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的精神病患者伤人的事情并不少见,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经常会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们收容到定点医院强制进行统一治疗,但实际上很多家长由于心疼孩子,往往不愿意承认孩子的潜在的危险,从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对于已经成年的有精神病史的人更要担心,尤其是已经出现过暴力倾向和伤害事件的,且还在缓刑执行期内,再次出现砍人且致死,我认为家庭的监管责任很大。而至于是否会被判死刑,估计还得看案情调查以及相关的鉴定,主要是看作案时是否是精神病发作状态。
一、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补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予以低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
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期限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