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人格理论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构成。本我(id) 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如饥、渴、性三者均属之。本我中之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故而从支配人性的原则言,支配本我的是唯乐原则。例如婴儿每感饥饿时即要求立刻餵奶,决不考虑母亲有无困难。 自我(ego) 是个体出生后,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由本我而来的各种需求,如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他就必须迁就现实的限制,并学习到如何在现实中获得需求的满足。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此外,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 超我(superego) 是人格结构中居於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是由於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
一为自我理想,是要求自己行为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
二为良心,是规定自己行为免於犯错的限制。因此,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
人格结构理论 (即社会化理论),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
心理学中的自我、本我和超我是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结构理论中的重要概念。
自我是人格中最重要的部分,代表着现实中的个体,负责处理现实世界中的各种需求和问题。自我遵循现实原则,以满足需求和避免惩罚为主要目标。
本我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代表着本能和,遵循快乐原则,以追求即时的满足和避免痛苦为主要目标。本我是无意识的,不考虑外界环境和社会规范。
超我是人格中的道德和理想部分,代表着个体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超我遵循道德原则,以追求完美和避免内疚为主要目标。超我是有意识的,可以对自我和本我进行监督和控制。
这三个部分相互作用和影响,构成了人格的整体。在正常情况下,自我会在本我和超我之间寻求平衡,以满足需求和保持道德标准。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心理压力或心理疾病,这三个部分的平衡可能会被打破,导致心理问题的出现。
本我、自我、超我,是弗洛伊德老爷子提出的神结构理论的三大部分,本我遵循生存原则,受本能驱使,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超我遵循道德原则。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
本我(Id):位于潜意识中的本能、冲动与构成本我,是人格的生物面,遵循“快乐原则”;
自我(Ego):介于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是人格的心理面。自我的作用是一方面能使个体意识到其认识能力;另一方面使个体为了适应现实而对本我加以约束和压抑,遵循的是“现实原则”;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的社会面,是“道德化的自我”由“良心”和“自我理想”组成,超我的力量是指导自我、限制本我,遵循“理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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