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的种类繁多,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回答齐全。
常见的津贴费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津贴,基层干警(干部)津贴,企业特殊工种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7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根据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据介绍,卫生防疫津贴范围是指对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传染危险和长年外勤的现场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四类卫生防疫津贴。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文件明确,兼做两种类别以上工作时,只能就高享受一种类别津贴。享受津贴的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应及时调整或取消,调离本单位时津贴不随工资转移。临时参加卫生防疫的其他编制内人员,根据实际接触情况享受相应类别津贴,按实际天数折算后按月计发。
在防控期间,对参加此次肺炎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凡按规定执行一、二档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可分别按一、二类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发放,结束后不再执行。
你没有从事护理工作所以不得享受津贴。
但你从事接种工作可得每针次5元接种补助。
根据《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内容,放射人员的补贴标准如下: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专职从事放射性质保管、监测工作的;专职从事放射线和同位素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的(包括肿瘤病院、科的放疗人员)属于二类。
肺炎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顽强拼搏、日夜奋战在防控一线,为保护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指出,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那么,除此之外辽宁省医务人员补助标准还有哪些规定呢?
国务院应对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多次研究部署,就防控期间强化一线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为广大一线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注入了强大动力、给予了关怀激励。但一些地方在执行和落实中,存在对象不精准、执行不严格、工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保护关心爱护措施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一线医务人员是指防控期间按照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临时性工作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要及时发放,要向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救治重症患者的医务人员倾斜,不得按行政级别确定发放标准。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按照出勤天数进行补助,行政人员每天补助200元,全勤可拿3200元。参与一线救治的医护拿到的补助只有一千多元。”王丽说,紧急时期,医院发热门诊每天接待1700余人,医护人员每天都会延迟下班,而行政人员不上一线,也不用穿防护服,更不用隔离。“一线高强度、高压力工作环境下,最后得到的补助还不如在办公室里的员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