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主义是一种无私的为他人福利着想的行为,在道德判断上,别人的幸福快乐比自己的来得重要。
利他主义在许多思想和文化中是一种美德。我觉得价值观的判断标准不能是利己(或者说个人主义),利己(个人主义)只做为对现实的一种妥协或者可能达到最终价值观的手段来存在,而不应该是最终的人类价值观判断标准。
利己的行为本身不具有不合理性,也不具有高尚性;但最终损害最终价值观(他人,集体)的损人利己带有消极性;个体本位,个人本位的自由主义者在探讨哲学与价值观问题的时候总是把人抽象成一个个单独的,互不联系的,抽象意义上的,精神意义人;而事实上,人不可能是抽象存在且互不联系的,人的追求与行为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下必然要影响到他人,也就是说:人是先天的集体动物,而非是个体动物,如果一个个体的自由,带来的是他人利益的损害,乃至整体的约束,那么这种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
佐证:迄今为止,世界上各民族各信仰各学派的道德体系中,尚没有一种认同极端个人本位的行为是道德的一种,它总是做为对现实的妥协或者实现其他价值的手段来存在;相反,我却发现世界上任何一种对真,善,美,正义的追求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他人本位或者集体本位身上的;将这种价值观延伸下去,我们发现,最终价值观的判断标准与前提只能是全人类的利益(我们且不论这种利益是什么,科学进步,自由幸福,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从逻辑上说:
1.小集体的利益,要优于个人的利益,大集体的利益优于小集体的利益;全人类的利益优于任何一个大集体的利益;
2.但这里有一个迷思,要以最终判断标准,最优判断标准为基准;例如宗族式封建社会的确可以做到大集体高于小集体,小集体高于个人;但最终的结果不一定是每一个人的利益,也不一定是整体的进步
3.判断一种社会革命或者说运动是否因为过于激进而造成了反作用判断标准是远期和长远,而非近期
利他共赢是一种价值观和理念,强调通过合作、互助和共同利益的实现来实现个人和集体的成功。它基于以下两个核心概念:
1. 利他(Altruism):利他是指关注他人的利益和福祉,不仅仅关注自己的利益。它强调关心他人的需求、帮助他人、分享资源和知识,以及以他人的利益为导向行事。
2. 共赢(Win-Win):共赢是指通过合作和协作,使所有参与者都能获益的情况。它强调寻求合作伙伴关系、寻找共同利益的解决方案,以实现双方或多方的利益最大化。
利他共赢的理念认为,个人和集体的成功并不是通过竞争和自私行为获得的,而是通过合作、互助和共同努力实现的。它鼓励人们超越自我利益,考虑他人的需求和利益,并通过合作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利他共赢的观念下,人们相信通过帮助他人和促进共同利益,不仅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幸福,也能够创造更加和谐、稳定和繁荣的社会。
利他共赢的理念在许多领域都有应用,包括商业、政治、社会和人际关系等。在商业中,利他共赢的原则可以促进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政治中,利他共赢的思维可以推动合作、互惠和公平的决策和政策。在社会中,利他共赢的理念可以促进社会公正、共享资源和关爱弱势群体。在人际关系中,利他共赢的观念可以建立互信、尊重和支持的关系。
总而言之,利他共赢是一种价值观和理念,强调通过关注他人的利益和合作实现个人和集体的成功。它鼓励人们超越自我,寻求共同利益,创造和谐、稳定和繁荣的社会。
所谓的“利他”,就是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利他主义者看中长期利益,愿意去帮助他人,为他人提供价值,而为他提供价值的人,往往最终也会回馈到他身上。极致的利他,就是最好的利己。这是一种互惠互利的状态,不但收获了别人的感激,还获得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