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十九条规定,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即不具备结婚的资格和能力,不能结婚。
我认为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是不宜结婚生子的,是出于以下考量:
一是,患者应集中精力、专心治病,避免家庭复杂因素刺激而导致迁延不愈;
二是,患者的配偶难以接纳、包容患者,有被患者伤害的危险;
三是,患病期间生育,无法象正常父母那样细心呵护婴儿,不利于婴儿身心发展,(受遗传和养育环境影响),后代在成长期罹患精神疾病的风险大增。
当然,如果对象愿与患者结婚,这是个人自由,恐怕须在康复后才可办理结婚证。
精神病患者在康复后是可以结婚生子的,亲密关系有助于维系正常、健康的心理状态,哺育后代有助于爱的表达,在奉献中维系精神寄托。
何时适合结婚生子呢?建议向精神科医生咨询,医生会考虑曾经病情程度、未复发的时间长短提出合理建议。
当事人需要有心理准备,父母曾是精神病患者,其后代罹患精神疾病的风险,远高于健康父母的后代患病风险,风险高,但不等于一定发生。
如果在发病前已经育有健康孩子,本人不建议在患病康复后再生育孩子,如果当事人甘愿冒风险,这是个人自由,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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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忧虑很现实,精神病有药物完全可控制,可怕的是患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你愿意抛弃杂念,用心用细节去疼爱的,她就能恢复很好而且工作能力也不会比别人差的,这是事实。患精神病的人内心其实很纯很善良,只是他,她们的脆弱反射不太被人理解或不愿接受。,社区,单位,家庭关爱的好,一样地幸福。
我姐姐就是精神病患者,22年的病史。自闭症 精神,初中开始受学校欺凌 自身胆小怕事的性格造成的。
作为精神病患者的家人,我姐刚发病前几年,我是真的身心疲惫不堪,但没办法谁叫是亲姐。
精神症根本没逻辑方法去照顾,而且发病的时候,我作为男人有时候也控制不住。对她好,她认为是家人的责任。对她差,她就将全部的错误推在家人身上。所以,我真的明白这种折磨感受。
照顾了我姐22年,我也有经验了,我简单的介绍一下怎么做的。
1.安全问题。精神病患者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作,所以,要事先准备好各种安全措施。例如,将所有危险物品,刀具火机等存放好,不要让精神病患者接触到。我姐10几年前有一次发病就拿起了刀割腕,吓死我与妈妈了。
2.陪伴问题。家人当中必须有一个牺牲自己24小时全天陪伴照顾。我姐发病前几年因为我还在读书,我爸早逝,我妈妈一个照顾不了两头所以,没人照顾我姐,只能住精神病医院,一住就直到我大学毕业了。我一毕业,妈妈就辞职回家照顾姐姐。但是,就算这样24小时陪伴还是差一点出问题。大约11年前,我妈在煮饭,我姐突然间扔了坐椅下楼,差点砸到路人了。我回家处理这事的时候,就差没下跪求对方与邻居原谅,事后,问我姐为什么,她说那个人歧视她。唉,实际上就是她精神发病,自己胡思乱想。别人看她一眼,她就认为别人在背后说她坏话。所以,陪伴非常重要。
3.调整心态。作为家人要时刻调整心态,因为要承担病人全部人生,并且为了照顾病人要自己牺牲很多东西。比如,我大学期间就有一份很好的实习工作,但离家太远,我放弃了。又比如工作几年后,我得到了一份很好很合适的Offer,年薪20万左右的,但因为要经常出差,我也放弃了。再者,我以前有一位三观很合得来的女朋友,但女朋友家人接受不了我姐,我也不想连累她,我就骗她我变心了。后悔吗?也许有,但我知道这是必要的牺牲。
4.注意隐私。虽然说自己家人有精神病患者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实际生活中还是尽量注意隐私问题。我从无害人之心,但人心难测。我这些年工作当中,就有以前同事以我家人这事攻击过我,所以,注意隐私还是很有必要的。
最后,祝你一生安稳吧,更希望你能幸福快乐。
如果你得了这种病,就不要考虑婚姻大事了!对于一个普通女人来说确实有些残忍,不能结婚!可为了你今后的人生幸福,这是值得的!精神疾病很容易复发!你的父母可以忍受你的病,因为他们爱你,你的丈夫能忍你吗?如果他因此抛弃你,你还会高兴吗?你的病会好吗?就像书中的《围城》一样,真结了婚就不会那么急切的想结婚了!我见过这样的事情不少,劝劝你,对你父母好,孝顺他们,养好病,才是真正的幸福!父母不会害孩子的,他们才把你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