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厉害了会变精神病是不可能的。强迫症是一种神经症。一般主要是有一些强迫行为和强迫思维为主的,并且很多的病人会伴有一些焦虑的情况。而精神症主要是属于精神病性的症状,比如有一些认知,情感、意志行为方面的不协调,所以说两者是不同的疾病。
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强迫症的强迫行为是“寻求安全行为”。即如反复洗手、确认锁门等强迫行为是为了缓解内心的焦虑。而焦虑源于不安全感。去寻找导致强迫行为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强迫。
这里所说的两个名词并不规范,因为如果我们用去在线翻译软件去翻译“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就会发现其实是一个意思——mental illness。但是按照国人的习惯,会觉得“心理”比“精神”一词要轻。“心理疾病”,更多指的是“神经症”类的精神疾病。
强迫症从传统的分类上属于“神经症”范畴。但实际上,强迫症的治疗比抑郁症、焦虑症要难得多。症状改善缓慢,患者痛苦感明显,久治不愈的话社会功能的丧失并不亚于精神症。因此,最新的美国精神疾病分类标准干脆将强迫症从“神经症”范畴中剔除出来成为独立分类。 目前强迫症的常用药物治疗方法仍然是大剂量抗抑郁剂治疗,目前公认效果最好的还是氟伏沙明。相比治疗抑郁症,强迫症的治疗往往需要使用氟伏沙明到最高剂量。直至今日,在药物治疗上并没有更好的技术突破。
但是,在心理治疗上还是有一些好方法可以借鉴。治疗强迫症目前公认疗效稳定的方法是森田治疗和认知行为治疗。随着正念静观技术在全球开始迅速发展,也有学者开发出诸如静观体悟疗法(MEIT)等新型强迫症心理干预技术,也许会在未来给患者带来福音。
不管怎样,强迫症最难治疗的原因是来自患者自己的“苛求完美”的个性,这一个性特点既是强迫症的致病根源,也是维持因素。所以,强迫症患者需要培养一种“允许不完美、顺其自然、活在当下、为所当为”的心态,才能在生活中逐渐摆脱强迫的困扰!
强迫症只是一种自我心理暗示而导致的一种强制自己执行某种行为的意识,它会在某种环境下显现出来,也会在某种环境下隐藏起来,就像我,有一天我把没做熟的肉给孩子吃了,我发现后就会产生对自己和对生肉的一种强迫的抵触情绪,我懊恼自己,在每次做生肉的时候我都会很刻意的去掌握烹制的时间,宁愿时间多点也不会少于那个时间,后来就成为了一种强制执行的一种意识
根据郭念锋教授提出的判断心理正常与异常的标准来看,强迫症是属于心理异常范围的,在郭念锋教授提出的标准中有一个标准是: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原则。强迫症就是不符合这个标准,属于内在协调失调。(另外两个标准是:一、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统一原则;二、人格相对稳定性原则)
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是神经症的一种。神经症的特点就是伴有一定的心理,而且属于变性。其特点是:一、与现实处境没有什么关系或者是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在人们看来不需要操心的事情)。二、不带有明显的道德色彩。即:不管怎么说,不会涉及到道德问题。像:饿了之后,在吃与不吃东西的问题上一直纠结,吃东西怕变胖,不吃东西怕饿出胃病等等。
强迫症是强迫与反强迫同时存在的,这是主要的临床特征。如:一个人一天要反复检查门锁几十次,自己也知道没必要去检查,但不检查那么多次会感到难受、痛苦。强迫症患者可以感觉到自己行为或者观念的异常,自己也想要摆脱这种思想和行为,但却无法摆脱,因此会感到焦虑和痛苦。
所以,不管是从郭念锋教授的心理学标准来看,还是从神经症的角度来看,又或者是从强迫症的核心特点来看,强迫症都是心理问题。强迫症在CCMD-3中属于心理异常中的轻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