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癌症患者 在医院医治无明显好转院方没要求转院 再注射了之后十多分钟坠楼身亡
会。跳楼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跳楼行政拘留,是有法律规定的。一般跳楼都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即使到无人偏远地方,警察须出动警力、地方出动工作人员营救,也是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跳楼被救下后,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和心理后果。具体情况取决于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当地的执法机构以及跳楼者的行为和动机。
1. 法律责任:根据当地法律,跳楼行为可能会被视为犯罪。在某些地区,未遂可能会导致刑事指控。然而,在其他地区,未遂可能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如果被救下的跳楼者面临法律后果,他们可能会受到罚款、社区服务或其他类似处罚。
2. 心理健康评估:跳楼被救下后,可能会被要求接受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医生或精神科医生可能会评估者的心理状况,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3. 社会后果:行为可能会对跳楼者的家庭、朋友和社区产生负面影响。未遂可能会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失去朋友或者失去工作。此外,行为可能会引发他人的担忧和关心。
4. 治疗和支持:对于跳楼被救下的人来说,心理治疗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个人治疗、家庭治疗和/或团体治疗。这些治疗方法可以帮助跳楼者处理导致他们尝试的情感和心理问题,并帮助他们学会应对这些困难的技能。
请注意,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个人和地区而异。建议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事发原因是因为刘某等7名患者被甘露医院一名副院长安排干活时,刘某不想干活了就从2楼楼顶平台跳下,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在事情发生后该名副院长为了省钱并不是第一时间找车辆送往医院而是雇三轮车将人送到了友谊西路上一家医院治疗。目前的处理结果:雁塔区卫计局成立事件工作组进驻西安雁塔甘露医院,立即展开事件的后续调查和处置工作,全力做好伤者的救治和家属的安抚工作。从即日起,西安雁塔甘露医院全面停业整顿,除目前收治的住院患者继续正常治疗和康复之外,不再接收新的患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住院患者的人身安全;另外,卫计局已经约谈该院法定代表人,责令医院撤销副院长孟某的职务,其他相关医务人员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身为副院长却不能保护好病人的基本权利,反而将其作为免费劳动力并且在事发后为了省钱雇三轮车送往医院治疗的做法,我想不用多说就已经说明了一个问题:在这名副院长的眼里,精神病人根本毫无可言吧!其他医院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如何保证精神病人的基本权利?若不是这个案件,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人可能根本不会关注到精神病人在医院究竟遭受了怎样对待的这个社会问题。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处理精神病人的问题大多都是交由精神病院处理,然后便不了了之,可能很多人都不会去看下自己的亲朋好友,于是也就容易造成精神病利容易被忽视的客观事实。倘若这名刘某的家人能够经常过去查看并询问近况,我想这家医院也不断不敢如此,虽然这家医院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但是我很好奇,其他医院存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如何保证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医疗系统是个非常庞杂的制度问题,涉及社会保障,财政,人性,道德。但是现在一窝蜂把所有问题都推给一线的医护,医保算账,预估收费,甚至收缴欠款都让医生护士去跟患者家属要。只要还要求医生承担患者偷跑欠费的责任,那医生就会把所有病人当贼,没有人会对贼和颜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