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病人也知道香臭美丑,对于那些不具备攻击性质的精神残疾病人,从各种方面都显示无不体现人性的关照应该。而对 于那些也知道香车美女,吃香喝辣攻击性很强的精神病人,受害者也不应是活该吧?在这方面有些部门却显得畏首畏尾不敢严加管教,对于这部分加害社会的所谓精神病人,应该有个强有力的措施了!
一、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
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对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2008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定额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具体事宜可到你所在乡镇民政办咨询。
发达地区可以再次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发票。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多年来我发现农村的精神病人由家庭父母和其他成员对其监管,如果父母去世,兄弟姐妹成家立业,轻微的精神病人也可帮助照顾,严重的就弃之不问了,让其流浪村庄街头,这种现象给社会治安带来了瘾患。
在皖南某镇明光村,有一陈姓老人老夫妻七十岁养了三个精神病儿子,母亲也精神失常,四十年来陈老汉照顾四个,生产荒芜,生活困难,年年靠当地施救生活。
精神病患者治愈不了,国家对这种人实行"低保""五保户"照顾,每月发给生活补贴,他们享用不了,只有家庭和社会对其实行管教,抚养才是他们生存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