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症其实是一种心理社会干预治疗,可以从精神症的康复手段入手,主要是包括技能训练,社会功能,工作能力方面的障碍,所以说这种症状持续下来,会严重的影响了病人的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流的问题目,精神症最怕什么,与其说最怕什么,需要看精神症。从以下方面如果稍不注意就可能会引起疾病的复发,主要是疾病的认识。
1,开始规律吃药,一些慢性疾病患者的治疗药物治疗,所谓观念应该做到早期,发现确诊,早干预早治疗,根据精神病的症状特点以及经济精神经济情况,尽可能选用疗效确切症状作用广泛,不良反应轻便于长期治疗,经济负担能够承担得起的抗精神病药物。
2.家属的不理解,不配合,缺乏监护人的陪护,积极进行家庭健康宣传教育,争取家属的注意配合对患者的虔诚治疗,可以起到良好的治疗。
3.保持情绪稳定很多,一部分人在应急事件发生以后,可能会出现疾病的复发,在开始治疗前需要了解过去的用药时参照病人既往最好的药,药物以及有效的剂量,在此基础上可以提档的提高药物的剂量,适当的延长疗程,如果有效则继续治疗,如果没有效需要考虑换药或者是合并药物治疗,同时要做好家庭教育宣传长期治疗的意义,争取患者和家属的积极配合,提高用药的辅助,依从性,有效的预防复发。
4.除了监测精神状态以外,也需要监测有没有躯体症状,比如说定期需要监测一下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心电图,了解病人的躯体症状,如果病人首次应用抗精神病药需要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应该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能避免严重的不良反应。
5.加强开户,根据疾病的病情,严重程度,家庭料理的情况以及当地的医疗条件,选择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社区治疗以及家庭治疗,如果患者具有明显的危害,社会安全,严重的自伤的行为,这个时候需要配合医生调整药物住院治疗。
加强患者的自信心,很多一部分人可能得完,疾病以后会受到社会的歧视,可能连自己对自己也不太认可,这个时候需要公共卫生人员与当地的精神卫生工作者给予患者需求,选择合页的职业技能,这些职业技能,包括学习一些工作相关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比如能够认真的完成工作项目,或者是对获得社会稳定工作的效果不明显的时候,可以安排训练模式,提高患者的认知功能障碍,也是精神症的核心症状,这个时候任职包括记忆障碍,注意力障碍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执行功能的障碍,认知障碍的改善,就可能带来生活质量的改善,也可以增加其他社会心理干预效果产生更好的功能。
你好,我是精神科医生,平日的工作中接触了很多患者,也有很多像您这样的情况,毕竟精神障碍疾病因病致贫的很多,因为得了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很难自己养活自己,而且有时候还要搭上一个家人看护。所以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很多会难以维持,不过好在国家这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对于这样的患者有很多便利的政策,对你会有帮助的。
单亲家庭,12岁患精神病,现在30岁了,而且没有自理能力,这样的情况,我想应该只有精神症的患者才可能达到了。那么我们就来假设你儿子患的是精神症,而且18年的病程,让刚刚30岁的他产生了社会功能明显的衰退现象,可能个人生理自理能力也出现了明显的减退,甚至不知梳头洗脸,蓬头垢面,无法打工、干农活、照顾自己。不知道他是否存在明显的幻觉和妄想,如果不但衰退,而且还存在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反常或者紊乱的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危险。
考虑你的家庭条件,很有可能你的孩子没有经过正规的治疗,虽然已经衰退的病历治疗的效果不一定能满意,但还是建议给他治一治看看,看社会功能是否能有更好的改善。毕竟他才30岁,还有太多的路要走。
由于常年接触和治疗各种重性精神疾病,所以很了解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需要和能得到哪些社会上的帮助。你的情况主要有两个主要问题,其一是经济困难问题,其二是没有专人照顾患者的问题。
可能有人说为什么这名妈妈自己不照顾患病的儿子?钱哪里来?家里就一个病人一个好人,好人照顾病人,那么吃什么?所以我是理解你的问题的。
经济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寻求基层的帮助,你这种情况可以向基层申请给你的儿子进行残疾鉴定。基层会帮你联系残联,然后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有残疾鉴定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取得残疾证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这样每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生活费, 而且残联不定期会对生活尤其困难的重性精神疾病家庭推出免费住院治疗的项目。除此之外,残联每年也有对登记在册的患者免费发放治疗药物的活动。如果需要长期服药的话也可以在医保局办理慢性病医保报销。
理想的程序是评残——办低保——免费住院——慢性病长期服药。
再来说说你的儿子生活能不能自理的问题,相信30岁的他生活自理能力应该绝对不可能完全衰退到完全不能自理的程度。所以,如果治疗效果理想,可能会恢复一定社会功能。如果治疗效果不理想,病情没有明显缓解。可以求助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有其下属的精神专科医院,住院费一般是一部分医保报销,一部分民政补助,患者家属一般付很少一部分,或者干脆不付医药费。当然这样的好事也要符合民政部门的相关条件。
我是村官阿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在农村,由于条件有限,很多患有精神病的人,都得不到有效救治,对于他们的管理,基本都限于家庭内部管护。
那么对于农村精神病人,具体的管理有哪些呢?阿丽来说说,我身边的农村精神病人是如何管理的。
在农村,如果家庭有精神病人,大部分都是由家庭成员自行照看,负责他的日常生活,只要不伤害到别人就行,自己家里人受点委屈不算什么。
有人说怎么不送精神病院呢?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是根本住不起精神病院的。而且如果患精神病的人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那这家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哪还有经济条件把患者送去精神病院。
在农村,近几年以来,有些地区会为精神病人免费发放药物,以此来控制他们的病情。还有一些地区,会为精神病人每年发放1000元左右救助金。
上面说到,农村精神病人一般都是自己家人照看,但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者抚养人已经不在世,致使患者无人管护。这种情况下,患者是可以申请五保保障的,利用五保保障金等救助,可以把精神病人送去当地精神病院,也能得到更好的管理。
阿丽村里有两个年轻精神病人,一直有自己的父母照看,待父母不在世了,就是用自己的救助金6000多元,兄弟姐妹再添点钱,最终都送去精神病院了。
总结:农村精神病人患病后,其实是得不到较好管理的,大部分家庭只能做到让患继续生存下去,真正得到治疗的很少。也期望,国家对农村精神病人更多的关注与救助!
我是村官阿丽,一个喜欢实话实说的基层干部,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