝来院。于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打报了警,警察到场后又联系了其他家属,才给患者办理了退院手续。
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你嘴笨不会表达,又恰巧遇到了个刻板的糊涂医生,一切按照书本来,又恰巧上级医师没有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又恰巧医院对精神卫生法的学习过于敷衍。那么“被精神病”是有可能出现的。
但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出现被精神病,医生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绝对不会有医生会拿自己的执业生涯开玩笑,也不会为了利益葬送自己执业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