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分析: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尿常规检查异常,白细胞增高,潜血试验阳性还是由于泌尿系感染引起的意见建议:建议你注意缓解心情,避免焦虑,可以根据医生的指导使用对应的药物治疗,比如使用加替沙星胶囊配合热淋清片和呋喃旦啶治疗,生活中注意多饮水,不食用辛辣油腻的食物,多饮水,勤排尿
隐血也叫潜血,就是“潜在的出血”,也就是肉眼下或显微镜下无法观察到有红血球的存在,但如果用试纸检验时却有反应,因为当红血球遭破坏时,其内含的血红素就会释放出来,所以尿液试棒才能侦测到血红素的反应。
但是红血球为何会在离开身体前就破裂了呢,可能是红血球本身的寿命已到,如同泡沫般自行溶解,也可能是喝了大量的水,尿液变得淡薄、张力降低,红血球因而破裂,不论如何有潜血时,如同有血尿一般是一种警讯,不可等闲视之。
一般而言可以归因於下列三项原因,一是炎症,一是结石,再则是肿瘤。关於炎症方面,如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膀胱炎等,除了可能会有血尿发生,尿液检查也会有潜血发生,结石本身不论是肾脏、输尿管或膀胱结石,都可能造成潜血,其他情形如生理期时,便秘也可能造成潜血。
潜血样本
真正令人担心的是因为肿瘤所引起的潜血,如肾、膀胱、输尿管的良性或恶性肿瘤,当然年纪大的男性因为前列腺肥大也因为余尿多,膀胱易发炎,前列腺表面血管充血,加上小便困难,在用力解尿后,可能发生血尿或潜血的情形,事实上,前列腺肥大也算是肿瘤的一种,它是前列腺腺体的肿瘤,因增生而肥大,所以泌尿道的肿瘤是不可以掉以轻心的。
基本上潜血在不同年龄及性别上也有不同的考虑,例如年轻女性在验尿时发现潜血,除了临床症状外,应该问一问是否正当生理期,膀胱炎是常见的原因;但是如果是30-40岁的男性,如果没有明显的发炎症状,有时候应该照张腹部X光片,看看是否有结石的可能,老年男性的血尿或潜血,前列腺肥大列为主要考虑因素之外,也应该接受进一步的静脉内肾盂摄影术或超音波检查,看看泌尿系统是否有肿瘤。
除此之外,尿液细胞学检查,看看尿液中脱落的泌尿系统上皮是否有恶性细胞的存在,也是检测是否有恶性肿瘤的方法之一,如果X光检查、超音波检查及尿液细胞学检查均为正常,仍有潜血的存在,最好再接受膀胱尿道镜检查,因为X光、超音波有限制性,并非所有的肿瘤都可显现,这时候只有借助肉眼直接观察较小的病灶(膀胱尿道镜)了,如果这些检查均无不正常的发现,我们将这种潜血或血尿称之“良性原因不明性血尿”,可能与身体的免疫机转有关,日后只需定期追踪即可。
“许某心思真的非常缜密吗”?完全不见得!他其实有很多的漏洞,其疏漏之处,放在后面说。
纵观整件案情,许某的心思只在三个方面比较“突出”,其一,策划已久的蓄谋;其二,泯灭人性的歹毒;其三,异乎强大的心理!
许某的人性之罪恶,手段之残忍,完全超出了广大民众可以忍受的极限;而他在警察、媒体面前表现出来的侃侃而谈,以及多日来在邻居甚至亲属面前表现出来的镇定自若,都昭示了他非同寻常的强大心理。本案件之所以能够震惊公安部、震惊全国,并在网络上持续高热不退,引发了大范围的轰动效应及不良,除了许某的作案手段过于残忍、作案细节极其恐怖外,还在于许某伏法前后的判若两人,从一个最初的“老实人、好丈夫”顷刻之间变成了“血手人屠、枕边恶魔”,这种落差,让广大民众尤其是女士们,不禁难以接受更不寒而栗。
回顾整个案情,许某真的算不上心思缜密。首先他犯下的不是连环案,因此不具备惯犯拥有的要素:轻车熟路的手法、处理突况的成熟经验、精巧严密的事后说辞等;其次,许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涉及到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时间(闷杀时间、销毁时间)、人员(家属、受害者单位人员、邻居等)、地点(卧室、厕所)、工具(和网友们猜想的应该大致相似,警方不宜公布)、多次的口供难以自圆其说等;综合上述因素,许某即便是心思再周密,也很难面面俱到,在被捕前,肯定有很多细节或者事情的走向,完全出乎了许某的预料,这就是为什么警方迅速找到了化粪池这个突破口,并一举将许某抓获。其实,警方在接警后,综合分析了许某、受害者女儿女婿的口供,再查看了监控后(受害者没有离开监控),就已经把许某锁定为重大嫌疑人了,只不过因为暂时没有关键性、指向性证据链,才没有直接将他控制。
那么许某在整个案情中,都有哪些漏洞或者疏漏呢?个人认为,有以下几处最重要的漏洞:
本案件之所以从最初(查明之前)就相当轰动,就是因为许某面对警方时的说辞过于“匪夷所思”。许某最初说,他半夜起来上厕所还看到受害者在睡觉,而早晨一大早人就不见了。当警方查了监控后,他又说以受害者的智商一个人是出不去的,有欲盖弥彰之嫌。总之这些说辞,明眼人一听就会心生怀疑,更何况眼不容沙的呢!
最初很多人猜测受害者可能出去幽会了,试想会有人在老公在家时、半夜穿着睡衣去幽会吗?正是衣服的问题,让警方锁定了受害者肯定没出单元楼的!许某如果做的更逼真一点,应该把受害者生前当天穿的衣服一并销毁,这样还可以最大程度上造成受害者外出的假象。
其实,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高级发达的年代,在密闭空间里处理受害者的尸体后,想要逃过法医的眼睛,几乎是不可能的。许某处理尸体的方法,注定了他会短时间内就落入法网。其实,许某完全可以在闷杀受害者后,连夜避开监控将尸体放入汽车后备箱,等次日晚间再抛尸,只要保证让警方找不到尸体(具体方法不说了),就几乎没有指向性证据。
大女儿收到受害者单位打来的后,才发现人已经失踪一天半了,进而被动报案。而此期间,许某竟然无动于衷,什么也没干,仅凭完全不符合常理的这一点,警方就可以把他锁定为嫌疑人。大女儿对许某肯定心存猜忌,只不过没有证据,她肯定私底下与警方沟通过,为了不打草惊蛇,才在媒体面前说父母感情很好,但在寻人启事上,确实大女儿夫妇的,可见大女儿完全不相信许某。
按照正常的思路来讲,许某应该在次日中午就打给大女儿,询问受害者是否去了大女儿家,就说忘了带手机(要把手机丢在家,否则抛尸时会被警方定位),然后再敷衍过去,等到晚上再次询问大女儿,并去受害者单位找人等,进而晚间报警,如此,则警方也不会迅速去查监控,很可能按照失踪人口处理很长一段时间。
上述分析,只是我们大众化的思路,水平有限。警方肯定捕捉到了许某更多的纰漏,因此才能迅速侦破此案。
小便次数明显增多,称为尿频。尿频分为生理性尿频和病理性尿频。例如,饮水过多,气候寒冷和精神紧张导致的尿频就是生理性尿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