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强 奸”后主动提供安全套!事后保留证据将歹徒绳之以法,男朋友知道这件事后主动提出分手,这个女孩的做法错了吗?
【案例警示分析】:
王某(男)是李某(女)在大学期间认识的男朋友,两人确定男女朋友之后就商议着在校外合租同居,一来是为了实习找工作方便,二来男女朋友之间处于热恋期,有这种想法也情有可原。
李某(女)和王某(男)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区找了一个出租屋,在确定一起同居后,两人很快就搬了进去,期间可能是因为养宠物的问题,这对小情侣与邻居发生了点口角,为了调解纠纷,李某与王某找来了小区的保安刘某来处理。
这一来二去的,李某、王某与保安刘某也是熟悉了,经常出入小区也会碰见刘某,大家也都会打一声招呼,这件事没过多久李某的男朋友就找到了实习工作。
刚刚进入职场嘛!加班出差的事情非常的多,出租屋里就只留下还没有找到实习工作的李某。
李某有一次外出回来时,无意中在楼下碰到了保安刘某,刘某询问李某的男朋友是否已经找到了工作,闲谈中李某说漏了嘴,说自己男朋友找是找到了工作,只是出差加班比较多,这一出去好几天不回来。
李某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不妥,甚至还有些抱怨!毕竟这也刚刚同居没多久,两人也正处于热恋期,这样长时间分开对于女生来说心理难免有些小委屈。
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了!保安刘某从这里面得到了一个重要讯息,那就是李某的男朋友经常不在家,保安刘某自从第一次见到李某之后就对其垂涎三尺,这么漂亮的女大学生怎么就不是他的女朋友呢?
保安刘某越想越不得劲,他想要把李某给搞到手,在此之后的一段时间,他就一直观察李某男朋友的出勤时间,总结出一套王某上班出差的规律,认定李某男朋友短时间不回来后,保安刘某就以检查水管漏水为理由,敲开了李某的门。
李某对此也没有戒心,保安刘某这段时间给她的印象就是一个热心人,并且坚持水管漏水也是小区物业的职责,保安来检查,她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让李某没想到的是,保安刘某进门后并没有去检查水管,而是趁李某转身回客厅的一瞬间就把她给扣住了,紧接着刘某把李某拖入卧室,拿出身上早已准备好的橡胶扣把李某给绑起来。
李某一个娇小女生如何能从保安刘某这种人手里挣脱?反抗只是徒劳无功而已,就在刘某准备撕扯李某的衣服时,李某说让刘某使用“安全套”,她的床头柜里就有。
刘某本来就没准备这些,一听李某如此建议,眼睛一亮,嘴里说着李某不检点的脏话,原来是早就准备好了安全套了,给了挣扎的李某两拳,逼迫李某拿出来了安全套,刘某也没多想,就听了李某的建议。
毕竟这样看起来要“安全一点”,如果李某因此怀孕的话,那问题就麻烦了,目光短浅的刘某已经失去了理智,他就只想到了李某是否会怀孕,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已经触犯了法律。
刘某完事后说了一些威胁的话语,警告李某不要把这件事给说出去,要不然有她的苦头吃。
李某经过再三考虑后还是选择BJ,李某保留了保安刘某使用过的“安全套”!这些东西给刘某的犯罪事实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并且也通过李某的出租屋找到了刘某的指纹以及一些头发。
在众多证据面前,刘某犯罪事实成立,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李某用法律捍卫了自己的权益,可这件事被李某的男朋友王某知道后,他并没有对李某受到的伤害提供安抚,反而直接提出了分手。
王某认为李某主动给刘某提供了“安全套”!这就是对他的不忠,哪怕是刘某已经被判有期徒刑7年,他也不能接受这一事实。
李某为此很是伤心,她在危机来临之时没有依靠,只能用自己的办法安抚罪犯,尽可能地让自己少受到伤害。
她不敢想象如果自己宁死不从,保安刘某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她只有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替自己讨回公道。
分手后,李某很难接受这一事实,她真的做错了吗?
分析:其实李某并没有做错,错的是她男朋友,如果李某不顺从保安刘某,说不定还会因此失去生命,保安刘某当时已经失去了理智,谁也不能保证他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正是李某主动提供“安全套”这一讯息,让保安刘某放松了警惕!
并且认为事后威胁一下就能够解决问题,这样不简单之人,以后还不是乖乖地听他的话?
但他没想到的是李某会如此果决就直接BJ,并且提供了让保安刘某都没办法反驳的证据,这也是他会直接被判7年的原因。
虽然分手了,但李某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她只是非常不理解男朋友的态度而已。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知道,如果被歹徒“强 奸”了,那一定要第一时间去BJ,别想着会不好意思什么的。
你的不好意思,难以启齿恰恰助涨了歹徒的嚣张气焰,他们拿捏你不敢说出去,因为一旦说出“名声”就毁掉了,其实这种想法完全就是错误的,你的沉默只会让歹徒变本加厉,甚至还会对你造成二次伤害。
反正歹徒也认为你不敢说出去,于是就会毫无顾忌,如果他掌握了你一些秘密,你是不是也得无条件听从歹徒的话呢?
你不说!这不是在保护自己,而是害了你自己。
这没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要大胆地说出来,这样才能让歹徒绳之以法,还你一个清白名誉,就是因为这样的“各种顾忌”,才会导致“强 奸案例”越来越多,而且多发生在熟人之间。
据数据统计显示,85%—90%的“强 奸案”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朋友、父母(继父继母)、男朋友、亲戚、同学、老师、同事、上司之间,熟人发生的“强 奸”更加让人难以启齿,甚至有些人都不敢说出来。
这是隐藏起来的“灰色强 奸”,亦或者说是女性最惧怕的遭遇,你不敢说,说了也没人信,亦或者从此名誉扫地,甚至还认为“丢脸”的是自己。
其实你大可不必这样想,你应该要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在熟人之间,你的沉默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这样只会给你自己带来更多的伤害。
所以!女孩子被“强 奸”该不该说出来呢?
当然要说。
你不仅要说,还要及时说出来,你说得越早,歹徒被处罚的速度就越快,你的拖延迟疑是对你非常不利的。
1、家里如果有安全套就给,降低歹徒的警惕并留下关键证据,这个很重要。
2、设置手机快速拨号,寻找时机求救。
3、和歹徒拖延时间,可以说自己有“性病、有艾滋”,如果歹徒有顾虑,那说不定能够逃过一劫。
4、不要洗澡,不要清洗内衣,这些都是你的证据。
5、给自己信得过的亲人(最好是父母)倾诉过程,为防止自己忘记,也可以把事情的经过迅速用笔记录下来。
6、一定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不要想着隐藏或者自认倒霉,这样只会让歹徒越来越嚣张。
一些女性在遭遇这种事情后,不敢找人诉说,害怕自己被别人误会,亦或者害怕名誉受损,在遭受“强 奸”觉得恶心丢掉了自己的衣服内衣,还不停地洗澡,想把身上的污秽给洗干净。
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没有佐证的证据,如果拖延几天后再BJ,那基本上是很难让歹徒伏法的,因为你的证据已经被你给销毁得差不多了,证据不足,如何替自己找回公道?
这只会让你受到第二次伤害,女性被“强 奸”后的精神压力是很大的,或羞于启齿,或不敢相信,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独自沉默,一定要把事情给说出来。
可不要因为想要隐藏而害了自己,也给了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余地,一旦错过最佳时机,你想悔恨也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要学会保护自己,保留证据,及时寻找帮助。
1、不要穿太过暴露的衣服,尤其是在陌生人面前。
2、夜晚不要独自夜跑,不要远离灯光照射不到的大道,什么小巷子这些在没有同伴的情况下不要独自一人走。
3、一个人在家时遇到什么人都不要开门,哪怕对方一修水管,换煤气等名义,如果真的有这些需要,你可以打询问小区物业总部,询问是否有此要求,在给出肯定答复后在考虑是否应该打开门。
4、远离陌生人的搭讪,不认识的人尽量保持沉默。
5、不喝陌生人的水和饮料。
6、不要独自一人去见网友,网恋不靠谱,这个需谨慎,不是只有男性才会陷入网恋,现在很多女生沉入其中难以自拔。
说一千道一万,女性朋友应该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给犯罪分子机会,不要忍气吞声,不要隐藏,应该大胆地说出来。
你只要知道,在这方面凡是违背妇女意愿的,都可被认定为“强 奸”。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凡是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 行为”的都是强 奸罪,这已经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这种情况最低可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你的沉默只会给犯罪分子机会,不要在意说出来会让自己名誉受损,名誉受损的应该是那些犯罪分子,作为受害者,你不应该沉默,勇敢的说出来才是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契机。
所以!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当然是勇敢地说出来,保留证据后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
之前在一个高端品牌4s店上班,我刚开始去上班的时候,有一个女同事,长的挺漂亮的。我上班的第一天,和她不熟,她就借我的手机,给她男朋友发信息,发那种诱惑她男朋友的信息,当时我不知道她是给她男朋友发信息,她跟我说把手机借给她用一下,发个信息就好。然后她把我手机用了五个多小时,我忙完,要手机的时候,她还跟我说用我手机干啥,下班,还跟我说如果这个号码给你发信息,告诉她内容。晚上,我几个同事跟我说,她们的手机都被她借过了,只能借你的手机。我果断拉黑那个号码,第二天她问我借,我就不借给她。然后过了三个月,她带他男朋友叫家人了,双方家人都见过面。准备婚礼的事,本来三个月后,他们是要结婚的。
但是,那个女孩实习期通过了,可以接待客户卖车,转正的第一个月,她接了一个客户,全款买车,那个客户的朋友全程陪着那个了会,客户的朋友全款买的路虎,自己做生意的,也特别浪,离了三次婚,有孩子,认识那个女孩的时候跟他的那个老婆还没有离婚,跟女孩接触了几次,女孩就跟了路虎男,甩了当时的男朋友,路虎男给她买钻戒买奢侈品,她还特别开心,跟很多人炫耀。但是一个月,路虎男的老婆知道了,来公司找她打到公司。后来那个女孩辞职了,现在看她动态,没有和那个男的在一起。
出生农村,那个时候来大姨妈的时候,大多是用卫生纸,来大姨妈的第二年才开始用卫生巾,但是,第一次使用它时却把脸都丢没了。。。
我上面有两个姐姐,所有关于这方面的知识都来源于我的姐姐,第一次用卫生纸叠成长条也是姐姐教的,但是,第一次用卫生巾是偷偷拿我姐的,因为她不让我用,因为我没见过,很好奇。
那个时候,刚上初三,来例假的第二年,那天也是来例假的第二天的早上,看到大姐用的卫生巾就在桌子上,就想着这个应该很好用,便拿了一个去用,可是,在厕所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明白,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好像脑子缺根弦,研究了半天,最后还是贴反了,然后,便兴高采列的上学去了。
我们学校凳子的颜色是紫色偏黑色那种,而且那天我穿的是深颜色的裤子,就这样反贴着一个卫生巾听了一上午的课,上课时还特别担心贴得不对,下课时还起来看了下凳子上有没有,不过颜色深看不出来,也就没当回事儿,放学后骑着自行车就回家了,到家之后上厕所才发现,卫生巾上没有血渍,裤子的屁股位置全是血,裤子的裆那儿是干净的,只有屁股那两坨的位置全是血渍。。。
下午又偷了一片来用,下午就用对了,换了衣服,还拿了个抹布,下午一到学校就先将凳子擦了擦,自那儿以后就开始用卫生巾了。。
那次真是庆幸学校的凳子是深颜色的,穿的裤子是深颜色的,否则,那就真成另外一个版本了,全校师生都能看到裤子上的两大坨血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