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二)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第二条 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人才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需要,着力引进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留学人员。 (三)市场配置的原则。提供公共服务,留学人员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来京创业和工作。 (四)用人主体引进的原则。用人主体按需引进,并提供必要的事业平台和条件。 第三条 留学人员可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接待服务窗口、北京海外学人网站、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咨询热线等渠道,咨询了解北京市创业和工作环境、相关政策、工作信息、岗位需求和生活信息。 市有关部门定期举办“海外人才发展论坛”、“人才技术交流和项目推介洽谈会”、“海外学人看北京”等活动,为留学人员实现人才、技术、项目、资本对接提供机会。 第四条 留学人员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凭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执照向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领取《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第五条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的主要 (一)以技术入股或投资形式创办企业; (二)创办、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 (三)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经济社会组织工作; (四)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 (五)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六)进入社区公共服务等公益性机构工作; (七)进入市、区县国家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 第六条 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可凭护照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申请市、区县设立的各类中小型企业创业引导资金的,优先给予支持;取得银行贷款的,给予部分或全部贴息支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第七条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建立创业种子资金和信用担保资金,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资本支持和融资担保服务。 第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境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民间资本等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留学人员风险投资基金,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第九条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可免征营业税;创业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纳税并经税务部门审核开具专用凭证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者汇出国(境)外。 第十条 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企业发展方向符合首都产业发展定位且近三年平均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需引进外埠技术研发和管理骨干的,在科研孵化、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 第十一条 鼓励市属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向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开放。支持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自办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国家或市级评审验收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留学人员来京开发、生产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市科委的相关科技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第十三条 留学人员来京进行科学研究,从事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拥有专利、发明的研究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实验场所、设备等必要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允许其在国内外选聘助手。留学人员从事科研活动可向市科委申请科技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 受聘到本市科研、教学、卫生等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留学人员,不受单位编制、职称指标的限制。留学人员在国外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其在海外的经历和学识水平直接确定职称。 第十五条 依法保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留学人员在京创业和工作的智力成果、合法收入及其他权益。 第十六条 本市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留学人员,其报酬由聘用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企业单位聘用的,可根据情况自定工资标准;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从优确定,对有突出贡献的经批准可给予奖励。 第 持外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等有关证明向公安机关申办两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一年多次出入境签证(不超过护照有效期);短期来京不能按期离境的,可申请签证延期。如确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未在国外办妥入境签证的,可依据有关规定申办口岸签证。 第十八条 持护照来京创业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取得《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出国前具有高级职称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调京手续,其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可依有关规定随迁。 第十九条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再次出国(境)工作、学习、考察或参加有关学术活动的,简化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 来京创业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其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并为其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不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 本市高等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与境内外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方便留学人员在京就医。 第二十二条 留学人员可按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留学人员出国前、在国外期间和回国后的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连续计算的应连续计算,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二十三条 来京创业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可申请按照优惠价格租住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提供的短期周转性住所,也可由用人单位以合约形式提供住房。 第二十四条 留学人员自国外毕业之日起,在外停留不超过两年,且自毕业后首次入境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海关申请购买免税国产小轿车一辆。 第二十五条 为本市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符合评选条件者,可申报“首都杰出人才奖”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等表彰奖项,获奖者可按规定优先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等奖项。 第二十六条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建立海外学人信息库和重点中学学生出国留学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为人才遴选提供支持。 第二 用人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引进留学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引进的留学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提供工作条件和平台;应关心留学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积极协调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此前发布的《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项目是由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外知名高校和国际教育专家,遵循国家2010-2020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通过教育国际化,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共同研发并面向国内部分本科院校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项目采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本科阶段总计学制一般为四年。基本模式为,国内2年,国外2年(即“2 2”)。第一年和第二年,学生在国内院校进行英语强化学习,完成互认课程和通识基础课的学习。经过两年的学习,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三年和第四年可以前往美、英、加等国合作院校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接受专业培养与训练。项目采取双向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学生在国内获得的学分被外方院校认可,同时在国外获得的学分也将被国内院校认可。学生赴国外完成学业后可同时获得国外大学学士学位和国内院校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
我是一名高中生,在和新航道(民营出国留学机构)签订了合同
这个当然可以了,不过要看你的能力了,你要公费出国的话有两种,一个是公司的外出进修,另外一个是学校的交换生。以你的情况来看应该是第二种,国内的研究生出国大部分是要自费的,公费留学的名额非常少,也很难争取到。你必须是特别拔尖的,而且要跟院领导有关系才行。还有导师推荐也特别重要 如果你想出国的话,本科毕业直接出国读研是最好的选择。国外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更高,更注重实践能力。顺顺给你整理了一些关于出国留学的常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申请自费留学,一般应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1、 有一定标准的外语水平2、 有一定自理能力3、 有充足的经济来源4、 身体健康二、国外院校对留学申请人的外语条件有什么要求?国外学校对留学申请者都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要求,只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标准。赴美、英、澳、加、新等通用英语的国家学习,需通过英语熟练程度考试,如TOFEL、GRE、ESE、GMAT、MELAB、IELTS等。以IELTS为例,大陆学生申请赴英、澳、新留学,研究生须6.5分以上。三、到国外留学需要经济担保吗?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必须有足够的在国外就学的学习、生活经费来源。尤其是申请到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留学,申请留学者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能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经济来源有自筹资金、亲友资助、朋友担保、获取奖学金或助学金、半工半读等。其中,足够的经济担保是各国普遍的要求,许多国家均对经济担保人的资格、担保金额做出规定。当然,如果能够获得国外院校较高的奖学金、助学金,可以不要经济担保。如果到发展家留学,大多不要求提供经济担保。四、外国对留学申请者身体健康条件有何要求?申请出国留学必须身体健康,尤其不能有传染病、精神病。许多国家对申请者体检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者的年龄一般应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五、我国指导留学的总方针是什么?我国目前指导留学工作的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六、国家现在执行的主要留学政策是什么?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八月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通知》对留学工作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作了明确规定:1、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2、对持过期因公普通护照或一次性出入境因公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为他们办理护照延期或换发新护照,对要求将因公护照换为因私护照的,也可给予办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应提出退出国籍,依照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3、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退出国籍手续时,应予办理。如与原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办理。4、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再出境。5、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留学人员回国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等。要鼓励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国外兼职。6、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在外留学人员回国,简化出入境手续,妥善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具体问题。8、在留学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可由当地、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建立留学服务机构,帮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事宜,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9、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我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向他们介绍我国国内情况。七、支持我国公民自费留学的主要政策是什么?支持我国公民自费留学的主要政策是:1、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自费大学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2、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归国华侨、国外华侨、、澳门、同胞和外籍华人的直系、非直系眷属)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费后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3、为鼓励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对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4、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生和公费培养而未完成服务年限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偿还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分别由最后就读学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收取,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确定。收取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全部用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重复收费。5、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审核并取得有关证明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6、在校大专以上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出国前所在学校应保留其学籍一年。在职人员申请出国留学,其公职等问题由所在单位自行处理。7、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兑换一定数量的外汇,并可在购买出国机票时享受优惠。8、国家鼓励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后回国工作。用人单位对自费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公费留学回国人员同样对待,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录用,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八、为什么说我国对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政策有较大突破?2000年7月,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国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以能创造经济效益和单位有承受能力的原则,自主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留学人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办法,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回国后主竺的科研项目,确属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急需的,申报立项后可由国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遴选,可根据岗位急需,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经适当渠道考察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单位和入选条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可聘任或委托其担任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领导职务,及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导职务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以担任司局级职务。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根据工作需要,符合任职条件者经一定时间任职并放弃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留学回国人员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挂钩,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根据职务、岗位变化和贡献大小进行调整。专利、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可以参与分配。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其合法收入纳税后,可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在聘用或在职期间,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可享受出国探亲假。随同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的家属(含外国籍配偶)在国内就业。子女在国内上初中、小学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分就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学校或:双语学校""双语班级"、报考高中、大学的,可酌情给予适当照顾。 九、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去哪些国家为好? 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回答去哪个国家好去哪个国家不好。这要根据申请者的求学、发展志向、自身条件及经济支撑能力等来分析和判断。一般说来,申请者愿意到经济发达的国家和世界知名的院校深造,本人的学习天赋较好,又有充足的财力支持,当然可选择美、加、欧、澳、日等国家或地区留学。这些国家经济发达、教育先进,去那里留学可以学到更多、更新的科学知识,可以掌握更高、更精、更尖端的先进技术,从而使自己将来更具有社会竞争力。 而对于另一些人,对去发达国家留学"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选择那些教育先进且与国际接轨,又有稳定社会环境和较好生活条件的发展家或地区留学(如南亚各国),也不失为明智之举。到这些国家或地区留学,主要优势有三条:一是所学专业课程与国际接轨,或文凭国际上广泛承认,二是除攻读了一门专业课程外,还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三是费用低。到这些国家留学的学习生活费用,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留学费用的三至五分之一,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一般工薪家庭有可能支付得起。 究竟选择到哪个国家或地区留学为好,申请者要多方面考虑判断。总之,既要达到出国留学深造目的,又要因人制宜,量入为出,不至于使本人或家庭陷入困境。十、现在最时兴到哪些国家自费留学? 一般说来,我国学生到美、英、加、澳、新和日、德、法、意、澳等国仍是首先考虑的留学之地。这些国这经济发达、社会稳定、教育先进、长久不疲地吸引着留学者的目光。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人留学的注意力有所转移,似乎开始转向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南亚国家。这几个国家的共同特点是:经济发展较快,亚洲文化背景,教育制度与国际接轨,英语教学环境,学习生活费用低廉等,甚至在这些国家的某些学校还可以攻读西方国家的专业课并能获取相应国家的文凭和学位。这对于许多又想送亲人出国留学,经济上又不是负担过重的家庭来说,决定到上述国家留学,不能不算是一个好的选择。 很多人认为在国内学的专业不够好,或与国际接轨不够,留学时想换个更理想的专业。但是一般正规的学校是不会接受学生转专业的。比如,在国内学金融本科,到国外转法律硕士,这是很困难的,除非你愿意从本科一年级重新学起。转专业应该选择与原专业相近的,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你在新选专业方面的能力。很多学生认为自己掏了钱,就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去读。国外的好学校是不会接受这种观念的。有一些不很正规的学校或私立学校会接受这种学生,但这些学校的文凭的可信度、认同度往往不是很高。选择学校有个基本原则:要求高的,学校可能好一些,学费也可能低一点;要求低的,什么样的学生都可以招的,往往学校不会太好,但学费很高。十一、如何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是一项严肃、认真、繁杂的操作过程,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步骤完成一定的程序。完成整个程序,即办完全部留学手续,大约需要4个月到1年的时间,具体手续如下:1、 选定留学目的院校2、 报名申请登记,填写留学申请表3、 提供相关材料与证明4、 获取入学录取通知书5、 办理护照6、 申请签证7、 兑换外汇、订购机票、启程。十二、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证明?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目的的国家和院校不同,要求提供的材料与证明也不尽相同。但发达国家留学要求提供的材料、证明多面繁杂,而到非发达国家即发展家留学要求则简单许多。 (一) 到发达国家留学,主要应提供:1、 最高学历证明书及其公证2、 学习成绩及其公证书3、 TOFEL、IELTS、GRE、GMAT考试成绩,或其他外语学习证明4、 出生公证书5、 婚姻公证书6、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7、 教师推荐信8、 资金、财产担保公证书9、 工作证明(若有)10、彩色证件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二) 到非发达国家留学,则主要提供:1、 学历证明2、 学习成绩证明3、 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十三、如何选择推荐人及准备推荐信?在联系出国留学的过程中,请什么样的推荐人和如何准备推荐信是十分重要的。选择写推荐信的人,应选那些自己的任教教师或是对自己的学习、生活、专业或研究比较了解的人。他们最好是任课教授、大学辅导员和系主任。并不一定非得找辽士、校长不可,除非申请者曾在他们手下直接工作过。 外国院校一般要求留学申请者提供2至3封推荐信。信的内容应客观真实,说明申请者的品行、学业等情况,应避免过多溢美之词,并能提供事例佐证为佳。 十四、已被国外学校录取是否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这是不少初办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及他们家长容易产生错觉的所在之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首先必须有国外院校或培训机构接收并发出入学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等于如此就能成功地出国留学了。这只是必备条件之一而已,同时申请者还要申请到出国护照和接收院校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学生签证。申请出国护照,只要申请人出据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文件、资料,一般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能够得到,而申请留学签证却一不定能顺利取得。有关的签证官们还要审查申请者的许多证明材料,当其确信申请者的真正留学目的和具备充分的留学条件才会签发留学签证。只有得到了留学签证,才等于能出国留学了。十四、已被国外学校录取是否等于能出国留学了?这是不少初办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及他们家长容易产生错觉的所在之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首先必须有国外院校或培训机构接收并发出入学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等于如此就能成功地出国留学了。这只是必备条件之一而已,同时申请者还要申请到出国护照和接收院校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学生签证。申请出国护照,只要申请人出据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文件、资料,一般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能够得到,而申请留学签证却一不定能顺利取得。有关的签证官们还要审查申请者的许多证明材料,当其确信申请者的真正留学目的和具备充分的留学条件才会签发留学签证。只有得到了留学签证,才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家里没有留美的学生不太清楚美国的情况,但是自己的女儿今年也学成毕业了,还是有点感受的。首先孩子在国内的学历也不低,留在北京工作也是可以的,但最后还是选择回家乡,首先北上广的生存压力较大,房子就买不起,其次,工资待遇比家乡多不了多少,只是机会多,回来只要有满意的单位,离父母也近,彼此都能照顾。目前以及国际环境等很多不确定因素,留在美国后面想见一面估计都难!至于孩子前途发展,国内应该更有用武之地吧!我们姑娘从小的教育都是根正苗红[害羞]所以女儿大学到研究生一直说要回西安建设自己家乡,也算是说到做到了[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