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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精神病学高级职称(用心理咨询师证书来晋级精神科高级职称吗)

用心理咨询师证书来晋级精神科高级职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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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说 明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心理卫生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人员有:郭念锋、张建新、姜长青。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陈蕾、李克、许又新、张伯源、刘福源、胡顺之、李鸣杲、皇甫恩、黄铎香、马建青、何缨 、陈学儒、马欣良,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1年8月3日起试行。
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心理咨询师。
1.2 职业定义
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观察能力:非常重要
理解能力:非常重要
学习能力:非常重要
思维判断能力:非常重要
表达能力:非常重要
人际沟通能力:非常重要
自我控制能力:重要
自我心理平衡能力:重要
交往控制能力:重要
计算能力:一般
1.6 基本文化程度
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心理咨询员不少于720标准学时,心理咨询师不少于520标准学时,高级心理咨询师不少于3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具有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者,或取得高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者,经心理咨询师执教培训后,可担任心理咨询员和心理咨询师的培训教师;具有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者,可担任高级心理咨询师的培训教师。
1.7.3 培训场地及设备
教学条件完善的标准教室,心理咨询示教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心理咨询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书,经心理咨询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2)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5年并能出具可靠证明者。
——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心理咨询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毕(结)业证书者;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经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中级职称,经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高级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在国家核心学术杂志发表论文两篇以上者;
(2)获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硕士学位,见习本职业工作半年以上,经高级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在国家核心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者;
(3)获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博士学位,经高级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副高职称以上,经高级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1.8.3 鉴定
本职业各级别的鉴定都包括理论知识综合考试和实际能力考核两项内容。
(1)理论知识综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评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心理咨询员和心理咨询师实际能力考核,采用专家组面试评定的进行,内容包括:心理评估,案例分析,咨询方案制定和交谈技巧。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高级心理咨询师的实际能力考核,采用专家组综合评审进行,考生应提前三个月上报个人业绩资料(著作、论文、专利和研究成果证书)和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
(3)单项成绩合格者,成绩保留2年。
(4)已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正高职称,正在从事心理咨询临床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理论知识综合考试,由单位推荐并直接向专家组提交个人业绩资料申报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和考生比例
(1)理论考试:20名考生配1名考评人员。
(2)实际能力考核:1名考生配3名考评人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120分钟,实际能力考核60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标准教室。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守则
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2.1.2 职业道德
(1)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求助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求助者;
(2)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求助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3)心理咨询师在对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求助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双重关系(尽量不与熟人、亲友、同事建立咨询关系),更不得利用求助者对咨询师的信任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
(5)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求助者进行咨询时,应向求助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询师或医师;
(6)心理咨询师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
①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②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③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④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2.2 基础知识
2.2.1 普通心理学
(1) 普通心理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普通心理学简史;
(2) 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认知过程(感觉、知觉、注意、学习、记忆、思维、语言),心理活动的意识性特征——注意,情绪和情感,意志,能力,人格。
2.2.2 社会心理学
(1)社会心理学的对象、任务和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简史;
(2)社会化与自我、社会认知与归因,社会动机,态度,人际关系,社会影响,助人利他与侵犯,人际吸引、婚姻与家庭。
2.2.3 发展心理学
(1)发展心理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发展心理学简史;
(2)基本理论;
(3)心理发展的生物学基础;
(4)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与行为特点。
2.2.4 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
(1)心理健康的标准;
(2)心理异常的评定标准;
(3)常见心理障碍;
(4)心理卫生问题。
2.2.5 心理测验学
(1)心理测验学简史,心理测验的概念与分类,心理测验的应用价值;
(2)智力测验;
(3)人格测验;
(4)心理评定量表。
2.2.6 咨询心理学
(1)咨询心理学的工作对象、任务与方法;
(2)咨询心理学的工作范围;
(3)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异同;
(4)心理咨询的分类。
2.2.7 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法律知识
(1)劳动法基本知识;
(2)民法通则中与心理咨询和治疗相关的法律条文(如隐私权、人身权等等);
(3)现行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未成年人保中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条文;
(4)治安条列中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条文;
(5)消费者权益保中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条文。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各级别的工作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内容。
3.1 心理咨询员
一、心理诊断
(一)初诊接待
1.能按心理咨询原则完成对求助者的初次接待工作
相关知识:
(1)咨询员的仪态和礼貌语言知识
(2)求助者的权利与义务知识
(3)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工作知识
(4)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
2.能进行摄入性谈话
相关知识:
(1)心理学的谈话法知识
(2)摄入性谈话的技巧
3.能正确使用心理测验
相关知识:
(1)主意心理测验的性质和使用范围
(2)心理测验的针对性原则
4.能进行初诊资料的整理
相关知识:
(1)咨询材料的整理格式
(2)初诊中应收集的资料内容
(二)初步诊断
1.能依据初诊资料,做出精神病和非精神病的判断
相关知识:
(1)变态心理学知识
(2)发展心理学关于不同年龄段心理特征的知识
(3)普通心理学关于注意品质和情绪的一般知识
(4)精神病与非精神病判断原则
2.能依据所获资料和心理评估结果判断
相关知识:
(1)判断心理测验结果的知识
(2)心理健康水平的判断指标
3.能向上级咨询师提出诊断报告
相关知识:
(1)心理——行为障碍不同程度的划分标准
(2)心理——行为障碍系统分类诊断
二、心理咨询
(一)咨询方案的制定
1.能把握心理咨询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相关知识:各类症状相关性的知识
2.能进行咨询失误的处理
相关知识:处理咨询失误的知识
(二)咨询工作的实施(个体咨询)
1.能运用谈话法,做心理疏导
相关知识:治疗性谈话法知识
2.能进行咨询效果的初步评定
相关知识:咨询效果评估标准的知识
3.能协助上级咨询师整理咨询案例
相关知识:心理咨询文档工作的知识
(三)心理咨询的实施(团体咨询或小组咨询)
1.能在指导下见习团体咨询
相关知识:团体心理咨询的基本知识
2.能实施团体咨询
相关知识:团体心理咨询的基本知识
3.能进行见习咨询效果鉴别
相关知识:团体咨询效果鉴别的知识
三、心理测验
(一)智力测验
1.能进行韦氏测验
2.能进行瑞文测验
3.能进行比奈西蒙测验
(二)人格测验
1.能进行MMPI-2测验
2.能进行16PF测验
3.能进行EPQ测验
4.能进行CPAI测验
5.能进行UPI测验
(三)心理评定量表
1.能进行SCL-90测验
2.能进行SAS测验
3.能进行SDS测验
(四)群体心理测验的实施
能在指导下见习团体心理测验
相关知识:群体心理测验的基础知识
四、其它
工作内容:心理咨询的其他辅助工作
技能要求:能协助上级咨询师进行文档处理工作
相关知识:文档工作的基础知识
3.2 心理咨询师
一、心理诊断
(一)初诊接待
1.审查心理咨询员提交的各类报告
(1)申请心理测验的报告格式的知识
(2)诊断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方面的知识
2.能使用谈话法外的方法,深入了解求助者的心理
相关知识:
(1)神经症专用测验知识
(2)精神病专用测验知识
3.能鉴别一般心理问题和神经症
相关知识: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二)初步诊断
1.能对所获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对求助者的心理与行为的异常表现定性
相关知识:精神病学基本知识
3.经过综合分析给出初步诊断
相关知识:
(1)心理诊断学、精神病诊断和临床心理鉴别诊断的知识
(2)心理问题、神经症、精神病鉴别的知识
(三)确定诊断与鉴别诊断(除外重型精神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并转诊)
1.能对求助者的心理与行为问题给出诊断
相关知识:和国际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的知识
2.一般心理问题、神经症和精神病做出鉴别诊断
相关知识:
(1)症状的外在表现、内在体验和动机之间一致性和不一致性的心理学知识
(2)心理紊乱的系统分类诊断的知识
(四)病因诊断
1.能寻求引发心理问题的生物学原因
相关知识:
(1)躯体疾病的心理特点的知识
(2)身心反应的知识
2.能寻求引发心理问题的社会性原因
相关知识:
(1)生活事件与疾病的关系知识
(2)个人生活与心理健康的知识
(3)个人应对与心理健康的知识
3.能寻求引发心理障碍的认知因素
相关知识:
(1)判断不良认知倾向的知识
(2)判断不良人格倾向的知识
二、心理咨询
(一)咨询方案的制定
1.能确定心理咨询切入点和切入
相关知识:
(1)临床心理学关于心理咨询的知识
(2)各种不同心理活动之间相互联系的知识
2.能进行咨询阶段的划分
相关知识:
(1)不同心理问题改善过程的知识
(2)判断心理问题轻重程度的知识
3.能确定咨询效果指标并进行效果评估
相关知识:效果评估的基本知识
(二)咨询工作的实施(个体咨询)
1.自然导入引导性心理咨询
相关知识:谈话法自然导入的知识
2.控制咨询方向,占据主动地位
相关知识:
(1)临床心理学有关谈话法的知识
(2)社会心理学人际吸引的知识
3.能启发、引导来访者独立思考独立
相关知识:社会心理学人际互动的知识
4.能捕捉来访者心理活动的积极因素,激励主动性
相关知识:动机激励的相关知识
5.能正确指导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相关知识:心理卫生学知识
6.能对心理咨询进行阶段性总结
相关知识:临床心理学效果评定的知识
7.能提出进一步咨询的问题,布置“作业”
相关知识:
(1)临床心理学关于咨询反馈信息的知
(2)自我激励、自我强化和自我管理的心理学知识
8.能确定下一阶段咨询的方向
相关知识:
(1)咨询关系影响咨询成败的知识
(2)心理治疗的理论与应用知识
9.能进行咨询过程结束后的效果评定
相关知识:
(1)咨询关系与疗效
(2)被社会接纳程度与效果的关系
(3)自我接纳程度与效果的关系
10.能根据效果指标进行咨询失败的处理
相关知识:
(1)咨询效果鉴别的基本知识
(2)心理咨询相关法律的知识
11.能确定远期咨询的效果
相关知识:
(1)社会心理学关于随访调查的知识
(2)心理学关于自身比较行为测验的知识
(三)心理咨询的实施(团体咨询或小组咨询)
1.能进行团体咨询的设计
相关知识:
(1)心理问题归类的知识
(2)个体心理问题归纳原则与步骤的知识
(3)团体心理咨询的知识
2.能进行团体咨询实施
相关知识:
(1)社会心理学人际互动和人际沟通的一般知识
(2)社会心理学从众与引导知识
(3)归因与决策的社会心理学知识
(4)小团体文化作风的形成与功能知识
(5)咨询师在团体咨询中角色与作用的知识
(6)团体咨询与个别指导的知识
3.能进行咨询效果评估
咨询效果评估的心理学知识
三、心理测验
(一)量表的分数与转换
1.能编制量表
相关知识:测验的常模及分数转换知识
2.能进行测验分数的转换
相关知识:测验的常模及分数转换知识
3.能把握建立常模的过程
相关知识:测验的常模及分数转换知识
(二)测验的信度、效度与项目分析
1.能进行信度分析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的技术分析知识
2.能进行效度分析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的技术分析知识
3.能进行项目分析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的技术分析知识
(三)测验结果的解释
1.能根据智力测验的一般原则进行解释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结果的基本分析方法
2.能根据人格测验的一般原则进行解释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结果的基本分析方法
3.能根据心理评定量表的一般原则进行解释
相关知识:心理测验结果的基本分析方法
(四)群体心理测验的实施
能进行团体心理测验
相关知识:团体心理测评的知识
四、其 他
工作内容:指导心理咨询员工作
技能要求:能示范心理咨询过程
相关知识:国内外本学科的新进展、新知识
3.3 高级心理咨询师
一、心理诊断
(一)初诊接
1.能向下级心理咨询师示范初诊接待的全过程
相关知识:临床心理学全部诊断程序和理论依据的知识
2.能够向下级咨询师示范并讲解如何形成初步诊断、如何考虑下一步处理意见
相关知识:临床心理学全部诊断程序和理论依据的知识
(二)会诊
1.能主持会诊
相关知识:
(1)会诊的各项原则、会诊的知识
(2)区分不同变态人格的知识
2.能参与会诊
相关知识:
(1)心身疾病的知识,躯体疾病的知识
(2)神经心理学和神经疾病的知识
(三)病因诊断
1.能挖掘并向下级心理咨询师解释引发心理问题的社会性原因
相关知识:
(1)人类社会属性的理论知识
(2)生活影响心理与行为的知识
2.能挖掘并向下级心理咨询师说明引发心理问题的认知原因
相关知识:认知对情绪和行为调节作用的知识
3.能挖掘并向下级心理咨询师讲解引发心理问题的生物学原因
相关知识:
(1)神经生理学和神经内分泌学知识
(2)生物周期节律性的生物学知识
(四)疑难案例分析
技能要求:能进行剖析案例并讲解
相关知识:人类的生物、社会、心理属性之间辨证关系的知识
二、心理咨询
(一)咨询方案的制定与修正下级心理咨询师的方案
技能要求:能审定下级心理咨询师对疑难案例的咨询方案
相关知识:心理咨询的理论知识
(二)咨询工作的实施(个体咨询)
1.能正确使用权威效应实施各类催眠术
相关知识:
(1)暗示理论
(2)清醒状态下暗示作用的理论知识
(3)心理咨询以及催眠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
2.能对下级心理咨询师的阶段性咨询效果进行评价
相关知识:疗效鉴别的理论知识
3.能对心理咨询师最终咨询效果进行评定
相关知识:疗效鉴别的理论知识
(三)咨询的实施(团体咨询或小组咨询)
1.能进行团体心理咨询的指导
相关知识:团体心理咨询的理论与操作知识
2.能评估咨询效果
相关知识:团体咨询效果评定的理论知识
三、心理咨询
(一)翻译国外测验工具
1.能翻译项目
相关知识:相关专业外语知识
2.能翻译国外编制的量表
相关知识:相关专业外语知识
3.能翻译国外制定的常模
相关知识:相关专业外语知识
(二)编制心理测验
1.能建立项目库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2.能进行项目选择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3.能掌握量表分数标准分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4.能建立常模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5.能编手册
相关知识:心理统计学知识
(三)群体心理测验与特殊问卷的实施
1.能参与修正和编制团体问卷和量表
相关知识:社会心理学关于社会特殊群体划分的理论知识
2.能实施群体特殊问卷
相关知识:社会心理学关于社会特殊群体划分的理论知识
三、其他
(一)业务督导
1.能制定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计划
相关知识:
(1)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知识
(2)心理咨询的理论知识
(3)心理问题分类和心理疾病诊断的知识
(4)临床心理学国际、国内最新发展动态知识
2.能指导心理咨询师的理论学习和审核下级心理咨询师的工作方案
3.能组织心理咨询师进行个案分析、专题讲习班和点评难点
4.能参与心理咨询师业务考评和年检
(二)工作实践督导
1.能对心理咨询师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检查、指导
相关知识:
(1)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相互关系的知识
(2)各类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方法的知识
(3)咨询效果的鉴别知识
(4)国际、国内最新咨询手段与心理治疗方法的知识
2.能对心理咨询师的业务能力定期评估并指出努力方向。
3.能指导下级咨询师咨询过程中咨询关系的正常发展
(三)下级心理咨询师个人心理健康的督导
1.能评估下级心理咨询师个人心理素质,指出薄弱点。
相关知识:
(1)督导的职责与责任界限的知识。
(2)本职业活动对从业者个人心理健康影响的知识。
2.能指导下级心理咨询师个人心理健康状况并协助排除因职业原因造成的心理问题。
3.能指导下级心理咨询师,提高个人心理平衡的能力

精神科副主任医师考试科目

精神科副主任医师考试科目包括以下内容:

1. 临床精神病学:包括精神疾病的分类、诊断、治疗和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2. 精神病理学:包括精神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程和转归等方面的知识。

3. 精神药理学:包括精神药物的分类、作用机制、药物治疗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知识。

4. 心理治疗学:包括认知行为治疗、精神分析治疗、家庭治疗等心理治疗方法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5. 应用心理学:包括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应用心理学知识。

6. 医学伦理学:包括医学伦理、法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

7. 统计学:包括医学统计学、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知识。

8. 临床实践:包括精神科临床实践和病例分析等方面的知识。

精神医学博士报考条件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精神医学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类型、学习及年限、报名资格


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材料


考生应在各报名阶段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及提交纸质版材料(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发布北京大学医学部2022年医学创新交叉博士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和延长医学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的通知》相关要求),报考材料是初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准备,所提供的材料应翔实可靠,请考生自行检查文件完整性和准确性,文责自负,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提交时间延误、报考材料不全等造成不能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材料初审


由教育处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统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按规定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名单。各研究方向成立以招生导师为主的科室招生小组,由招生小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产生拟复试名单。拟复试名单经教育处汇总上报医学部研招办,经研招办批准发布后生效。凡报名时英语未达到基本要求者,经各方向招生小组审查除英语外条件合格者,可在次年3月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补交符合医学部博士招生简章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不能提供者,取消其最终复试资格。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


(一)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1. 笔试科目:专业理论、专业英语。


2. 面试内容: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3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副高职称不超过1名)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报告时间为10分钟,专家提问、考生答辩20分钟。考生以PPT形式报告自己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英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自我评价(性格倾向、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特长等)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考生进行无记名评分。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通过医学部统一组织临床考核笔试,进入复试阶段后还应参加教育处组织的精神科临床技能与临床思维的临床能力考核,各项考核内容各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单科不及格则为临床能力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者进入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二)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1.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理论与专业英语各计总分为100分,以50%进行加权。


2.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 学院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办法将在2022年复试通知中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明确。


五、录取


北京大学医学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在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布。

医学鉴定人员具备的条件

1、专业知识条件。鉴定人是较高层次的专家,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专业知识,这是司法鉴定人必备的首要条件。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对自己从事的学科的专业知识经过系统的学习,理论基础扎实,应用技术熟练。一般须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以上的学历,本专业以外的必须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

  2、鉴定实践能力条件。鉴定实践能力是指司法鉴定人具备独立解决本学科范围内有关鉴定问题的能力,是鉴定人开展鉴定活动的基础。对鉴定人实践能力的评断,主要是考察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成就或办理本专业案件的数量、质量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

  3、法学知识条件。司法鉴定活动是在诉讼活动中进行的,许多鉴定业务与法律联系密切,鉴定人同时又是诉讼参与人,因此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所做的鉴定结论才能符合法律要求,才能严格履行鉴定人的职责。主要应当掌握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证据法学等与鉴定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学知识。

  4、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特殊的、高层次的专业技术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身份审核与提供证据、参加诉讼活动,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职称,才能与其任务、地位、水平和身份相称。不同专业的鉴定人职称标准不同。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的鉴定人一般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物证技术学、司计学以及行业鉴定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各个专业的鉴定复核人必须是高级职称的鉴定人。

  同时应当明确,有的鉴定人虽在门工作,但他们是技术干部而非司法干部或公务人员。

  5、思想品德条件。鉴定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我国法律中虽然并没有英美法系中对品格证据的相关规定,但是鉴定人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是保证鉴定结论客观、公正的前提。

  由于鉴定工作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不同,司法鉴定人的条件也存在着各自的差异。只有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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