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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舌头强迫症(抽动障碍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抽动障碍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三甲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儿科

世界上有什么恶心人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吗

1.一分钟吃蟑螂最多的人

名叫Ken Edwards的挑战者在一分钟内吃下了36只蟑螂,至今还成为这一世界纪录的保持者,因为没有人愿意去挑战他。2.世界上最长时间不洗澡的人

一位来自的80岁老人,坚持了60年不洗澡,打破了之前印度人辛格所保持的36年不洗澡记录,现在他的皮肤上不但全是厚厚的泥土,有些部位还长了一些绿毛。

3.全世界单手指甲最长的人

印度一位名叫Shridhar Chillal的老人,从16岁开始没有剪指甲,到现在已经有了64年,指甲的长度已经比人还高了,左手五个指甲总长度为9.1米。虽然这么长的指甲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但是老人不忍心剪掉。

恶心的吉尼斯纪录还有很多,比如世界上问脚臭味最多的人,身上爬最多蜘蛛的人,世界上最大一堆剪指甲等等。这些人的做法实在很难让人理解,但是他们自己却乐在其中,你还听说过哪些奇葩的吉尼斯纪录?

有什么女人让你觉得恶心

有一些女人看起来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美好。在外人看起来,特别是在男人的眼里,她们特别漂亮,又特别可爱。不管做什么动作,她们都特别萌,都能够打动一个男人的心。但是在女人的眼里,这个女人就有点娇柔做作,显得太过于作了。然而这一类女人在男人的眼里却是宝一样的角色,是要好好保护的类型。只有女人才能够看出这个女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角,到底有多么的令人讨厌。因为女人看女人总是特别准确的,不管是因为喜好的问题还是对于主观上的讨厌,都是因为这个女人实在是有招人嫌的地方。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女人什么行为,会让你觉得特别恶心,她们在爱情里面又有着什么样的缺点,会让一个男人厌恶呢?

女人的第一种令人恶心的行为:当着男人的面诋毁他,丝毫不把他的努力当成一回事。这类女人在爱情里面最让人恶心的行为,那就是不把男人的面子当成一回事。在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这种行为倒还没有什么多大的影响,反正私底下两个人怎么吵闹都不会影响他对你的喜欢,对你的爱,甚至男人还会把你的诋毁当成是你可爱和傲娇的地方。但是倘若这一类女人是在大庭广众的情况之下不断地数落一个男人,那么这个男人就忍受不住了。这种行为在爱情里面是最让人恶心的,因为丝毫不把男人的面子当成一回事,丝毫不给一个男人最基本的尊重。而男人对于这种行为也是特别讨厌的。不管男女,在爱情里面,都是要有最基本的尊重。而这类女人在爱情里面根本就不会给男人一点点的尊重,她们都是以自己为基准去思考的,是一种特别自私自利的人物。

女人的第二种令人恶心的行为:在男人面前是一个可爱的乖女人,在女人面前就是一个爆粗话的社会人。这位女人在人前是一副模样,人后的话是另外一副模样。这才是她们最令人恶心的地方。她们在一部分人面前,会装模作样,而在另一些人面前的时候就是人模狗样。在面对男人的时候,她们是乖乖女,是最可爱最萌的女人。然而在这面对女人的时候,她们就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说话也不再嗲声嗲气,反而是端着架子在数落别人。而这一种最大的差别最容易让别人觉得恶心。而正是因为这一种状况,所以大多数女人对于这类人都是最讨厌的。反而是男人最容易陷入这类女人的陷阱里面,会被她们萌萌的感觉给牵着走。这类女人在男人面前的时候就是一副乖乖女的模样,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清纯,特别可爱,然而在私底下的时候,又或者是在熟人面前,就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

女人的第三种令人恶心的行为:在爱情里面一味地付出,比保姆还保姆。第三类女人不管是在女人的眼里,还是男人的眼里,都是特别恶心。因为她们在爱情里面实在太过于卑微了,自己都找不到了。所以她们经常是被抛弃的那一类型。因为她们把爱情看得太重要了,卑微得连女人本身都有点看不起她们了。而男人的话属于抛弃她们的对象,所以更加看不起这类女人。一开始的时候男人还会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贤惠的女人,时间一长以后就会发现这个女人身上毫无乐趣可言,一点征服的,又或者是两个人在一起的都没有了。这一种情况的话,感情怎么可能会持久呢?女人在看待她们的时候会觉得身为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卑微到这种程度呢?她们也觉得这类女人实在是太过于卑微了,所以她们也就看不惯这类女人了,觉得她们在爱情里面的做法不值得推崇。

女人的第四种令人恶心的行为:谈了恋爱还有很多备胎,被男人指责了还不以为然。第四种女人在爱情里面是属于多情的类型的。所以她们在谈了恋爱以后,依旧没有把专一当成是自己的目标,还是享受着那种众星捧月般的感觉。她们不想自己的一身都被绑在了一个男人上,不想吊死在一棵树上,所以她们时时刻刻准备着很多的退路,也就是她们有很多的备胎。一旦这一个男人过不下去了,又或者是吵架了,找不到想要的感觉,立马就会有一个新的人接手,和她在一起。所以这类女人在男人的眼里都是公交车类型的,谁都可以上,谁都能够和他搭上线。但是谁都不会投入,真心去爱着她。因为男人也知道这类女人根本就不可能长久,投入再多的真心,她也会找个备胎来和你生气。而你一旦和她吵架了,和她僵持了,那么她就会弃你而去。这种女人只适合来玩玩,不适合过日子,不适合天长地久。

女人的第五种令人恶心的行为:把男人的爱当成自己肆意挥霍的资本,见人就分享自己的成就。最令人恶心的女人就是肆意把男人的爱当成挥霍资本。这类女人在爱情里面有着自己的地位,也懂得怎么样经营爱情,但是她们最让人恶心的一点就是她们把一个男人的爱当成是可以随意挥霍的。她们知道这个男人是爱她的,所以她们就随随便便把这份爱当成了自己可以肆无忌惮的理由,不在乎一个男人的感受。反而是觉得这份爱情随便怎么样都可以,而这一点也就是让他们成功的登上了男人最恶心的类型。

总而言之,这五种女人在爱情里面又或者是在生活里面,都有着自己被讨厌的理由。这些理由多多少少都是因为那女人不知道怎么样保护好自己的感情,也不知道怎么样和他人相处。有一些女人把自己活成了孤独的人,有一些女人则把自己活成了别人最讨厌最恶心的类型。

你知道“”的法律后果及后续影响吗

不可否认,性对雄性有着非同一般的诱惑力。在醉酒等特殊状态下诱惑力成倍增加。致命诱惑力的后果就是会让人短时间失去理智。做出一些追悔莫及的行为。并且最终一辈子都在饮自己酿下的这一杯苦酒!

最有说服力的不是生涩的法律条文,而是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典型案例。生动且真实地诠释着法律的规定。更能够让我们有足够的直接的感官教育。让我们体会到真实的追悔莫及!

(被抓时赤身的尴尬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一、简要案情:

黄某某,男,35岁,凭借着读书时期的勤奋学习。考入了某高等学府。大学毕业后,因为对于专业的刻苦学习。很顺利地就职于福建某光学公司。入职后很快成为公司技术骨干。凭借自己不错的情商。几年后就爬至公司管理层。年薪丰厚,娶妻生子后,成为人人羡慕的对象

该黄与公司在2014年11月11日建立劳动关系。2018年1月1日双方再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异常事由,自动续签!黄某从事某管理层的高管岗位。

公司《员工手册》系2001年制定,该手册第十章第十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员工连续无故旷工5日(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无故旷工15日(含)以上者。

(员工手册是很多公司管理的方法之一)

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8日期间,黄某某因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决定处以行政拘留15天。黄某某被拘留期间,并未向公司正式请假。仅仅是委托妻子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公司领导,自己被拘留期间不能上班了。具体被拘留事由等均未告知公司领导。

2019年6月10日,公司向其工会作出《申请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黄某某于5月24日晚临时以短信的形式向公司领导请假,声称其被拘留无法上班。领导依据实际生产任务情况向黄某某短信回复无法准假。在公司未准假的情况下,黄某某至今未到岗,严重影响了公司生产进度,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系旷工。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拟给予黄某某开除处分。现将上述情况告知工会并请工会研究处理。2019年6月11日,公司工会在该报告上写明“同意开除”并加盖工会章。

2019年6月15日,黄某某到公司上班时,公司口头告知黄某某,因其无故旷工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已经被开除了,并向黄某某送达书面开除决定。

(旷工开除的规定)

二、申请劳动仲裁结果:

黄某某对公司的开除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43519.6元。

公司又对裁决不服,向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黄某某支付经济赔偿金43519.6元。

福州市仓山区法院认为,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黄某某旷工,如果公司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已经足以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公司也应该运用规范的解除程序,解除与黄某某的劳动关系。但公司提交的证据既不能证明其《员工手册》的制定和运用已经过程序制定,也不能证明其工会的成立过程符合议定程序,因此,其依据《员工手册》及工会作出的开除决定,作为解除与黄某某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不予认可。

(案例认定处罚决定)

三、一审判决结果:

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规章制度经过程序,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鉴于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口头告知黄某某,因其无故旷工,已经被开除。同时,黄某某也未再到公司上班,据此,一审法院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6月10日实际解除。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向黄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3519.6元。

公司不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向法院提交福州金山投资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公司工会接收高温补贴的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福州市总工会向公司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的荣誉牌匾照片,共同证明公司工会系依法成立并接受上级工会的管理。

(公司工会的职能)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认为:黄某某仅仅发送一条短信以被拘留为由向公司申请请假十五天,并未告知公司拘留性质、拘留原因、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以及等以供核实,公司未予准许其请假申请并无不当。不予计算周六、周日,2019年5月24日起至该月30日,黄某某旷工5天;至6月15日黄某某出现在公司,其旷工天数达到16天,且始终未向公司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黄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旷工)

公司已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并于2019年6月15日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告知黄某某,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19年6月15日解除。公司系依法解除与黄某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无需向黄某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二审裁定结果: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黄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依照规定,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43519.6元。

(案例二审裁定结果)

四、小结:

以上案例是公司普通员工被拘留后认定旷工被辞退。依据的是《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如果是国企或者公务员,那么后果就更严重了。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公职人员参与、、活动的,可以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将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参加组织等违法活动的;

稳定的工作丢了,意味着自己的饭碗被自己打翻了!虽然可以重新就业,但是自己已经付出了几年的努力就会白费了。一旦公职人员被开除,重新就业的范围将会缩小很多很多!

(纪律处分条例)

一、简要案情:

在上海某高校攻读国际贸易硕士学位的林峰(化名),精通三国语言,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就已被几家大公司“盯”上了。凭借自己的天赋加努力换来的是人人羡慕的目光。但是一直忙于学习的林峰交际能力较差。林峰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这个问题。

日常工作生活中,林峰也在有意识地培训自己。暂时的将自己的重心放在人际交往上来了。临近毕业了,林峰接收到很多公司的实习邀请。经过仔细甄别后,林峰选择了其中的几家公司。并且在实习过程中,林峰也有意识地主动请求参与公司的对外对接工作。目的就是培训自己的交际能力!

(当前社会对一个人的交际能力越来越重视)

但是在一次到山东的实习经历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实习期间的某一天,得知公司有出差对接的事项,林枫第一时间跟领导请求接手这次出差任务。到达目的地之后,简单地安顿好自己。林峰便开始与对方公司对接。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对方公司也很客气地留餐。因为是林峰一个人出差。觥筹交错中林峰也喝了不少酒。酒席散后,林峰婉拒了对方送行的好意。

一个人按照记忆中的路往回走。一路走一路欣赏夜景,顺便散散酒气。回酒店的有一截路是比较昏暗的一条小路。路边有好几个门面透出来的灯光是那暧昧的粉色。林峰虽然没有交往过女朋友,但是大学里也听寝室的哥们聊过,知道这是按摩房。酒后的林峰有些好奇的往门面房里看了几眼,映入眼帘的是穿着暴露,白花花的晃的林峰更加头晕了。

(暧昧的粉色)

想到自己现在身处几百公里外的异乡,没有熟人。林峰在酒精的怂恿下,打算去体验体验这按摩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峰来到一家发廊洗头,酒后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的林峰,经过失足妇女的挑逗,已经毫无控制自己的能力了,干了出格的事。这一次的经历,给一向老实本分的林峰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酒醒后的他一直都无法原谅自己的过错。认为自己犯了大错!

不久后,林峰感到下身不适,联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非常害怕被染上性病,遂前往当地一家广告做得很火的性病治疗机构诊治,一位专家为其“精心”检查后告知:他的支原体、衣原体均受到感染,得了性病。

(让人谈之变色的性病)

专家“语重心长”地说,这种病非常严重,必须抓紧治疗,如果治疗不当,不但断不了根,还会影响以后的生育。专家的话更进一步地刺激了林峰那原本就绷紧的神经!在专家的“忠告”下,林峰坚持治疗,但是几次检查下来,这一顽疾还是未见好转。无奈的林峰回到了上海,找了一家正规大医院治疗,但医生检查后,发现林峰此时根本没有性病,长期受性病困扰的林峰怎么也不相信这一事实,便又找了几家声望较高的医院检查,结果还是如此。

前不久,林峰又来到了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皮肤病门诊部检查,当医生把支原体、衣原体为阴性这一结果告诉他时,他疑惑地问,这么难治的病怎么可能治好呢?医生对他看病的前因后果详细了解后,发现,此时的林峰心理上已经出现了问题,为此,该门诊部负责心理咨询的医生耐心地开导他,希望他能相信科学的诊断,但是,几次开导下来,林峰还是未能走出性病的困扰,反而受其影响而精神越加萎靡。

最终,无法自拔的林峰被家人送进了南京脑科医院,医生诊断他患了强迫症。病情越来越严重的林峰只能休学,停止实习生活。住进了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精神干预康复治疗......

(精神障碍的强迫症)

林峰如果第一次找了规范的医院诊治,且医生实事求是地告诉其病情,则根本不会出现这样的后果。这种由于医务人员的行为,造成病人精神方面疾患的病例在他所在的门诊部并不鲜见。

因此,再次提醒广大患者,性病首诊至关重要,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切莫轻信广告,尤其是一些医疗机构所谓的免费检查,以免对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目前为止,除了艾滋病,其它任何性病都是可治愈的,性病患者不要受不正规医疗机构的蒙骗,掉进性病治不好的“泥沼”,不能自拔。

(很多所谓的专业医院都是坑)

二、小结:

此案例是怀疑自己得性病之后郁郁不得解心结,最终导致精神心理疾病。即便是治疗好了,也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更有甚者是过后,明确得知自己被传染,久而久之心理扭曲后的报复案件,或者自暴自弃的恶意、故意将性病传染给他人,达到报复社会、报复他人的目的。

(传播性病罪)

一、简要案情:

王某至今不婚,家境殷实的王某独自创业。生意也还不错。收入比较稳定。但是王某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喜欢。如果碰到了特别喜欢某个失足女,就会来个包夜。王某最近通过网络认识了号称大三学生的朱某(女,25岁)。

通过一次快餐式300元的易,王某觉得朱某不错,两人约定周末来一次包夜,价格2000元,约定发生性关系次数不限。约定时间到了,王某和朱某开了房间,期间双方一共发生了三次性关系。之后朱某很累,正要睡去。

(包夜协议无任何法律效力)

王某却不依不饶,说你既然包夜,就应当配合我发生性关系。朱某有些气愤!认为自己已经配合王某三次了,人已经很累了。王某依然不依不饶。朱某当即表示反对,不愿意继续。王某依仗自己事先有约定,不限次数。不顾朱某的反抗,强行与朱某发生了第四次性关系。朱某实在被王某折磨得没法忍受,于是报警告王某自己。

王某拿出了自己和朱某的聊天记录,气愤地说道: 说好的包夜,我不是,我只是而已,不要欺负我不懂法律!

(自认为懂法的王某)

二、案件分析认定:

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有效力么?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8条之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符合公序良俗的性关系应当建立在纯洁的爱慕之情,以婚姻为基础。出轨、、等性关系都是社会共同道德应当谴责的行为。而以金钱和性关系进行交换的行为不但是违背了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

所以说此协议不受《民法典》的保护,当然的无效力!

(公序良俗的定义)

2、根据《合同法》第52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王某和朱某约定发生性关系属于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的,应当给予拘留或者罚款。因此王某和朱某从事的行为本身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了法律。

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的建立在不但违法,而且还违背公序良俗,是《合同法》第 52条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一,所以二人的协议自始无效!

(合同法)

三、王某第4次和朱某发生性关系构成罪么?

根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面已经论述,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在法律是无效的,自始无效。什么是自始无效:就是这个协议从来没有出现过,双方均没有遵守协议的义务。既然没有法定义务,那么朱某就拥有自己身心自由的完全权利。

但是,前三次朱某自愿认可包夜协议,自愿和王某发生性关系,两人属于以金钱交换性行为的违法行为,并不是刑法规制的范畴。王某第4次和朱某发生性关系,手段明显是强迫,其违背了朱某的意志,更是侵害了朱某对于性的自主决定权。

所以说本案例中的王某构成罪毫无疑问。但是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特殊性,朱某对于罪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可以对王某从轻处罚。

(王某的第四次构成罪)

四、小结:

一般性的行为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对象,不属于刑事规范的范畴。但是一旦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妇女非自愿,就有极大可能构成罪。一旦构成罪,起步刑非常高,起步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这笔账无论是怎么算,都是划不来的。此种情况下,花钱又要坐牢!亏钱的同时搭上了自己的青春。更是直接害了自己的下一代!

(坑害了下一代人的政审)

不管是工作受影响还是人身自由受限制亦或是声誉毁于一旦,后果都是我们很难承受的。一旦被传染性病,那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种憋屈劲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久而久之心理就会出现畸形的变化。最终的结果就是精神异常!

即便是我们自己抗住了内心的煎熬,还有一重打击在后面。而且是重拳锤击。一旦因为的违法行为发展到了犯罪行为的时候,不光是自己坐牢。更是直接连累了自己的下一代人。这个代价就有些更加的难以承受了!

忍一时一辈子风平浪静!有些是可以通过其它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排解。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最不合理,代价最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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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克服强迫症

如何缓解强迫症呢?这个问题还先要分析一下患者的病情,如果是初期患者,一般采用情绪转移法,即关注中断法是可以治愈的。

但是如果病情严重者或者患者持续时间比较长,那么最好到正规医院看看专科医生。不要把小病拖成了大病。

我遇到过一个男生,他每天进校门后就要停下来看着路边的名人名言警句牌,嘴里还念念有词。经打听,才知道他有轻度的强迫症。别人告诉他,路两边的牌子一共有52块,是代表了学校成立52年的历史。

结果他不相信,放学的时候数一遍,上学的时候再数一遍。而且每次数的都不一样,不是多一块就是少两块。

回到教室就和同学争论不休,为此还受过老师的批评。弄的他沮丧了好几天。

我听说后找到他,又找到后勤主任,给他当面讲清了名人名言共48块,还有三大三小教师风采,师生攻坚和校风校训,一共是54块,那是根据校园的美化需要设计的,和学校的建校时间没关系。

完毕后我告诉他,再遇到这类问题不要纠结,把它搞清楚就好了。

所以,对于轻微的强迫症患者,可以陪着他一起探讨,一起找答案,然后晓之以理就可以了。

关爱和陪伴是化解早期心理问题的最好方法,如果用得好用得妙,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心理医生的。

但是,对于比较严重的强迫症患者,还是要引起家属的密切关注,能去医院检查治疗,最好去医院。

谢谢各位的阅读。欢迎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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