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14:15
不是故意的,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么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但是毕竟你把别人打伤了,是需要赔偿别人的相关费用的。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03:00
弟弟出车祸去世,哥哥和弟媳,两人成双成对,引来大嫂的报复。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当时弟弟买了辆四轮车,整天拉货(主要是拉烧水泥的石头),每天起早贪黑的跑车拉货赚钱。有一天,弟弟和伙伴们一起像平常一样拉货,最后一趟卸完车已经天黑了,其它一起跑车的司机说,等着一起吃完饭一起回去,弟弟说你们吃吧!我回去有事先走一步。
弟弟开着车往家里赶,在经过一个铁路道口的时候(属于一个无人看守的道口)四轮车头已过,就剩下一点车尾,这时被飞驰而来的火车直接撞了上去,直接把开四轮车的弟弟甩出去十几米,当场死亡。
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突然出现如此噩运,妻子看着两个年幼的一双儿女,怒急攻心晕了过去,大哥带着人帮忙处理弟弟后事,及赔偿问题。
由于丈夫的突然离世,弟媳好像没了主心骨一样,大小事都找大哥帮忙,两个人通过频繁接触,最终双宿。
如果大哥是单身的话,这也是个很好的结局,自己替弟弟照顾弟媳和子侄,但是大哥是有家室的人,膝下也同样有妻子,有一双年幼的孩子。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对于两个人的这种事,就算再注意,也一样有迹可循,没过多久大嫂就知道了两个人的事,多次劝解丈夫无果的情况下,迎来了大嫂的疯狂报复,结果大哥身中两刀,弟媳身中一刀,大嫂直接有逃走。
两人,被赶来的亲戚朋友送到医院,所幸的都不是危险部位,这下家里彻底乱套了,两个人的勾当也算是大白于众,还不知道慌乱的大嫂,事后会不会做出傻事,人员分成两路,一路找大嫂,一路在医院里伺候两人,安抚弟媳的情绪(怕她状告大嫂)。
最后的结局是,大嫂为了家里的孩子回来了,弟媳得了笔赔偿金,也没状告大嫂,带着两个孩子远嫁他乡,大哥算是臭名远扬,被街坊邻居指指点点,从此老实低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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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悟空邀請:一个人之所以抑郁,生活没意思,是长时间得不到放松心情。只因不喜欢交往朋友,没人傾訴,心里面堆积了太多未消化的难題。慢慢使其如背重袱,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