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对自身内在的感受,有一个清醒的感受:通常人们总是用思想去追逐吃喝玩乐名利,一天到晚难得想想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没时间“和自己相处”。
其次,念头回来不一定静静地定在一处,“吃惯的嘴,跑惯的腿”,由于惯性我们还会思绪飞扬。这时,就需要“接纳”了!
如果不接纳,而是一味沮丧懊悔,就会形成对内的攻击,以后投射出去就是对外攻击。甚至焦虑、抑郁和强迫。
我只强调这一点,希望有用。
这确实是一种强迫症,这是过去的经历形成的条件反射,比如以前让别人做了一件事,没做好,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好的影响,如果性格比较敏感,就会形成强迫症,就是一涉及到别人做事,就会焦虑,把别人做不好,造成重大损失的概率无限放大。
首先要知道每个人的责任,知道这个别人,是不是有相关的技能,能完成这项工作,如果是人家的职责,又有能力完成,就通过暗示放松训练的方法,反复暗示,在大脑里建立新的思维模式,就是以遇到该别人做事的时候,就心情平静,告诉自己人家能做好,并且以前做了无数次,都做好了。以前担心,并不是人家做的不好,而是自己的错误思维程序造成的,这样反复暗示,就可以康复。
强迫症的原理是简单的,看到条件反射,很容易治疗康复,但如果胡乱解释,误导患者,就很难康复。
强迫症的发生存在复杂的致病因素,如遗传、神经生化、社会环境以及心理因素,而很多心理学家认为强迫症的发生与儿童在欲期出现成长发育障碍有关,比如儿童经常经常会有性的情绪,而他们对爱的客体同时也表现出既爱又恨,这也正是强迫症患者意识里体验到的感觉,当然患者的这种体验要比儿童复杂得多。
很多人对强迫症缺乏科学的认识,比如自己有时会反复的做一件事情,或者担心水龙头没关,家门没锁等等,然后就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强迫症;其实在我们正常人中经常容易出现强迫性的行为,这和自身的性格有直接关系,但很多强迫性行为不会持续很久,有些人只是一过性的,这种强迫性为不会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我们也没有感受到疾病带来的痛苦,这就不是强迫症,我们在诊断患者为强迫症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其社会功能的受损程度,而且患者在强迫症状出现时是否有痛苦的感受十分重要。
强迫观念,它本身是反复出现的,难以摆脱的思维和联想,其临床特征就是害怕和不确定的痛苦体验,或者有不正确或不完美的不适感。比如污染性的强迫观念,患者会延误身体的排泄物或分泌物,怕脏物或细菌,过分关注环境中的污染物等,进而担心受到污染而患病,担心因传染污物而使别人患病;强迫性怀疑,病人无法控制的出现毫无根据的怀疑,并伴随焦虑和强迫行为;强迫联想,病人自身无法控制精神活动的指向,经常无法集中注意力,导致联想、思维无法听从自己的主观意识;躯体性强迫观念,病人会感到持久的害怕患上威胁生命的疾病,但很少详细描述自身的不适感受,只是过分担心自己因患重病而死亡。
强迫行为,这种行为是为了减轻强迫观念伴随的痛苦情景而采取的有意识的行为,其表现一般以减少强迫观念的进行,由于强迫观念难以消除,所以它诱导的焦虑是反复出现的,因而强迫行为也是常常具有反复重复,明知没有必要又无法控制的特点。比如强迫性清洗,这种表现由污染或病菌有关的强迫观念诱发,病人反复洗手、洗澡,严重的患者还要求家人反复清洗,以免污染了患者的生活空间;强迫检查,这种行为主要是对已经完成的动作或行为感到不确定而导致强烈的焦虑,通过检查和反复确定来缓解这种焦虑情绪;强迫计数,病人会通过默念数字、重复数字或者回避数字来寻求安全、避免想象的危险,而且很多病人把数字赋予特殊的意义,只有其自己才能理解数字的含义;强迫询问或陈述,病人反复询问同一个问题,怕别人听不清,甚至反复持续数遍,并且要求一字不差,这种情况对于患者的身边人异常的痛苦;强迫性仪式,一般是指患者的行为必须要按照自己设定的行为程序,比如摆放物品的角度,次序都需要严格按照自己的规定,否则病人便会感到焦虑。
严重的强迫障碍是预后相对较差的精神疾病,40%~60%的患者经充分的治疗可使症状得到明显改善,大部分病人需长期服药1年以上,有的病人可能终身服药。20%~30%的强迫症属于难治性患者,严重影响了社会功能,这也是导致患者出现精神残疾的原因之一;目前认为强迫症并无治愈者,所期望的最好预后就是经行为治疗使某些症状暂时缓解,经药物和神经外科治疗使症状部分缓解,但即使是部分缓解对于深受该病痛苦的病人来说也是很希望得到的,在症状缓解的同时病人经过努力还是能够获得一定的社会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