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又不是病,又怎么治疗。
恋,根据美国心理学会的定义,是指一个人无论在、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简单地说,它是一种持久性地对产生的性、情感和浪漫吸引的及感情倾向,是一种主要针对的性倾向。
现代科学研究显示,各种少数性倾向(男性倾向、女性倾向、双性性倾向)和精神病理不存在任何内在联系,故恋本身并不是一种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只是一种属于少数人群的的性倾向。
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将恋自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3)中去除;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没有自我不和谐性障碍的恋从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除名,并指出性倾向本身不能被视为一种障碍,只有在个体(不论其性倾向如何)对自己的性倾向感到焦虑、抑郁,或者感到犹豫不决,希望改变的情况,才属于性心理障碍,即“自我不和谐的性倾向”。2001年4月20日,《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对恋的诊断参照ICD-10做了调整,虽然仍保留了“恋”这一条目,但实际上已经把自我感觉和谐的恋排除出诊断范围。有些医学组织和宗教组织认为,恋是一种选择,可以得到治疗,并通过一些疗程改变他们的性倾向,但是受到了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批评,因为它们带来的压抑感有时会导致治疗者出现焦虑、抑郁症状、甚至观念。美国精神医学学会1997年通过决议,从事这项治疗的医生被认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
所以说,恋不是病,又何谈治疗。
很多恋是天生的,强制改变性取向,对心理生理都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