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精神病的一般性原则如下:一个人的思维情感行为等精神活动不能被大多数人接受并且他自己也不能自圆其说。这种精神活动的偏离表现为幻觉妄想情感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现实检验能力的丧失。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应该具备一定的思想行为规范。通俗地说就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对自己的言行熟视无赌这种自知能力的缺乏是精神病的重要标志之一。
您好!精神科大夫看病有点类似中医大夫看病,需要患者或家属对病情进行主观描述,然后医生根据经验与指南等,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判断。精神症的诊断评估主要分三个部分:病史收集、精神检查和躯体与实验室检查。由于精神科疾病的发病机制还没搞清楚,所以可供参考的客观指标几乎没有。医生的主观判断很重要,我们以精神症为例,诊断标准为ICD-10。这个过程需要专业的判断,我罗列出来只是想给大家一个感性的认识。
1.症状标准具备下述(1)-(2)中的任何一组(如不甚明确常需要2个或多个症状)或(5)-(9)至少两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
(1)思维鸣响、思维插入、思维被撤走及思维广播;
(2)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或特殊思维、行动或感觉的被影响、被控制或被动妄想;妄想性知觉;
(3)对患者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或彼此对患者加以讨论的幻听,或来源于身体某一部分的其他类型的幻听;
(4)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他类型的持续性妄想,如具有某种宗教或政治身份、超人的力量和能力(如能控制天气,与另一世界的外来者进行交流);
(5)伴转瞬即逝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想,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连续数周或数月每日均出现的任何感官的幻觉;
(6)思潮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言语不连贯,或不中肯或语词新作;
(7)紧张性行为,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拗、缄默及木僵;
(8)阴性症状,如显著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情感迟钝或不协调,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能下降,但须澄清这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
(9)个人行为的某些方面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懒散、自我专注及社会退缩。
2.严重程度标准:无
3.病程标准:特征性症状在至少1个月以上的大部分时间内肯定存在。
4.排除标准
(1)存在广泛情感症状时,就不应作出精神症的诊断,
除非的症状早于情感症状出现;
(2)症的症状和情感症状两者一起出现,程度均衡,应诊断情感性障碍;
(3)严重脑病、癫痫、或药物中毒或药物戒断状态应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