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生事物刺激,掉换环境,,,
因工作和家庭关系,离开老家二十多年,长期生活和工作在我们本省的省会城市,只在周末或者过年的时候,会偶尔回一趟我的老家。
我所在的村子,几乎90%以上的人,都姓毕。
这种情况在我们老家很常见,往往一个村子里都是一家大姓,一个大的宗族。
在我小时候的90年代,包括90年代之前,村里人都是有辈分的,而且村里的老人、族长会定期编修族谱。
就比如我们族谱的行诗排名“仁义礼智信,宗功世泽长”。
因为我是“世”字辈,我见了村里叫做“毕功某”的人时候,我就知道这是我父辈的人,怎么称呼对方,往往会喊一声“某叔”或者“某伯”。
那些叫做“毕世某”的人,我就知道和我是平辈的,如果比我大,我就喊一声“某哥”,比我小的喊一声某弟。
后来随着年轻人陆续外出工作、打工、定居外地,村里的老人渐渐凋零去世,排行诗用完,族谱也没人编修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
后面的年轻人再给后面的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已经开始根据个人喜好,或者眼下流行的起名字了。
就在前两年春节,我回老家过年。
在和族人一块去祠堂祭奠的时候,一个约摸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同行的路上向我打招呼。
那年轻人道:老哥,借个火呗,我点个烟。
说完还掏出来一根华子递给我。
我接过华子,半开玩笑道:“你这小兄弟,你这算是三级烟民啊,带烟不带火的。”
他听完也哈哈大笑起来。
一路上他和我东拉西扯的说了不少话,一句一个大哥的喊着。
我问他叫啥名字,他回答说叫“毕昊轩”。
我一听这满大街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啥辈分的,也只能称呼他小老弟了。
到了祖坟,和族里其他人汇合后,这年轻人又老哥长老哥短的和我说起来话。
这时候他爸爸走了过来,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叫什么大哥啊,乱了辈分了,你得叫他(指我)爷爷!
那年轻人吐了吐舌头,砸了咂嘴,尴尬的笑了笑。
这事弄得我也哭笑不得。
当时和族里的人聊天说起这事,大家也是感同身受。
是啊,我们年轻的时候,在村里见了谁,一听名字就知道这是该叫叔还是该叫哥,现在村里的年轻人,见面称呼,只看年龄,年龄大的都叫哥,根本分不清辈分,分不清谁是谁了。
后来回去的路上,我还在想这件事。
其实综合各方面原因,“字辈起名字”不再流行,都是有原因的。
就拿我们村里来说吧,其一:字辈排行已经用完,又没有传统文化水平高、国学深厚的人出来续字辈,也就造成了字辈断层,后面的年轻人没有辈分。
其二,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是流行的名字,有的一个小学班级里,就有好几个重名的,像什么子轩、紫萱、若涵、昊轩……等等等等,千篇一律的都是相同的名字。
其三,村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的都去了大城市生活,对乡村传统文化传承,不太放在心上,尤其是现代人自己觉得自己大学毕业有文化,给孩子起名字也不愿意循规蹈矩。
有了这三个因素,族谱上的字辈排行,也就越来越少有人去追寻了。
其实,我们村子,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外面还有很多的人就像我们这里一样,已经不按照“辈分”取名字了。
不知道这是退步还是进步,是传统文化的断代,还是当今文化的流行。
但是,我总觉得这样的弊端也有很多,就比如我回老家遇到的情况,往往让人哭笑不得,窘迫之至。年轻人对宗族文化的认同感也越来越低,对乡村的归属感也越来越弱。
“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本意,并非是辱骂和不尊重老人的意思。
在很多人的概念中,提到“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句话,大多都认为是指老了还不死的人属于是害人虫,说得简单点,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一句辱骂老人的话。
不过,这句话的本意还真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真的按上述的含义去理解的话,那只能算是“断章取义”,另外,也曲解这句话原本的真正含义了。
那么,这句“老而不死是为贼”真正的含义是什么呢?当初说这句话的孔夫子,又是为何会说出这样的话呢?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小故事。
孔子有个故交,名字叫做原壤。
原壤是鲁国人,也就是说,他和孔子属于是老乡,同时又是熟人,因此两人的关系十分不错,没事还经常走动。
这一点,到了孔子成名后也没改变。
既然关系这么好,自然原壤家里的事情,就和孔子自己的事情差不多。
因此,在这一年,原壤的母亲病逝了,孔子就必须要亲自前去进行吊唁,并帮助原壤料理其母亲的丧事等事宜。
不过,就在孔子满怀悲痛,并带着前去原壤家吊唁的时候,却看到了让他极为生气的一幕。
孔子看到了什么呢?
简单来说,就是原壤的家里,杂物等东西堆得乱七八糟,墙壁、桌子上面布满了灰尘,各种垃圾更是让人无处下脚。
具体的情形,就好比一个不爱收拾卫生的宅男,吃了一两个月外卖后,家里四处都是外卖盒子、烟头、饮料瓶以及各种生活垃圾的场景。
看到这些之后,孔子很生气,本来想发作,不过转念一想,认为这有可能是因为原壤失去了母亲,所以过度悲伤,因此才没有注意到家里又脏又乱。
于是,孔子按下脾气,进里屋问原壤,的棺椁在哪里?
不过,在孔子进里屋并看到原壤后,瞬间又让他火冒三丈。
可能有人会觉得,孔夫子怎么这么大脾气呢?动不动就火大,其实,别说孔夫子,就是换做任何一个人,看到原壤当时的状态后,也会气得当场抓狂。
当时的原壤,正坐在床上,两腿四仰八叉敞开,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上,斜靠在床头,大概的造型类似于下图这样:
这种造型,就算是外人看来,都充满了吊儿郎当的意味,活脱脱的就是一个“赖子”。
原壤的这种坐姿,如果按照古代礼仪的说法,因其看起来像一个簸箕,所以也被称作之为“箕坐”。
不过,这种箕坐,在当时是极其不符合礼仪的。
古代人对各种礼仪十分讲究,不管是坐还是站,乃至走路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坐下来的话,那么应该是采用“正坐”的,什么是“正坐”呢?简而言之,就是双膝着地,把臀部压在脚跟上,两脚脚背朝下,同时保持上身的正直,安坐而如钟。
这才是最合乎礼仪的正确坐姿,也是古文献中所说的“正坐”或“匡坐”。
之所以古人会对简单的坐姿要求如此详细,一方面是合乎礼仪需要,另一方面,则是儒家讲究人的身体“正”和内心的“中”,只有坐的端正,才能体现君子表里如一的高尚品格。
据记载,孔子在老年之际,自知将死,便“当户而坐”,仍取正坐姿势,以示礼度自守。
总之,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对于一个人的形态要求是很高的,并且,正坐的话,也是对来访的人一种尊重的表现。
而原壤这种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坐姿,瞬间让孔子怒火涌上心头。
当然,孔子毕竟是儒学大家,他也不至于因为原壤吊儿郎当的坐姿,就和原壤大动肝火,再说了,两人既是老乡又是故交,虽说孔子颇有些生气,但想想还是忍了下去。
忍下心头火之后,孔子问原壤,母亲的棺椁在哪里?
原壤给他指了指,而孔子转身一看,当场直呼了无数个“好家伙”。
怎么呢?原壤母亲的棺椁上,同样布满了灰尘和各种污渍,几乎都看不出来原有的颜色了,并且棺椁上堆放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到了这个时候,孔子其实已经濒临爆发的临界点了,毕竟是个人都有点脾气,更何况身高接近一米九,脾气暴躁,且孔武有力的孔夫子呢?
不过呢,孔子最终还是没有爆发,而是强压怒火,招呼一同前来的,开始清洗原壤母亲的棺椁。
不得不说,孔子的脾气虽说火爆,但并没有失态,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孔子真的是一个有涵养的君子。
而接下来原壤做出了一个动作,让孔子更为无语了。
他干了什么呢?他从床上下来,走到了母亲的棺椁之前。
然后,他拍着母亲的棺椁,说了一句让在场的人都目瞪口呆的话。
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
什么意思呢?大意就是说,我好久都没有唱歌了。
你没有听错,原壤在孔夫子濒临爆发,并且在孔子带着帮助他清洗母亲棺椁的时候,仿佛没事人一样,拍着母亲的棺椁说自己好久都没有唱歌了。
列位,如果你是孔子,这样的场景出现在你面前,你会作何反应呢?
答案不言而喻,而原壤却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反而在说完这句话后,开开心心地唱起了自己喜欢的歌谣。
如果当时他唱一些悲伤的歌谣,那也可以理解为他因为母亲去世而伤心过度,因此用唱歌来抒绪,但是他没有,他唱的歌谣内容,让在场的人一度惊讶无比。
唱了什么呢?我们先看原文:
“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原壤
这两句歌词的大概意思,就是说狸猫的脑袋上有好看的斑纹,摸起来十分柔软,那感觉,与摸着一个女子的小手是一样一样的。
我估计,当时孔子的内心不仅无语并且崩溃,甚至还有当场把这个故交弄死的想法。
不过,孔夫子毕竟是孔夫子,他在听完原壤唱歌后,并没有和他一般见识,反而是装作没听见,一转身,继续清洗原壤母亲的棺椁去了。
只不过,当时跟在孔子身边的看不下去了,直接问了孔子一句话,说,老师,您能不能和这样的人绝交呢?
“子未可以已乎?”
孔子听到的问题之后,沉默许久,半天才开口,他说,还是算了吧,亲人终归是亲人,故友也终归还是故友。
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以上便是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件事在《礼记》中记载得十分详细,而“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句话,则是记录在《论语》之中,算是上述这件事的后续故事。
料理完一切后,孔子坐下来与原壤,这次他没有忍耐,而是掏出随身携带的拐杖,“以杖叩其胫”,就是拿拐杖敲打原壤的小腿,一边敲一边说:
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所以,从《论语》中的这个记载我们就可以看出,所谓“老而不死是为贼”,其实前面是还有两句话的。
而加上前面两句话,整体的意思则是,你(指原壤)年少的时候张狂不懂事,长大之后又一无所成、碌碌无为,你这样的人,将来老了也是个很坏的榜样,是个祸害社会的人。
这就是孔子说这句话的真正意思,说得更直白一点,孔子这是对他的故交原壤“恨铁不成钢”。
只不过,由于后世的以讹传讹,以及断章取义,将完整的一段话,仅截取了最后一句,也就是“老而不死是为贼”这一句,用来辱骂老年人,并且还标榜这是孔夫子说的“真理”。
而孔夫子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这句话,会被曲解成与原话含义相距十万八千里的另一种意思。
这就好比,某甲对自己不知上进的好友某乙说,你不应该颓废下去,而是应该努力工作,好好学习,不然一天天吃了睡,睡了吃,这样的人生,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多年后,某甲成了名人,有人就拿他说过的话来引用,但没有引用全部,而是只引用了最后一句。
即: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你看,原本一段鼓励朋友的励志话语,就这样被断章取义改得面目全非,变成了一句对生活充满失望的负面话语。
所以说,断章取义真的要不得。
因此,孔子当初说的这句“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话,整体的意思是在斥责好友的所作所为,借助这句话,来劝导他上进,而并非是后世所传的那种辱骂老人的意思。
她不买衣服,不参加喜宴,独来独往,节省时间,节省金钱,房子都是自己动手装修,她是我见过的最会过日子的人。
老七是我见过的,最会过日子的女人。年少时,老七家里条件不好,她就养成了会过日子的习惯。
老七有六个姐姐,父亲早年生病去世,母亲今年80岁了,六个姐姐加上老七,一起赡养母亲。
老七当年结婚后,因为跟丈夫性格不合,将就着过了两年,夫妻就分开了。他们没有房子,财产分割也很简单,老七带走女儿,前夫每月给女儿抚养费。
不料,前夫第二年遇到意外,去世了,老七就自己一个人抚养女儿。老七当年有份工作,在棉纺厂做女工,2000年后,工厂的效益不好,开不下工资,很多工人自谋生路。
老七先是到私人小工厂做工,后来,看护一位生病的老人,她每天早出晚归地忙碌。老七的女儿渐渐地长大了,女儿上幼儿园,后来上了小学。
老七每次工作,都要先跟雇主谈好,她要留出时间,接送女儿上学放学。
老七一个人挣钱养家糊口,还要供女儿念书,她就养成了省吃俭用的习惯。
老七从来不买衣服,一直穿过去的衣服,或者六个姐姐穿旧的衣服,不喜欢的衣服,老七都拿回家,合身的衣服,洗洗就可以上身穿。不合身的衣服,她就自己修改一下。穿着姐姐们的旧衣服改的衣服,老七还挺好看。
老七心灵手巧,她把姐姐们不穿的衣服,重新裁剪一下,给女儿缝出一件件漂亮的公主裙。虽然是旧衣服改成的裙子,却让女儿在班级里出尽了风头。
女儿同学的家长,竟然求老七给自己的女儿缝一件漂亮的裙子。老七见那个家长拿来了布料,她只好勉为其难,给女儿同学做了一件公主裙。女儿同学穿着非常漂亮。
这下子,求老七给女儿做裙子的人越来越多。老七干脆不打工了,自己开个裙子店,专门给女人做裙子。老七没有积蓄,无法租门市房做生意,她就用自己租住的房子开店,在门上挂个裙子店的招牌。
因为老七的租房在胡同的里面,老七就在胡同口立个牌子,用箭头指引,一直指引到她家的裙子店。老七的裙子店很小,利薄,但她自己做生意,接送女儿上下学方便多了。老七省吃俭用,小店赚的也足够她们娘俩的生活。
老七从此就再也没有买过衣服,她把从姐姐那里拿来的旧衣服,加以修改裁剪,变成了一件件漂亮的新衣服。她不仅自己穿,还往。
老七很少买东西,但是她买了不少时尚服装的杂志,她照着杂志,能做各种各样的裙子,她还会做出各式的旗袍。她还在店门上挂了一个牌子,旧衣服改成新衣服,这下,她的生意渐渐地多起来。
老七很少买物品,家里的什么东西,都是她自己做的。纸抽盒子,椅子垫,床垫,窗帘,都是用旧布拼成的。
老七不是胡乱地拼凑布料。老七很有艺术细胞,她把那些碎布,排列成漂亮的图案,缝到一起。有一次,一个女顾客到她这里做旗袍,竟然相中了她的窗帘,说是太精美了,可以放到客厅里做挂毯。
老七后来把窗帘卖给了那位顾客,她自己又缝制一个,不久后又卖掉了,老七就再缝一个更漂亮的窗帘。小店虽然小,但房间里被老七布置得雅致,有品味。
老七家的电灯爆了,老七买个电灯,但是家里没有梯子,也没有结实的桌子可以踩上去。老七就用三个凳子摞起来,女儿在下面扶着凳子,老七站在凳子上,换了棚顶的灯泡。
老七家的电饭锅坏了,老七没有买新的电饭锅,她检查了一下,发现是插头坏了,她买了插头,自己安装上了,照样用。
老七家的下水道堵了,这个老七不会,老七就请师傅来修理。她在一旁看着,看会了,从师傅手里直接买了通下水道的工具。
下次,家里的下水道再堵了,老七不用请师傅帮忙了,她自己蹲在下水道旁边,学着师傅的样子,用工具疏通下水道。嘿,还真管用,下水道通了,节省了一笔费用。
老七家的房盖儿,夏天漏雨,老七就去甸子上挖土,借个推车子运回家,自己又到甸子上割柴禾,回家用剪子剪碎柴禾,放到土里,和泥。再一桶桶地把泥提到房顶,自己抹房盖。
老七的能干,不仅让邻居家的女人佩服,都让邻居家的男人佩服。说老七也太能干了,也太节省了,花点钱,雇个人不就干完了。但老七舍不得辛苦赚来的钱,她的钱,要用在刀刃上。
老七家院子里的菜窖,是老七一锹一锹,挖出来的,她再把菜窖里的土,一筐一筐地拽到地面上。秋天就多买一些土豆白菜萝卜,储存在菜窖里,能吃到第二年的四月份。
老七家不用冰箱,家里的电费每月都很少。老七每天中午去学校接女儿放学之前,正好路过早市。早市11点左右要关门时,里面的蔬菜很便宜,都是一块钱一堆。老七买上两三堆,就够她和女儿吃两天。
老七的家里从来不储藏大量的蔬菜和肉类,所以,家里也不用冰箱。
老七很少吃肉,但她给女儿做肉吃。她买回的肉如果多,就都炖出来,里面多放点盐,放到阴凉处。第二天肉没吃完,她就把肉用锅熬开,再次放到阴凉处,这可以保鲜,不会腐烂。
老七也从来不参加任何喜宴。为什么?因为浪费时间,也浪费金钱。老七的时间,除了接送女儿上下学,给女儿做吃的,就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做裙子的工作里。
夏天,老七给女人做各种纱料的裙子,冬天,老七给女人们做呢料的裙子。
老七手巧,爱琢磨,爱学习,她也学着做风衣,做大衣。她的生意越来越好,每天都忙不过来。后来,她招了一个徒弟,跟着她一起干。
老七的生活好转起来之后,给老七介绍对象的人多起来。老七看了几个,都没相中,后来她就干脆不去相亲了。她觉得钱我能挣,房盖儿我能抹,下水道我能通,孩子我能养,我也不孤单,再婚,没这个必要了。
老七挣了钱,她从不乱花钱,她要把钱攒起来,花在刀刃上。这些年,她一直租房子居住,女儿上初中那年,老七相中了距离女儿学校不远处的一个门市楼房。
这个楼房的面积虽然不大,但是屋子里的举架高,老七相中了这个高度,觉得能利用上。当时她买房之前,让几个姐姐来给她当参谋,几个姐姐也相中了这个门市楼,但觉得房价不便宜,她们担心老七拿不出钱。
但是,她们谁也没料到,老七竟然全款买下了这个门市楼。老七买下楼之后,又开始装修,她什么都是自己装修,买回沙子水泥,自己抹地面。
墙壁刮大白,是老七自己做的。房子的设计风格,都是老七自己设计的。
因为这个门市楼举架高,老七干脆在楼里搭了一个二节楼,楼上按照女儿的喜好,给女儿布置成公主房,让女儿在楼上安心学习。楼下,则是老七的服装店。
老七的会过日子,让几个姐姐佩服不已。但谁也没有老七的魄力,不交际,不应酬,不参加聚会,没有人能像老七那样独来独往。
内心强大的人,才能独来独往。老七就是内心强大的人,她买了门市楼,继续开服装店。
女儿这些年,也报了两个特长班,学钢琴,学舞蹈。老七全力支持女儿。艺术,会让女人由内而外地散发美的气质,艺术,也会让女人敏感地捕捉到生活中的点滴幸福。
女儿上大学后,老七从来没有为女儿的学费发愁过,都是给女儿拿够学费,每个月,她都给女儿拿足够的生活费。
老七的女儿也是个自立的女孩,她上大学之后,兼职做家教,每月生活费自己够用,老七给女儿的生活费,她女儿都积攒起来,不会乱花,年底回来,还会把自己的存折向老七炫耀。
老七也有朋友,女儿同学的家长,总来她店里做裙子的女人,还有网上结交的知己,她们每月也会小聚。女儿上大学之后,老七的时间不了,她偶尔也会参加。
参加别人的宴请,老七也会回请。但老七从来不去饭店请客,她嫌饭店的饭菜太贵。她都是自己在家里精心地烹制食物,请三两个好友来家里做客。但这种时候,不多,一年,三两次。
三年前,老七的女儿大学毕业,回到小城做了高中的老师。女儿参加工作后,遇到心仪的男人,一年后,两个年轻人步入结婚的殿堂。
当时,男方家里要置办酒席,问老七,娘家会有几桌客人?老七算了算,笑着说:“不多,两桌足够了。”加上亲姐姐,加上老七这些年随过的礼,两桌够了。女儿笑话老七,说:“你就这几个朋友?”
老七说:“真正的好朋友,一两个足够了,人呢,不能太贪心。”她的话,把女儿女婿都逗乐了。
老七的钱,这些年积攒起来,都花在了刀刃上。抚养女儿长大,供女儿上学,女儿结婚时,男方打算在小城全款买楼。老七资助了女儿一半房款,让女儿在婚姻里,底气更足。
这些年,老七的母亲生病,都是六姐在照顾。老七就和其他姐姐一样,每月固定给六姐钱,请六姐照顾老妈。老七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她都留出一份,让女儿给姥姥和六姨送去。
六姐这些年打工不顺利,后来,母亲年龄大了,七个姐妹商量之后,决定请六姐照顾老妈,其他六姐妹每月拿钱,给六姐发工资。
六姐这些年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买社保。六个姐妹一商量,又合钱,给六姐买了社保。孝敬母亲,帮助六姐,老七每次都多拿一些。她觉得母亲不容易,六姐也不容易。
其实,六个姐姐都觉得老七不容易在,这些年老七一个女人,独自将女儿抚养长大,供女儿念完大学,女儿也有了稳定的职业,老七还给女儿出一半钱买婚房,她们觉得老七非常不容易。
但老七却总是开朗地笑笑,说:“我就是比别人多干点活儿,比别人省吃俭用点——”
这就是我认识的老七,她是我见过的最会过日子的人,她一个人,把日子过得像春水一样柔软,像秋天一样丰富殷实。
老七省吃俭用,不买衣服,尽量不买物品,不参加无效的社交,她的房子,都是她自己装修的,她是个独立的人,能干的人,她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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