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侠中艾虎是战死的,其他六侠是善终。
五义中白玉堂是夜探冲霄楼时陷入铜网阵而死,韩彰是身中王顺的飞镖而亡,徐庆是在和网顺的打斗中被击倒,头磕石台阶而亡。卢方是因为死了3个兄弟过分痛心,抑郁成疾而死。蒋平后随欧阳春出家,得善终
患抑郁症的人没有感官快乐和精神愉悦!什么事不干却感到极度疲惫乏力!对正常人感兴趣的事物,对他而言枯燥无味!活着就是一具空壳,行尸走肉!还要忍受着身体肌能各种不适和疼痛!
最好的办法是定期心理咨询,能不吃药就不吃药,一旦吃了抗抑郁的药,后期想戒药就难了,会有依赖性。
比如吃了一段时间药以后病情得到了控制,但是一旦停药三个月以上,就有可能复发,也有可能更严重。
据我所知治疗抑郁症的药副作用很大,比如再普乐,我不是医生,不能做出专业的回答,因为有的病人可能不吃药,病情没办法控制。
抑郁症的病人自身会很痛苦,会悲观厌世,每天会往不愉快的方面想,是不受控制的,严重的可能还会出现幻听,可能会觉得周围的人都在说他坏话。
你现在如果只是不想上学,就休学一段时间吧,说实话,即使没有抑郁症的学生,又有几个是爱学习的呢是不是?
作为家长,我觉得孩子的身心健康远比学习更重要。
要说最渣的渣女,笔者还真遇到了一个,就是原籍沂水、常住青岛、现住广州的武某。
2016年8月27日晚,车主xx驾驶鲁B5A25X号小型越野车载朋友一行7人从青岛即墨去李沧区世园会啤酒节分会场喝酒,约22时左右返回。因七人中其他六人均喝酒,只武某未喝酒,xx等六人让武某驾车载他们返回。途中武某因看手机导航分心,没有及时发现前方行人魏xx与史xx,鲁B5A25X号小型越野车与两人身体接触,致车辆损坏,史xx、魏xx倒地受伤,史xx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两日后死亡。经交警认定,武某承担主要责任,史xx、魏xx承担次要责任。当时能见度极好车辆行人均很稀少,正常驾驶的话在300米以外就能看到行人。
2016年10月18日,死者史xx之亲属魏xx(妻)、史xx(子)、史xx(父)、王xx(母)向李沧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2016)鲁0213民初3765号),保险公司赔偿四亲属合计82万元(已履行);武x赔偿10.2万元(扣除已支付的6.2万元,余款4万元在一年内付清,至今未履行)。
青岛万方司法鉴定所2017.5.22出具鉴定意见,魏xx因交通事故致脊髓损伤双下肢截瘫评为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经法院调查,现受害人一家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具体情况如下:
魏xx高位截瘫,大小便失禁,一级伤残,长期需要高强度陪护,每年护理费、生活费、残疾用品费等支出至少6万元,大部靠亲友救助、单位工会困难救助等勉强维持。
魏xx公公(共同生活)史xx系单位退休职工,一年前因身体不适经查系多种难治慢性病,每月自负的医药费1万元左右。
魏xx母亲(共同生活)朱xx(1944年出生)、婆婆(共同生活)王xx(1945年出生)均七十多岁高龄,患有高血压、胃病、脑梗后遗症等多种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治疗,无劳动能力,也无任何收入来源。
2017.6.9,李沧法院一审以武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武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武x为减轻刑事处罚,在被追责的过程中向申请人要求和解。武x梨花带雨,承诺一定积极赔偿,仅仅支付魏xx经济损失3万元,取得受害者及近亲属刑事谅解。申请人怜其年轻,在其承诺全部履行将来法院判决赔偿款的前提下,于2016.12.23有条件达成谅解协议,其中第三条规定:“乙方表示对于甲方未来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法院判决、调解书列出的数目为准,积极予以赔偿,并尊重法院判决)”;第五条规定:“鉴于甲方出具的刑事谅解书是在乙方未足额赔付且未提供有效担保或抵押的情况下,基于对乙方年龄尚小,接受刑事处罚可能对其一生有严重不良影响的善意体谅,为公平起见,若乙方今后违反前述第三条而引起新的纠纷,自愿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2017.7.31,青岛市中院依法改判武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黑名单
2017.11.7李沧法院一审判决((2017)鲁0213民初897号):xx赔偿魏xx126万元;武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8.3.2青岛中院二审判决((2018)鲁02民终203号)xx赔偿上诉人魏xx134万元,武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费共计22780元,由魏xx负担5918元,xx、武x负担16862元。
武x收到刑事谅解后玩失踪,分文不赔。为此四原告在寒亭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针对上述协议违约问题,寒亭区法院((2019)鲁0703民初389)判决:武鑫支付原告违约金10万元,承担2300元诉讼费。缓刑期满后,武某在其亲属协助下,多次更换住处,逃避法院执行。针对(2016)鲁0213民初3765号民事调解书武x未履行部分(4万元),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李沧法院2019.5.15立案((2019)鲁0213执760号),因武鑫拒不履行,2019.8.26日终结本次执行。
(2018)鲁02民终203号判决强制执行期间,被告xx表示可以承担(2018)鲁02民终203号判决134万元当中的大部分,分期支付,其余的由武某承担。其后xx逐步支付部分赔偿款,但是武x一直避而不见,也不支付任何赔偿。致使执行和解协议一直无法签署。
上述三个案件的调解、判决生效后,武鑫分文未履行,法院的司法文书拒收,号码和住处一再更改,以抗拒执行。
武x,女,汉族,1995年11月16日出生,户籍地山东省沂水县龙家圈乡,案发前在即墨海博家居打工,案发后住处多处转移,号码多次更换,现处于失联状态。据反映后来在即墨一服装店打工,月薪6000-7000元,有存款10余万元以上转移到亲属处,现在广州一带流窜。
2017年居住地青岛即墨区兰岙路宝龙广场西区后为逃避执行搬到即墨区大同街17号;经法院调查,武某名下有一张赴港澳通行证,并且频繁乘坐飞机,仅2019年,就有:2019.6.18 , 流亭—北京(飞机);2019.6.22, 北京—流亭飞机(同日另有北京南到即墨北的火车购票记录);2019.7.16, 流亭—北京(飞机);2019,7,18 北京南—青岛北(火车);另2019.3.30,有广州到流亭机场的民航记录。
法院悬赏捉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