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人伤害了,就好比迷路了误入了原始大森林,碰到了豺狠虎豹,是没有机会投诉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预防为主,但凡有点常识的人,看到精神病人都会能作出准确的判断,突然性的被进攻是防备不了的,但这样没有预兆的行为应该是少之又少,大多数应该是可以作出判断的。你想一想精神病人能和正常人一样吗?眼光是骗不了人的,他们的目光应该是呆滞的混散的,语言也会是前言不搭后语的。碰到这样的人,聪明的人会小心向后撤退,逃之夭夭,并且会拨打報警,由专业人员将他们带离。我不是专业人员,只是谈了一点看法而已!
(一)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和管理: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服务能力,实施精神障碍患者分类定点医疗服务,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二)完善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网络,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康复,探索社会工作者参与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模式。(三)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政策,保障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经费。(四)壮大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市、区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齐配强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各级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要配足康复师;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五)提升心理卫生服务能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开设心理治疗门诊,配备心理治疗人员,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服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间出现肇事肇祸行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其监护人负有民事赔偿责任。康复期患者如有违法是否要受法律制裁,需要通过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来提供参考意见。如果是在疾病间歇期出现违法行为,则应负完全责任;有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的,服刑期间发病导致无法服刑的应进行强制治疗。病情缓解,精神表现正常后,经重新鉴定评估,决定其是否应继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