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精神病住院治疗必须是出院后,经过一年的吃药治疗来稳定病情才能办理残疾证。因为精神病和其它病不一样,精神病不能终止治疗,如果终止治疗一年后会造成病性更严重。所以精神病出院后要经过一年的吃药治疗稳定后才能办理残疾证。
从病人家属在知乎和头条反映的情况看,停药必复发,可能要终身服药。
因为精神病人一旦住院,一是时间比较长二是佔用的资源比较多,三是医院承担的风险相对也比较大。所以,精神病人一旦治癒,就会马上办理出院。
其实国家真的考虑过重精神病的意愿吗?在精神病院活着那是生不如死吧,没有思想没有自由。如果那个精神病是正常的我觉得他肯定宁愿死也不想这样活着!而且!重精神病是危害很大,而且治愈不了得,放医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我觉得杀了人的精神病应刑!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都应该安乐死。
很难说根治吧,因为精神症患者发病的因素很多,这次治好了也不知道下次遇到事情时会不会犯病,更何况你妻子病史已经8年,先后住院治疗4次,所以很难说她的精神症可以根治,或者换句话,你的妻子今后的复发几率还是很大的。
精神症是慢性精神障碍,病情往往反复发作,而且随着患病时间的逐渐增长,可能还会出现进一步加重的表现,就比如你的妻子,8年的病史,曾经住院治疗4次,很可能发作已经不止4次,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发作。如果按照目前精神科的治疗意见,经过住院治疗后是需要长年服药治疗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终身服药。但需要终身服药并不等于就没有未来,实际上很多精神症患者在坚持服药的情况下是可以简单从事家庭生活的,甚至也可以部分、或完全恢复工作。比如我在治疗的患者中,有一些虽然确诊精神症,但在坚持服药的基础上也在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只是每次病情出现反复的时候会来医院寻求帮助。
这样的模式更接近我们了解的慢性病,很难说今后不会再次复发,也就是很难说根治,但可以在医生的帮助下坚持治疗,正常生活,也不错啊,起码好过自以为是的想吃药就吃药,不想吃就停药,然后病情反复发作,日渐加重,远离原本的生活。
人们都觉得精神症是最严重的,都想去彻底治愈它,但很难办到,反倒是我们可以通过系统治疗完全缓解精神症患者所有的精神症状,达到完全缓解的目的。而且我们的下一版诊断标准——ICD-11已经做出了精神症诊断的修改,证实了精神症可以达到完全缓解的程度。所以作为精神科医生,关于你妻子的建议,我认为不是追求虚无缥缈没有根据的根治,而是以消除所有精神症状为目的。达到精神症完全缓解,基本恢复社会生活,将精神症对患者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应该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了。
另外,对于自己的妻子罹患精神症,相信作为家属的你的生活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可我仍然不希望你放弃,因为对于她来说,你就是她正常生活的希望,一旦你放弃了她,就等于生活放弃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