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有经验的医生都可以检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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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恐怕不单是精神科医生的事了,各科医生都会碰到这个问题,就是“诈病”!
在精神科,诈病的概念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谎称、假装一些症状,以让医生相信其有病,从而通过医生的有病诊断来蒙骗,逃避某些责任或惩罚。
首先是一些躯体疾病方面的诈病,常见者有学生、公务人员、罪犯嫌疑人等,目的就是逃避责任,如学生逃课、躲避军训,公务人员休假、提前退休,罪犯嫌疑人的目的当然就不用说了。方法呢?很简单,就是诉说一些几乎无法用仪器来检查的症状,比如头痛、腹痛,他说某个部位疼痛,然后做出痛苦的样子,即便仪器检查全部正常,也是不能完全排除真的有病的,对于医生来说只能是疑病从有,先认为他有病再说。
有些症状很难假装,如偏瘫、口角歪斜,又比如咳嗽、喘气,这要是装起来,不可能超过两天的,因为太累了!
那就不能排查了吗?肯定有办法的,就是先住院,然后慢慢观察,器质性头痛和腹痛或者别的部位的疼痛,肯定可以看出来有假装、欺骗的苗头的。
然后就是精神性疾病的诈病行为。有一些行为几乎不能诈,比如说木僵缄默状态,整个人僵硬得躺在那里,永远不说话,你把他摆成什么姿势,比如打球的姿势他就永远是打球的姿势,不会改变的,这个事任由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做到,所以这种疾病一般不是诈病。其他很多精神性疾病都可以装出来,如精神症、躁狂抑郁症等,有精神病学常识的人来装这种病较难分辩,曾有人说一个精神科医生如果来假装这种病几乎不能判别。所以精神科有一个重要专业是与法医联合建设的,就是司法精神病学,专门来鉴定一些所谓精神病人伤人案件的。
诈病应严格与躯体形式障碍的疑病症区别,后者是真的有病,是精神心理性疾病,必须治疗。两者的根本区别点在于诈病是有卑鄙的目的的!
诈病还要自残区别。有些人为了达到其目的,用自残来把自己搞成真的有病,然后夸大自残后的症状,这个也要临床医生来鉴别。
总之,诈病绝非医生一个行业的事,往往和诈病者的家庭、单位,甚至政法系统都有关,需要大家关注!
我乐意回答你的任何问题,请你判断,我的回答有无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