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又名狐仙,民间俗称大仙,法力高强,可幻化人形。
《玄中记》煞有介事地提到:“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狐狸精最早是以祥瑞的正面形象出现的。上古时期,即有狐之图腾崇拜,涂山氏、纯狐氏、有苏氏等部族均属狐图腾族。
狐狸精对第一个奴隶王朝--夏朝的建立也有突出贡献。传说大禹治水时,禹整天忙碌无心结交女朋友,一副有为青年事业为重的样子,眼看就要绝后。有一次他走到涂山,看见一只九尾白狐(九尾意味着子孙众多),意有所动,于是就在此地娶妻生子。他的儿子启,后来成了夏朝的开国君王。
狐狸精
此后,漫长的封建社会,对人尤其是女人的性格心理有着空前绝后的和压抑,这种压抑的心态成了诞生“狐仙”文化的最佳温床。《朝野佥载》记述:“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饮食与人间同之,事者非一主。时有彦曰:无狐媚,不成村。”由此可见,狐狸在封建社会,最早是受到女性的喜爱,并将它作为讨好配偶的神祇的。狐狸漂亮的皮毛、小巧可爱的身躯和狡诈精怪的脾性,在古人心目中,实在只有娇媚的女人可与之相比。狐狸还似乎代表了某种诡秘的精神,尤其是涉及女性的性格心理。
狐狸在先秦两汉的地位最为尊崇,与龙、麒麟、凤凰一起并列四大祥瑞之一。汉代石刻画像及砖画中,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蜍、青鸟并列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还有人总结说狐狸有三德:毛色柔和,符合中庸之道;身材前小后大,符合尊卑秩序;死的时候头朝自己的洞穴,是不忘根本。
由此可以推论,狐狸在夏至汉两千多年的日子里,是生活得非常滋润的。
汉代以后,狐狸精作为祥瑞的地位急剧下降。先前对狐狸的好话全没了,剩下的都是些不体面的词,如狐疑、狐媚、狐臭之类,都快成为贬义词了。长此以往狐狸精就成了生活作风出问题的代名词,成了著名的,至今仍未翻身。
汉代的狐仙故事较为原始,极少有积极意义,狐的神通魔力也有限。到了魏晋南北朝,狐狸才开始人化,变得法力无边,还获得了人的感情和智力。如葛洪所著《西京杂记》一书中,有古冢白狐化为老翁入人梦的故事。《搜神记》一书内,谈狐的作品甚多,足见晋人喜谈狐仙,已成风尚。不过小说情节单一,程式化,结局凄惨,没什么人情味可言。故事当中的狐仙虽然神通广大,但有其自然属性的弱点。比如,它们怕狗,遇上就会现出原形;另外狐狸有臊气,变形后仍留有尾巴等。
到了唐代,狐仙小说依然盛行,像《任氏》、《计真》等篇开始大肆宣扬与狐有关的灵异事件。宋代,民间还出现了“狐王庙”;明时,谈狐的作品渐少。至清代,以《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为代表的笔记小说又大畅其说。《聊斋志异》更是集狐仙之大成,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蒲松龄笔下的狐仙们,集人类全部美德于一身,成为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强调友谊、尊重真情,反而比人类更可爱。
谈狐狸精,不能不说的就是妖狐。妖狐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汉代,东汉许慎所撰《说文解字》中说:“狐,妖兽也,换所乘之。”传奇及小说中的妖狐,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多数幻化成美貌女子,能摄取财物,预卜人之祸福。最主要的特征是作为的象征,魅惑异性。因而民间将迷人的女性称为狐狸精,古代则谓之“狐媚子”。
既然是狐媚子,狐媚子的本性就是要迷人。与穷书生热恋无疑是浪费狐仙们的魅术,大材小用了。于是魅惑帝王就成狐狸精的最佳选择。由此狐狸精又成了红颜祸水的代名词。按照男权社会的逻辑,昏君之所以昏聩,总是因为一个或者几个女人不好。于是亡国之君,就大抵与这些“狐媚子”有了干连。启蒙读物《幼学琼林》中,就迫不及待地对孩子们进行“警惕狐狸精”的教育:“三代亡国,夏桀以妺喜,商纣以妲己,周幽以褒姒。”据此,夏末帝桀的妃子妹喜,堪称“千古第一狐狸精”。
妺喜算是“千古第一”的话,妲己就算是狐狸精的典范了。妲己的罪状在《史记·殷本纪》中也就一条“(纣)惟妇人言是用”;但在到了《列女传》的时代,炮烙、剜心,就统统归于妲己的唆使。在元杂剧中,囆盆、敲胫、剖腹、陷害姜皇后等诸般惨事都派定了妲己。到了明代许仲琳写出《封神演义》,妲己已经被塑造成集与美貌于一身,奉神明旨意惑乱纣王,断送商朝六百年天下的九尾狐狸精。如今,只要一说起狐狸精,人们没法不想起妲己。
文献记载
最初雏形
白狐
在战国时代的著作里,便出现了以狐为原型的神兽,狐被赋予了作怪变异的能力。当时的《吕氏春秋》记述大禹为了治水,年三十而尚未成婚,行至涂山时,遇到一只九尾白狐,并且听到涂山人祝福的歌声:“大大的白狐啊,九条尾巴长又长。愿你早日结婚吧,子子孙孙永繁昌。”东汉《吴越春秋》中还载有大禹娶由九尾白狐变成的涂山女为妻的传说。神奇的狐狸能变形为人,这是狐狸成精的雏形。
据说“狐狸精”这个名称始于唐初。《太平广记》中《狐神》条云:“唐初以来,百姓皆事狐神,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魅”字,《说文》释为“老物精也”。“狐魅”即“狐狸精”。“狐魅子”一词的出现,反映出“狐狸精”已作为一个独立的形象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民间信仰里。“狐狸精”化作人形,或到处做客吃喝,或上门求娶妻妾,它的情感、行为都是以人的模式来塑造的。唐代以后的志怪小说,如南宋洪迈《容斋随笔》、清朝蒲松龄《聊斋志异》等中,更是到处活跃着性格各异、人情味十足的狐狸精。
在《诗经》中,狐作为隐辞的意义便是。
《搜神记》引道士云:“狐者,先古之,其名曰阿紫。”古人把狐狸视为性情、以美貌迷惑人的精灵鬼怪,再加上狐狸成精的传说和志怪小说中对众多民间妖艳、多情的狐狸精的描述,于是乎,人们的俗语中便把而具诱惑力的不良女性或美丽女子称为“狐狸精”了。
一个《史记》中故事:秦二世元年七月,朝廷发九百人戍渔阳,陈胜、吴广都是屯长。队伍行进到大泽乡时,下起了大雨,道路被阻。这些人不能如期赶到,按秦朝的法律,都得斩首。
于是陈胜与吴广商量:赶去渔阳是死,不去也是死,干脆起义,轰轰烈烈地干一场算了!吴广表示同意,于是找来占卜的人算算凶吉。卜者告诉他们:举事肯定成功,但为了使众人信服,还得借助一下鬼神。陈、吴二人便装神弄鬼,在一块帛上写了“陈胜王”,放在鱼腹中。
士卒买鱼烹食,发现鱼腹中的帛书,大为惊异。吴广又在一个晚上,躲在附近的破庙里,燃了一堆篝火,然后学着狐狸的声音叫:“大楚兴,陈胜王。”
这是《陈涉世家》的一段情节,此文因被选入中学课本,所以广为人知,但对于吴广学狐鸣一事,注意的人可能不多,然而在狐狸精的历史中,这个细节却是意味深长的。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四》说:“(狐精)三代以上无可考,《史记·陈涉世家》称篝火作狐鸣曰:‘大楚兴,陈胜王。’必当时已有是怪,是以托之。”晚上燃篝火作狐鸣,固然是装神弄鬼,但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手段慑服人心,则说明当时人们已相信有这种东西的存在。
纪晓岚以为,这个细节间接证明了狐狸精的出现,但此时的狐狸精是怎样的形象,并不能明确。虽然狐鸣作人语,我们却不能由此认为当时狐狸精就已变成了人。
演变人形
到了汉代,狐狸精的人形渐渐出现了:
栾书冢,棺柩明器,朽烂无余。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遂击之,不能得,伤其左脚。其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脚?”乃以杖扣王脚。王觉,脚肿痛生疮,至死不差。
狐化人形
——西汉刘歆《西京杂记》
北部督邮西平郅伯夷,年三十许,大有才决,长沙太守郅若章孙也。日晡时到亭,敕前导入且止。录事掾白:“今尚早,可至前亭。”曰:“欲作文书,便留。”吏卒惶怖,言当解去。传云:“督邮欲于楼上观望,亟扫除。”须臾便上。未瞑,楼镫阶下复有火。敕云:“我思道,不可见火,灭去。”吏知其必变,当用赴照,但藏置壶中。日既瞑,整服坐,诵《六甲》、《孝经》、《易》本迄,卧。有顷,更转东首,以拏巾结两足,帻冠之,密拔剑解带。夜时,有正黑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持被掩之,足跣脱,几失。再三。以剑带击魅脚,呼下火上,照视之,老狐正赤,略无衣毛。持下烧杀。明旦,发楼屋,得所髡人髻百余。因此遂绝。
——东汉应劭《风俗通义·怪神篇》
人的形象还比较模糊,第一则故事中白狐只是托梦成了一个须眉尽白的男老人。第二则故事中作祟的狐狸精,也只是在夜色里表现为“正黑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似人非人的样子。一旦被郅伯夷捉住,火光之下则是“老狐正赤,略无衣毛”。
从现存的文字材料看,最早一批完全成人的狐狸精出现于晋代成书的《搜神记》:
吴中有一书生,皓首,称狐博士,教授诸生。忽复不见。九月初九日,士人相与登山游观,闻讲书声,命仆寻之。见空冢冢群狐罗列,见人即走。老狐独不去,乃是皓首书生。
——《搜神记》
句容县麋村民黄审,于田中耕,有一妇过其田,自( )上度,从东适下而复还。审初谓是人,日日如此,意甚怪之。审因问曰:“妇数从何来也?”妇人少住,但笑而不言,便去。审愈疑之。预以长镰,伺其还,未敢斫妇,但斫所随婢。妇化为狸,走去。视婢,奶狸尾耳。审追之不及。后人有见此狸出坑头,掘之,无复尾焉。
——《搜神记》
另外,《阿紫》、《吴兴老狸》、《张茂先》诸篇,也都有鲜明的形象和生动的故事。《老狸》一篇,则托西汉事:
董仲舒下帷讲诵,有客来诣。舒知其非常。客又云:“欲雨。”舒戏之曰:“巢居知风,穴居知雨。卿非狐狸,则是鼹鼠。”客遂化为老狸。
——《搜神记》
因此,可以认为,狐狸成精变人的过程开始于战国后期和秦代,发展于两汉,完成于魏晋。非但狐狸,其他动物精怪的成人,大约也是这个时期。
狐狸精的出现是一个典型的事件,它之所以能开花结果,完全是因为一粒古老的思想种子落入了肥沃的文化土壤,有了适当的湿度和温度,才发出芽来。这种土壤就是开始于先秦、成熟魏晋的成仙思想,作为狐狸精观念的思想背景,成仙思想——在很多时候被称为“神仙道”——的产生、发展和形成,与狐狸精生成的时间段正好是吻合的。
在前面我们说过,狐狸成精的首要条件是年寿长久,“物老成精”的观念在王充、许慎等人的著作中都有转述。分析几则早期狐狸精故事,也可以找到相应的细节:《西京杂记》梦中出现的狐狸精是“须眉皆白”,显然是位老人。《神怪篇》的老狐“略无衣毛”,就是说老得连毛也差不多了。《搜神记》之吴中书生也是一老狐,变也只变成“皓首书生”;而跑到董仲舒帷下听讲的不速之客,也是老狸。那么,为何成精就必须老?物老为什么就能成精呢?——因为,它来源于成仙思想中长生不老的观念。
人死如灯灭!我朋友艳红在18岁那年,突然像疯了一样往河边跑,说河对岸有人在喊她过去,家人担心她寻短见,就把她关起来了。
关了一个多月后,家人轮流看着她,8月中旬那天,她姐上厕所,忘了锁房门,她就趁机从房间往河边跑去,边跑边喊说:”我来啦!我来啦!”
那个时候,河里有一条渡船,船上是两名70多岁的老人,他们看到艳红往跳进河里,他们并没有感觉奇怪,因为这条河是我们村里男人女人的游泳池,每年夏天,全村人都会带着孩子来河里游泳,所以,拉渡船的两位大爷以为艳红是来游泳的,也就没注意。
过了一会,他们看到没人了,而且仔细盯着水里看,还是没人,这会他们才感觉事情不妙,其中一个大爷就下船准备去艳红家报信,刚跑了没多远,艳红的姐姐就跑来河边寻找艳红了,听了拉渡船的大爷说艳红跳河再也没有看到上来。
她姐姐就急了,自己跳下河摸了一会,因为河水是流动的,因此没找到人,艳红姐姐哭着跑回家,很快村里的男人们全部跑来下河去打捞艳红,最终在下游有个水坑把艳红打捞起来了,可是,艳红已经停止了呼吸。
艳红父母抱着她哭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天气太热,第二天就把艳红埋了,八几年那个时候是土葬,艳红埋了后,她妈妈经常梦到她,说看到她跪在门口哭着喊:”妈妈。”还说自己太苦了,没人收留她,而且她住的房间太低,只要一下大雨,她的窗就全部给淹了,睡着特别冷。
艳红妈妈梦醒后,马上就去查看女儿的坟墓,一看才知道,女儿的坟墓就是比别人家的坟墓地段低,艳红妈妈当时就把自己儿子全部叫过来,让他们重新加土垫高,然后用水泥把坟墓围起来,这样下雨就不会淹到了。从那天开始,艳红妈妈再也没有做过梦了。
《这是我朋友真实的事情,去世的艳红名字都是真实的。》
我家里兄弟姐妹多,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长大,晚上睡觉的时候,奶奶经常跟我讲故事,说人死后就上了天堂,去天堂享受极乐世界去了,如果人活着时作恶多端,那么死后就会下”地狱”,让他永不翻身。而且还说人死后,经过时间轮回,他们还要再喝一碗孟婆汤过奈何桥,然后会重新,这样也就有了下辈子。
因为爷爷奶奶都没有读书,不知道什么别的童话故事之内的,跟我讲的只是奶奶的父母跟她讲的故事,老人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民间故事,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迷信,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的。
奶奶说,在古时候,医学不发达,只要人的心跳和呼吸停止了,就会被判定为死亡,然后就会跟你准备后事,不存在什么抢救之类的话。而现在就不同了,即使心跳停止跳动,也就一定的时间给你抢救,如果还有哪怕一丁点微弱的呼吸,也极有可能把病人从死神手中抢救回来,所以说,现在的医学是,除非停止呼吸,还有脑死亡,才是真真的死亡了。
那么,人死后究竟去了哪里呢?
这个提很简单,就如我们经常听说的一句话,人死如灯灭,按照现代科学依据,人去世之后,也就是停止呼吸和脑死亡后,除了冰冷的身体,也就是什么都没有了,家人会把你埋葬,遗体也会回归到曾经诞生我们的地方,同时再像我奶奶说的那样,善良的人死后,就会上”天堂”,享受极乐世界,而做恶多端的人死后,就会下”地狱”。永世不得超。
就像我们家里喂养的小狗呀,小猫一样,死了也就往菜地里一埋,什么都没有了,但是人跟小猫小狗还是不同的,因为人是感情动物,假如去世的人,生前是个非常好的大善人,平易近人,乐于助人,对乡邻和善友爱,那么他去世后亲友乡邻都会记得他,会经常想起他,或者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到他。而那些作恶多端的人,死了之后,提都不会有人提起他,也就灰飞烟灭了。
人死后,也就是什么都没有了,就像一盏煤油灯,灯里的油烧完了,灯也就灭了,像我奶奶经常跟我讲的,什么上善良的人去世后就上”天堂”,做恶的人去世后就下”地狱”,这只是人们对于心灵寄托的一种安慰罢了!人死如灯灭,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因为你平时想着他
我说个清朝的吧
在清朝咸丰年间,四川合州城有一户世代行医的鞠姓人家,父子二人都娶了一房远近闻名的美女为妻。而且令人欣慰的是,婆媳二人关系融洽,也因此,一家人过得极为幸福。不过,漂亮的老婆最终却成为了离奇案件的关键。
鞠氏父子世代行医,由于为人品性善良,且从不恃技要挟病人,因此,在当地非常受人尊敬。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咸丰某年秋天的深夜,鞠氏父子突然浑身的倒在了自家的门口,当被人们发现他们的时候,父子二人已经双双毙命。 发生了人命关天的事情,鞠氏父子的遗孀必然会选择报官。
于是,鞠家的婆婆向氏,以及儿媳妇儿周氏选择倒县衙鸣冤。不过,由于县衙对这件事毫无头绪,因此,一时半会儿根本破不了案,官府方面则开始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 时间长了,向氏看到县衙不作为,于是把案件反应到了府衙。重庆知府杜光远了解情况后,给合州知州荣雨田下了命令,让其在一个月之内破案。
这个合州知州荣雨田是个纨绔子弟,官都是买来的,因此面对知府的命令,更是手足无措。无奈之下,县衙里的幕僚为雨荣田推荐了陈老伦。这个人是县衙的刑房书吏,虽然仅仅三十来岁,但为人极为奸滑狡诈,城府颇深。 雨荣田觉得大家推荐的这个人可以,于是就找来了陈老伦,并且许诺给陈老伦,只要没够破案,赏银五百两,而且以后会在职务上尽量提升。 陈老伦听后,两眼放光,满口应许,并许下承诺,最迟两个月,定当结案。
许下承诺的第二天,陈老伦来到了位于合州七涧桥的鞠家询问情况,出来迎接的是婆婆向氏。向氏虽然已经年过四旬,但由于天生丽质且生活幸福,因此,看样子不过三十多岁。 之后,陈老伦询问了向氏当天的情况,以及鞠氏父子和周围乡亲们的关系,得知鞠家并没有仇家后,又准备询问周氏。
之后,儿媳妇周氏也从内房中走了出来,让陈老伦诧异的是,这个周氏更是美人中的美人,一下子就把自己吸引住了。 回过神来之后,陈老伦开始询问和案情有关的事情,但一番交谈之后,陈老伦也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之后便起身离开了。
陈老伦设下密谋 第三天,陈老伦回到县衙找到雨荣田,说案情有了初步的推断,并向雨荣田汇报说:“命案一般都是财杀、仇杀和情杀,但我经过明查暗访,鞠氏父子生活并不宽裕,而且为人和善,因此可以排除财杀和仇杀,因此很有可能是情杀。
而且,向氏美艳,很有可能嫌弃鞠家生活清苦,已经有了奸夫,所以,很有可能是向氏的奸夫杀害了鞠家父子。
” 听了陈老伦的一番说辞,雨荣田瞬间觉得案件即将告破,甚至准备将向氏缉拿,然后审讯。 不过陈老伦却说现在没有确凿证据,不能打草惊蛇,因此请雨荣田允许自己便宜行事,定能查个水落石出。 雨荣田没有主见,但又急于破案,于是决定全听陈老伦的。
又过了一天,陈老伦请了一个在合州城里卖花的孙妈妈做媒,到了鞠家求婚。孙妈妈和向氏非常熟络,因此向氏和孙妈妈无所不谈。两人聊的兴起,孙妈妈突然提到了周氏,说周氏年轻守寡,而且没有儿子,为何不找个人嫁了,一来可以减少家庭开支,二来还可以得到点聘金,好在衙门活动。
听了这话,向氏也觉得有理。 正在向氏沉思的时候,孙妈妈说出了他此行的目的,就是为陈老伦说亲,并说衙门有人好办事,周氏嫁给了陈老伦后,陈老伦怎么可能不为鞠氏父子的命案上心呢?
听了这番话,向氏最终答应了这件事,在征求了周氏的意见后,同意将周氏嫁给陈老伦。 周氏嫁给陈老伦后,过了一个月,陈老伦突然无精打采的回到了家。之后,周氏询问陈老伦原因。 陈老伦说知府下令,如果鞠氏父子案件再破不了,就先砍了我。周氏听到这话,哭的是,生怕自己再做了寡妇。
看到这儿,陈老伦突然说话:“其实,案件已经查清楚了,我只是不敢给你说。” 周氏:“你我夫妻二人生死与共,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陈老伦:“实际上是你婆婆向氏奸夫,两人合谋杀死了鞠氏父子。” 周氏听到这句话怎么也不信,并且说自己婆婆规规矩矩,稳重贤惠,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而,陈老伦一口咬定,并且说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让周氏得知呢? 周氏听到陈老伦的说辞后,一时没有了后话。 陈老伦看到这儿说,我有办法保住你的婆婆,那就是先保住我的官职,之后再通过关系把你婆婆向氏给放出来。但在这期间,你必须要听我的安排。 周氏此时六神无主,只听陈老伦说可以保证婆婆安全,因此决定完全听陈老伦的安排。
向氏蒙冤受难 过了几天,向氏又来到县衙鸣冤。 此时,雨荣田一反常态,面对申冤的向氏厉声斥责:“大胆向氏,你竟然依仗自己有点姿色,他人,罪不容诛。” 向氏此时一头雾水,根本不清楚是什么状况,紧接着,雨荣田又宣布带奸夫。 奸夫进入大堂后,说自己叫金六,和向氏有私情两年,因为被鞠氏父子怀疑,因此和向氏密谋,最终杀了鞠氏父子。
听到这儿,向氏大喊冤枉,说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再说,如果自己有私情,儿媳妇儿周氏也不可能不知道。但向氏不知道的是,周氏被带上大堂后,也声称向氏和眼前这个叫金六的人。 听了儿媳妇儿的话,向氏瞬间晕厥,等到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定罪。 水落石出 向氏被定罪后,她的弟弟根本就不信自己的姐姐与人。
因此向氏的弟弟让自己的女儿向菊花为其申冤。 向菊花和姑姑向氏感情深厚,听说姑姑蒙冤受屈后,义愤填膺,许下诺言,即便是到京城告御状,也要为姑姑洗刷冤屈。 为此,向菊花带着状子一层一层的上告,但因为陈老伦和雨荣田的打点,整个四川竟然没有一人理睬她。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向菊花还是等来了希望。
她等到了四川总督黄宗汉上任。 当时,黄宗汉刚到四川,听说四川地区吏治,官员沆瀣一气,因此有意整顿地方吏治。 恰好,向菊花拦轿喊冤。 经过一番了解,黄宗汉知道了这件事牵连广大,错综复杂,因此派人明查暗访,最终理清了来龙去脉。 原来,向氏所谓的奸夫,是陈老伦等人抓来的犯,因为受到了陈老伦等人的指使,因此诬陷向氏。
而黄宗汉升堂审讯当天,命令相关官员全部到场,周氏和陈老伦也被提审。当时,陈老伦和周氏依然坚持串通好的口供,因此被当场揭穿。 之后,黄宗汉命人带出了凶手。 原来,黄宗汉收到向菊花的状子后,便命人探查,经过多日的明察暗访,黄宗汉知道了真正杀害鞠氏父子的是一名叫做陈龙的人。
案发当天晚上,这名叫做陈龙的人因为在输光了盘缠,在经过鞠氏父子的药店时心生歹意,进门抢了几吊钱后撒腿就跑,结果被鞠氏父子紧追不舍。然后,陈龙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然后将父子二人杀害。
之后,陈龙拿出凶器,供认不讳。 案件大白,陈龙、周氏被判处死刑,陈老伦判处凌迟,雨荣田斩监候,重庆知府杜光远革职流放云南,四川按察使卢道恩渎职,革去职务,其余、包庇人员依处。 这件事可谓一波三折,也幸好黄宗汉有意整顿四川吏治。
事件毕竟是清朝的年代久远,故事的真实性有待考证。
邱莹是公司采购部的文员,今年27岁,家乡江苏盐城,本来订的是7月1号的婚礼,请帖早就已经发出去了,这个大家都知道,所以就在半月前她过来请假,我也没有多想就给批了,并且还给提前随了份子钱。
可谁能想到,就在28号的下午,我却突然又收到她一条“婚礼延后”的信息。当时信息也就简短的几个字,也没有说具体原因,本来大家都以为只是一个“恶作剧”,我还跟采购部经理开玩笑说,“那你问问她,假期是否还要延长?”
结果信息发出去,她却并没有回。
没有想到,在29号的上午,她主动回给我,说想再续一个月的假。
刚开始问她什么原因,她也不说,问她婚礼延后是不是真的,她也只是“嗯”了一声,这让我感觉很不对劲,因为她平时在公司都是一个心直口快的姑娘,从来都不会干这样磨磨唧唧的事。
我就继续逼问,那是不是因为家里边出了什么事?没想到她却突然在里情绪崩溃了,哭着跟我说,是自己,是她本人出了问题。
原来她在自己请假的前三天,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间出现咳嗽的症状,并且还偶尔会伴有胸部隐痛,刚开始她就以为只是普通的发烧感冒,也没在意,直到请假的那天她咳嗽突然加剧,并且吐痰偶尔还会伴有血迹,所以她就选择了提前请假回家,然后顺便到医院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
但是没想到,到医院进行检查,被确诊为肺癌二期,医生跟她说,幸亏她检查的及时,目前还是早期,还没有出现淋巴的局部和远处转移,通过手术康复的几率很大。
听的我很是意外也是心酸,小姑娘才20多岁怎么就会得这样的疾病呢?
医生告诉她说,“这也许就是概率问题……”
不过,还好姑娘她心态很好,也很平静,不哭也不闹的,告诉医生和自己的家人,请他们不用为自己担心,她说自己接受概率,当然也会积极配合治疗。
就在30号的时候,我刚好到淮安去见一个客户,在下午回来的时候,我专门绕道去盐城看她,在医院里,我看到她穿着病号服就那么的躺在病床上,见我进来,她还刻意要站起来,我没让。
我看到她尽管脸色看上去比前些日子差了些,但是精神状态还是很好,人还是那么的乐观向上,若不是她在病房里穿着一套病号服,我想应该没有人能够看出来她是一个病人吧!
我问了她身体情况,她说很好让我不用担心。可是,就在我问到要不要转院到南京,或者上海的大医院进行治疗时,我看到她和她的家人脸上都有些犹豫。而她却悄悄的问我,那治疗费用会不会很贵?
我看了眼她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我不由得是一阵苦笑,跟她说,“放心吧,不贵,要不回上海治疗,我给你联系医生,再加在那边也有保险,算下来也不会比老家这里贵上多少,毕竟大医院医疗先进,还是会更有保障些。”
听我这么说,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一个年轻人终于开口了,“那我们就转院,只要能够治好莹莹的病,我们花多少钱我们都愿意!”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邱莹的男朋友,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一套休闲装,阳刚帅气并且阳光,看上去很不错的一个小伙子,小伙子听说还是个标准的富二代,老爸是做建材生意的,在盐城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但是,他本人看上去却一点都没有常规富二代们的那些臭脾气,跟邱莹是高中同学。
在一家人的商量下,终于是做出了决定。
于是,我当时就开始联系我认识的一位在上海一家大医院坐诊的专家朋友,他答应的很爽快,说没问题他帮着安排,明天就可以入院。
当天晚上我就回了上海,第二天上午邱莹给我打,说她们已经到了我说的那家医院,我打给我朋友,让他帮着先办理入院手续。当我40分钟之后赶到,邱莹已经在做体检和CT。
中午,我请朋友还有邱莹一家人吃饭,我跟我那一位朋友开玩笑说,“怎么会这么快?插队了吧?”
我朋友一脸的得意洋洋,“切,也不看看是谁给安排的!”
不得不说我就服他,别看他年龄不大,才40不到的样子,但是怎奈人家学历高,名气大啊,随便给安排个人这点实力还是有的。
在饭桌上,朋友跟我们聊了邱莹目前的大致情况以及未来的安排,情况大致跟之前的一至,属于前期,淋巴没有转移,然后,三天的一些手术前准备工作之后,5号上午手术,朋友亲自为邱莹主刀。
一切都安排妥当,我准备回公司,在回公司的路上,邱莹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基本上都是感谢的话,另外就是说,让我帮着保密,千万不要把她生病这事告诉公司的人,她不想让大家为她担心。
我不由得又是一阵心酸,多么好的一个姑娘啊,怎么就能让她遭这份罪?
我心里有点难过的给她回信息,“好好治疗,有什么困难就随时给我打,公司岗位给你留着,等你康复回来。”
在医院里我看到了人满为患,有人问我,现在的人疾病为什么会那么多呢?我想,或许这不仅仅是概率的问题,更多的应该跟现代人的衣食住行、以及生活习惯,还有周围生活环境有着直接关系吧!
当天,邱莹的父母一整天都在忙碌着女儿手术的事情,当时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件事情,直到经过一整天的手术,手术很成功,邱莹被医生和护士从手术室推了出来。
当时是下午四点多钟从手术室里出来,邱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持续昏迷,经过两个多小时,身体里的麻醉剂作用渐渐褪去,她从逐渐恢复意识,没想到,她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斌子呢?他怎么不在?”
大家这才突然意识到,邱莹的未婚夫阿斌却是今天一天都没有出现,于是,邱莹让自己的父母给男朋友打。
谁成想,结果关机,直接打不通,然后就打到男朋友父母那里去,想问一下情况,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这一次不是没打通,而是打通了没人接。
联系不到人,邱莹心里就开始犯嘀咕,难道是……
不过,邱莹也不敢再往深处想,她此刻刚做完手术,心里正是脆弱的时候,她怕自己胡思乱想下去,一下忍不住当着父母的面哭出来。
同样的,邱莹的父母也在害怕她胡思乱想,就安慰她说,“姑娘,你别多想,姑爷他不是那样的人……”
就这样,邱莹一个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躺了三天,直到第三天的下午,邱莹他男朋友都没有在医院里出现,她实在是再也忍不住了,所以就再次打。
可是,男朋友的却依旧处于关机状态,而男朋友父母的,也还是打得通,但没有人接的状态。
四天、五天、六天……
半个月……一个月……
虽然邱莹的病情已经开始在一天天的好转,但因为男朋友失踪的事情,却是让她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甚至说,关于她的心情已经可以用“心灰意冷”来形容。
可是,就在一个月以后,也就是在邱莹准备办理出院手续,跟父母回家静养的那一天,父母在病房里为她收拾着东西。
这时候,从病房外面却是走进来一个人,二十七八岁的年轻,高高的个头,阳光帅气并且温柔,这人不是邱莹的未婚夫是谁。
当他出现在邱莹的病房门口,手里抱着一大束鲜花,那是邱莹最喜欢的百合夹杂着玫瑰。
邱莹看到他,先是一愣,然后激动的跑过去,准备两人相拥,不过,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她却发现了异常。
男朋友手里的鲜花是用左手抱着的,而在他右手,却是打着绷带,缠着厚厚纱布,然后手臂弯曲被挂在脖子上。
“斌子,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
摔了一跤?这怎么可能?
邱莹不肯相信,向前一步,关切的抚摸着男友的手臂,继续急切的追问。
最终,在邱莹的不断追问之下,我们这才算是终于得知了她男朋友前一段时间“失踪”的缘由。
原来,就在邱莹准备手术的前一天下午,他跟邱莹说要回家一趟,是为了回家去给她拿钱,因为他怕接下来几天里,在医院里开销太大,身上带的钱不够,提前回去一趟准备着,免得到时候耽误事。
可是,令谁也没有想到,就在第二天上午邱莹手术,她男朋友提前从家里赶过来,在到医院的路上,却是出了车祸,很严重,当时人被送到医院以后,就已经昏迷不醒。也是在医院里进行了一番抢救,他这才从死里逃生。
男朋友醒来以后,父母将邱莹有打过的情况告诉了他,不过,在经过一番思虑以后,他最终还是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让自己父母把自己出车祸这事先瞒着邱莹,免得她在治疗期间还要为自己担心。
今天是邱莹出院的日子,男朋友经过这一个月的恢复,如今出了手臂还有伤外,人已经可以下地走路,所以,他这才决定过来接她回家,免得邱莹她在做手术期间自己没能陪她,而如今她出院,还要让她孤零零的回家,那样他过后心里会愧疚难安。
当的知道了事情的,在回家的路上,邱莹跟男友都是喜极而泣,然后热情相拥。
其中,邱莹哭的是,很庆幸自己能够遇到这么好的男朋友,在明知道自己身患绝症的情况下,还是对自己不离不弃,这让她十分的感动。
然而,邱莹男朋友哭的却是,很庆幸自己跟邱莹两个人都是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后,如今都还能捡回来一条命。
我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如今现实生活里,我们早就已经看惯了“夫妻本人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事情,而如今,像邱莹男朋友有这样,能够真正做到“无论是生死疾病”,都能不离不弃的,对我们来说,也真的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