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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理方面:
1、禁止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或病情又复发,或冲动伤人毁物逃跑行为的病人外出病区。如因治疗需要,确需外出进行各项检查者,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领带。
2、对病人基本治愈,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的精神病人,经主管医师和主任鉴定同意后,方可施行半开放管理或参加各项社会功能恢复活动及劳动。
3、半开放管理的病人和参加各项社会功能恢复活动及劳动的病人,建立病人外出、回归病区登记本,详细登记病人出入的时间、去向、带领人员签名后方可离开病区。
4、接班时间病人必须全部回到病区,如因工作需要,病人在交接班时仍不能回到病区的,必须有带领人员向护士长报备并告知值班护士。
5、参加工疗活动和生产劳动的病人(如清扫环境卫生、帮灶、平整院落、维护院容貌等),要主任、主管医师、护士长共同确定,由申请人员带出和送回。
6、病人打饭时要有专人看护,开饭服药时当班医护工作人员应全部到场,检查督促病员饮食、服药。
7、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每周一由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对病区、病房、病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
8、住院患者应根据医院要求穿住院服装。
9、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病人的东西。
(二)医疗方面
1、病区各医师要严格执行查房制度,及时发现病人的病情变化,并给予及时处理。及时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行为,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同时在晨会上通报给护士长和全体在班人员,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2、早、午、晚服药时间,当班医生及护工要全部到位,协助护士给病人服药,检查住院病人的服药情况。早、中、晚开饭时间,值班医生护士护工要看护住院病人的饮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病区任何一位兴奋躁动和伤人毁物、逃跑的病人,全区人员人人有责,主动积极参与管理,不得袖手旁观。
4、对新入院病人,值班医师连续1周在每晚10时左右夜查房,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病情及睡眠情况。
5、值班医生要熟悉病人病情,熟悉治疗措施,如有病人病情发生变化,要及时予以处理,并主动与主管医师联系,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科主任。
(三)其它方面
1、非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病区时,须告知工作人员,护理人员负责开门引入和送出。
2、后勤维修人员进入病区维修检查时,与当班护士护工联系,进入病区前和检修完成后要严格检查检修工具是否齐全,如有遗失,及时通知值班医生护士及护士长科主任落实查找。
3、领病人外出参加工娱和生产劳动时,由带领负责人领、送,并签字。
强制入院是指对于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相关机构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的强制性医疗措施。以下是精神病院强制入院的流程:提出申请:由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强制入院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情况以及需要强制入院的原因和理由。提交诊断书:在提交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交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的诊断书。诊断书应明确患者精神障碍的诊断结果,以支持强制入院的申请。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和诊断书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符合强制入院的条件。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对诊断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核实。办理入院手续:审核通过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院手续。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保险证明等材料。入住精神病院:完成入院手续后,患者将被送往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性治疗和管理。在此期间,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应与医院保持沟通联系,了解患者的治疗情况和生活状况。需要注意的是,强制入院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涉及到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在申请和办理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同时,对于需要强制入院治疗的患者,应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和建议,以帮助患者尽快康复。
身体患有疾病不能免除刑事拘留。
1、身体是否真的有病,不能只听当事人的陈述,也不能由执行员决定,而是由拘留所法医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符合收押条件。
2、被执行人如果真的有病,应该在公安系统内部医院监视就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扩展资料:
一、法院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如有病应当及时到相关医院检查;
二、是否能够收押,不取决于当事人陈述,也不能由执行员确认,应当以拘留所法医依规定,决定是否符合收押条件。
《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精神病人我相信大数人都见过,只要提到疯子来了,马上想到精神病人会打人,打了人不会负法律责任,心里恐慌,赶快避让。
那精神病人最怕哪种人呢?精神病人会有起码的基本意识,怕痛怕饿。一个长期在精神病院的病人,肯定最怕的是医生了。当一个精神病人对医生有威胁时,医生会拿棵棍子吓唬他,他就象孩子一样听话,实在不行就采取強制措施,不怕以得怕。当医生给他打针时,因为疼痛,他会破口大骂,但只要医生威胁他还要继续打针时,他马上变得很听话。特别是饿的时候,只要看见吃的,这时医生要他做什么他都听,但什么以做不了。其实,这些都是精神病院的一套治疗方法。目的是希望有的精神病人尽快康复,做个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