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内涵和定义很模糊,没有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加以具体阐释,很多法学家和理论界人士都对有不同的解释,很多法官都不能给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我在办案中发现大部分律师更是对一知半解,不能给出准确的定义,你说连的定义都不能准确的说出,怎么能办好案件。
我简单说一下定义的问题,学术界对的定义有不同的观点,我们律师在办理案时,第一步要考虑的就是的定义是什么,但是按照这些定义在办理案时会发现,每一种观点都不完全准确,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究竟的定义如何界定才能准确表达其内涵,我以为,作为的的法定加重情节,是一种客观事实行为,加重情节与基本犯一起构成修正的,加重情节的具备与否对决定情节加重犯的成立与否具有决定意义。但这种客观事实行为更强调的是一种完整的行为,罪的客观行为作为一种复合行为,包括强制行为和行为,两者结合,方构成完整的行为。所以,要想成立具备情节的罪的情节加重犯这种特殊的,就必须证实其具有共同的完整的犯罪行为,而又要求必须具有两名以上男子的实行行为,所以要求需要有两名以上男子的既遂。另外,在实行犯方面,由于罪的客观行为是复合行为,包括强制行为和行为,女子虽然无法实行行为,但却可以实行强制行为,所以女子也可以成为罪的主体,但的主体中必须有两名以上的男子,否则,一个男子或者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根本就无法产生轮流的行为,也就无法构成具备情节的共同犯罪。还必须对罪过、手段、时间、空间以及犯罪对象有所规定。
综上,我以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为两个以上的男子;
2.犯罪对象为同一或者同一妇女;
3.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
4.时空上行为具有承接性;空间上具有可延展性;
5.在手段上,对妇女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对不做强制要求;
6.在过程上,必须有两名以上男子完成。
基于此,我以为,的定义应该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基于共同的认识,在同一段时间内,对同一发生性关系或者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强行的
行为。
以此为参照,上述五种定义虽然都揭示了的某一方面,都由于没能全面、深入的揭示其本质,都有其不足之处。
(二)情节的司法认定无明确操作规则,法官对情节的认定存在不同认识,导致裁判结果不同,影响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案件的改判率据我统计是相当高的。
我国中只有罪无罪,但根据第236条第3款的规定,2人以上的,处10年以上、或者。可见,系犯罪的结果加重情节。情节的认定,直接影响被告人的刑罚。实践中,法官对情节的认定存在不同认识,导致裁判结果不同,影响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同样一个案子,是否构成,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看法,简单举五个案子:
1、未成年人李某案,一审被判决情节成立,判决有期徒刑8年,二审被哈尔滨中院改判情节不成立,改判5年。
您好,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将详细情况告知我,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邀请! 我来说说我的观点。
我其实从小就喜欢狗狗,大了以后,有了独立的生存能力和生活环境以后,才敢养一只狗狗作为伙伴。
小时候经常看到狗主人打骂狗狗,那时候觉得,狗是我们的玩伴,狗狗被打了,会很心疼。所以在养了几年狗狗的同时,也学习狗狗的行为模式分析,以便于更好的了解自己的爱犬在想些什么。
经常打狗狗会对狗狗造成哪些影响呢?
1、敏感易怒
狗狗的天性就有警惕这一点,即使被驯服的狗狗也仍然有警惕性,如果主人长期的打罚狗狗,它就会变得敏感易怒,一点小小的声音都会让它紧张起来。极度的敏感使得狗狗很没有安全感,与人的亲和力也会下降。
2、怀恨在心
有的人会很严重的惩罚狗狗,拳打脚踢、破口大骂、等等。狗狗真的会记住这个让它难过的事情,并且把这些难过和某种人或事物关联到一起,使狗狗的心理产生阴影,导致狗格孤僻,容易患上焦虑恐惧症
3、报复行为
狗狗其实也有心眼的,和小孩子一样,狗狗的报复行为有:乱拉乱尿、撕咬破坏等等。一方面为了引起你的注意,一方面是报复你当初那么严重的惩罚它!
4、离家出走
信任度降低的最终表现,狗狗一旦对你失望,失去信任,那么它就不会愿意跟随你,它会寻找机会跑出去。因为它那么爱你,你总是打它,它不理解原因,而你又不懂方法教狗狗。就导致了狗狗对你失去信任,最终离你而去!
5、具有攻击性
要知道,在你打狗狗的时候,它会本能的吼叫。这是在警告你:我很痛,不要再打我了,我很害怕! 如果你还是继续打它,那它很有可能因为活下去而攻击你!其实狗狗真的不想咬你,它只是出去本能的防卫自己的生命。因为打它太疼了,让它觉得自己可能会被打死!
这几点是最严重的,也是经常发生的,其实只要找对了方法,在狗狗犯错的时候及时纠正,并在做的好的时候及时奖励狗狗。狗狗就可以很乖了,再加强一些服从性训练,狗狗一定会很乖,很懂事的。
多一些时间陪它,它才会和你有更好的沟通
我每天工作之后,都会和它聊天,彼此对视,陪它玩耍。
信任度是一天一天建立的,狗狗的坏习惯也是一天一天养成的。找对方法,加上耐心,狗狗也会改掉坏习惯的。 毕竟,没有不听话的狗狗,只有不会教的主人!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退休包括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是职工在没有达到法律规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企业规定服务年限而退休的行为。因为违反规定的提前退休不利于企业管理职工,也不利于促进就业,具有一定负面影响,所以提前退休应具备一定条件。根据我国政策,因病没有劳动能力可以提前办理退休。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1、职工所从事的工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的批复件;
2、职工本人档案;
3、职工本人退休申请报告;
4、《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和企业张榜公布单;
5、《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单位在职职工花名册》(即连续视同缴费年限核定表);
6、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退职的,提供本人申请和《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7、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应提供本人退休申请、批准文件、企业破产裁决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8、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若职工本人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全的,还需提供确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的原始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