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精神病患者家属,没有不坚持下去的理由,尤其是作为父母的。
前几天有个患者母亲给我留言,说她想活到一百岁,目的就是为了照顾精神病孩子。每一个精神病患者家里,都有着不同的故事,大多数父母不是不想死,是不敢。
死了孩子怎么办?会惨到什么程度?尤其是重度精神病患者,永远是父母放不下的牵挂。父母活着,才能监督孩子吃药,帮助孩子树立信心,为恢复社会功能做努力。
精神病患者出院以后,家人的关心是他们的动力。大多数精神病人都是不讲卫生,社会功能退化,家人能做的,就是帮助他们改正陋习,不让他们和社会脱轨太多。
我在安定医院带孩子看病的时候,住在附近的旅店。当时旅店里住着一对母女,听老板娘说住一个星期了,女孩儿病得不清,意识不太清醒,他父母带去医院看的病,听医生说孩子治病至少要住三个月的时候,那个孩子的父亲偷偷走了,扔下束手无策的孩子她妈。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没有眼泪,不知道是不是哭干了……我去后两天,那个女孩的舅舅带人从老家去了,把挣扎的女孩绑起来送到医院,她四十来岁的母亲一边流泪一边跟着在后面……
精神病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家属不管他们的病情会继续恶化。只有家人有耐心,合理安排照顾病人,患者才有未来可言,如果放任不管,精神病患者就成了彻底的废人。
让病人的状态往好的方向发展,是家属坚持下去的理由。作为父母亲的,有的恨不得以身替代。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现在的人都是很自私,老婆要是正常人,天天给老公洗衣服做饭带孩子,老公还看你像个人,老婆有病了,老公就不管了,太现实了
你好,如果真的确诊是精神症,并且婚前没有告知,法律是支持离婚的,有欺骗行为。这个与残忍不残忍没关系,因为如果婚前他告诉你,你可能就不会选择跟他结婚了。而且对于精神残疾,没有民事能力的人,他的父母是直接抚养者和监护人。
遇到这个人生的题目,没有人能轻松的选择,因为感觉怎么选都是错。但我想告诉你的是:你如何选都没有错,只是不同的选择面临不同的问题而已。
1. 选择离婚,你也许会背负良心谴责很久。
2. 选择继续,你要让自己的内心更强大,而且要努力赚钱。
3. 更多的办法,例如和他父母亲人商量,负担治疗费用,或者请人照顾的费用。
4. 等等。。。
无论哪种选择都有利弊,也都有你要放弃的东西,没有两全其美的完美方案。给自己点时间,认真考虑清楚后,选择一个你更愿意去承担后果,和能够从容面对今后生活的选择。
请问你追求她的时候,她也这样么?那时候她如果跟你发脾气,你指定会绞尽脑汁的,想各种辙去讨你老婆欢心吧!如今追到手,板上钉钉了,她还是跟之前一样,想用跟你发脾气吵架的吸引你的注意力,能多陪陪她,跟她多一些沟通交流,你却嫌她烦了,为什么当初婚前,他发脾气时你不直接板她,或者对她不理不问,或者直接告诉她,你不喜欢她那样。
如今结婚了,你如果觉得她无理取闹可以低低头,跟老婆服个软,像恋爱时那样哄哄她,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