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精神病因:大部分精神症病人属慢性起病,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能力下降、学生学习成绩下降,对人冷淡,与人疏远,对外界事物不感兴趣,对家人不知关心照顾,生活懒散,敏感多疑,性格改变等。
部分病人可有失眠、头痛、头晕、无力、情绪不稳等不适感及神经症症状。部分病例可急剧起病,临床上多表现为突然兴奋、冲动,言语凌乱,行为紊乱,片断幻觉和妄想。
精神治疗:单纯型以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志缺乏、社会性退缩等阴性症状为主要临床相。起病隐袭,缓慢发展,病程至少二年,并逐渐趋向精神衰退。
一般无幻觉妄想等阳性症状。意见:天气炎热,身体内的水分容易流失,补充水分是第一首选。然而,精神患者要注意,不要过多饮水,喝过量的水也会引发精神的发作。
饮水过多或者一次性大量饮水易产生饱胀感,这就给精神发作制造了一些条件情况比较严重你去最好本地的医院找个专家治疗,来上海可以来。
感谢邀答。疑似精神病,即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鉴定的行为异常人员。从医学上讲,精神病(精神障碍)是以个体认知、情感或意志行为障碍为特征的一种综合征,即影响情绪、思维和行为的疾病。
民法上,按照精神病的症状情况,将精神病人分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刑法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视病情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没有“精神病不犯法”的说法。肯定是违法犯罪行为,只是可能不追刑事责任,但不免除民事法律责任。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既要追究刑事责任,还需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故意,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综上,精神病是违法犯罪行为。疑似精神病还需经过法医学鉴定,才能确定是否有精神病。既使有精神病,还可能需追究刑事责任,至少应(或由其监护人代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