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划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低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的。遵循快乐原则。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其作用是调节本我和超我的矛盾。遵循现实原则。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它的作用是:抑制本我的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追求完善的境界。遵循道德原则。
阅读全文 >三者奉行的原则不同
自无君子佩,
我心清且微。
本出吴门中,
我吟传舍咏。
超摇间云雨,
我行望雷雨。
本我,如同动物的“我”,在潜意识层;
本我、自我、超我的关系
本我(id)包含要求得到眼前满足的一切本能的驱动力,就像一口沸腾着本能和的大锅。它按照快乐原则行事,急切地寻找发泄口,一味追求满足。本我中的一切,永远都是无意识的。
自我(ego)处于本我和超我之间,代表理性和机智,具有防卫和中介职能,它按照现实原则来行事,充当仲裁者,监督本我的动静,给予适当满足。自我的心理能量大部分消耗在对本我的控制和压制上。任何能成为意识的东西都在自我之中,但在自我中也许还有仍处于无意识状态的东西。
超我(superego)代表良心、社会准则和自我理想,是人格的高层领导,它按照至善原则行事,指导自我,限制本我,就像一位严厉正经的大家长。弗洛伊德认为,只有三个“我”和睦相处,保持平衡,人才会健康发展;而三者吵架的时候,人有时会怀疑“这一个我是不是我”?或者内心有不同的声音在对话:“做得?做不得?”或者内心因为和道德的而痛苦不堪?或者为自己某个突出其来的丑恶念头而惶恐?这种状况如果持续得久了,或者得比较严重,就会导致神经症的产生。
对于本我和自我的关系,弗洛伊德有这样一个比喻:本我是马,自我是马车夫。马是驱动力,马车夫给马指方向。自我要驾御本我,但马可能不听话,二者就会僵持不下,直到一方屈服。
对此弗洛伊德有一句名言:“本我过去在哪里,自我即应在哪里。”自我又像一个受气包,处在“三个暴君”的夹缝里: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努力调节三者之间相互的要求,所以说自我是永远的矛盾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