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中华医学科普回答】如题,谢邀,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了解精神分类的药物治疗是一个过程,需要根据病情调整药物的剂量,当出现不良反应时还需要适时的调整用药。
精神症的药物治疗分为急性期、巩固期、维持期治疗三个连续的阶段。每个阶段的治疗都有不同的小目标,比如急性期的治疗目标就是尽快缓解精神症的主要症状,包括阳性症状、阴性症状、激越兴奋、抑郁焦虑和认知功能减退,争取最佳预后,预防及防止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的冲动行为发生。
急性期治疗有哪些具体治疗措施呢?对于不同疾病阶段治疗的选择也是不同的。
先说说首发患者,这类患者的治疗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预后和康复,应该做到早发现,早确诊,早干预,早治疗,积极采用全病程治疗的概念,根据精神症状的特点及经济状况,尽可能选用疗效确切、症状作用谱广泛、不良反应轻、便于长期治疗、经济上能够负担的抗精神病药,积极进行家庭健康宣传,争取家属重视、配合患者的全程治疗。
对于复发患者,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了解患者过去的用药史和治疗经过,参考患者既往疗效最好的药物和有效剂量,在此基础上可适当提高药物的剂量和适当延长疗程,如果有效则继续治疗,如果治疗无效,则应该考虑换药或合并用药,复发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尽可能延长,同时进行家庭教育,宣传长期治疗的意义,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积极配合,提高服药的依从性,有效预防复发。
急性期治疗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吗?在治疗开始前要对病史、躯体、神经系统和精神检查,同时进行各项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等,了解患者的躯体状况,若患者为首次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对所选药物的治疗反应还不确定时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避免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而影响治疗,尽量选择单一药物治疗,除非两种单一药物治疗无效时才考虑其他方法,还应避免频繁换药,抗精神病药的起效时间一般在2-4周,所以不应在短于4周时终止停药,除非患者出现了严重的、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时,还需要注意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家庭照料情况和当地的医疗条件选择治疗场所,包括住院、门诊、社区和家庭病床治疗,当患者出现明显的危害社会安全和严重的、自伤行为时,应实施强制的住院治疗控制病情。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关注“中华医学科普平台”头条号,获取更多专业原创医学科普知识,本条为原创内容,未经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