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一、保密的原则
保密的原则可以理解为心理咨询中最为重要的原则,它既是咨询双方确立相互信任的咨询关系的前提,
也是咨询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
这一原则要求在没有得到双方同意的时候,不得将在咨询场合下对方的言行随意泄露给任何人或机关。
在公开案例研究或发表有关文章必须使用特定来访者的有关个人资料时,必须充分保护来访者的利益和
隐私,并使其不至于被其他人对号入座。
二、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时间可以延长)
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三、“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心理咨询的大门向永远人永远是敞开的。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没有咨询愿望的
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那么,既然是自愿来也可以自愿离去。
四、情感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的场面设定时,原则上禁止与来访者除咨询室以外的任何接触和交往,也不能将自己的情绪带
进咨询过程,不对来访者在情感上产生爱憎与依恋。
五、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该劝其不要轻易作出如退休、挑换工作、退学、
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
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给予告之。
六、伦理原则
心理咨询的开展必须一定的伦理规范为约束力。主要表现为对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咨询人员,团体的
伦理要求。目前,对咨询人员的道德准则与伦理规范,我国虽尚未制定,但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心理咨询师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专业伦理规范;心理咨询师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发现,在专业界限和个人能力范围之内,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工作;心理咨询师应不断更新并发展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自我保健的活动,促进个人在生理上、社会适应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以更好地满足专业责任的需要。1、心理咨询师应在自己专业能力范围内,根据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培训和督导的经历和工作经验,为不同人群提供适宜而有效的专业服务;2、心理咨询师应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的意义,在专业工作领域内保持对当前学科和专业信息的了解,保持对所用技能的掌握和对新知识的开放态度;3、心理咨询师应保持对于自身职业能力的关注,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步骤寻求专业督导的帮助。在缺乏专业督导时,应尽量寻求同行的助;4、心理咨询师应关注自我保健,当意识到个人的生理或心理问题可能会对来访者造成伤害时,应寻求督导或其他专业人员的帮助,必要时应限制、中断或终止临床专业服务;5、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需要介绍自己情况时,应实事求是地说明自己的专业资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情况,在需要进行广告宣传或描述其服务内容时,应以确切的表述其专业资格。心理咨询师不得贬低其他专业人员,不得以虚假、误导、欺瞒的对自己或自己的工作部门进行宣传,更不能进行诈骗;6、当心理咨询师通过公众媒体(如讲座、演示,电台、电视、报纸、印刷物品、网络等)从事专业活动,或以专业身份提供劝导和评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论要基于恰当的专业文献和实践,尊重事实,注意自己的言行应遵循专业伦理规范。7、当心理咨询师需要向第三方(例如法庭、保险公司等)报告自己的专业工作时,应采取诚实、客观的态度准确地描述自己的工作;8、心理咨询师不得利用专业地位获取私利,如个人或所属家庭成员的利益、性利益、不平等交易财物和服务等。也不得利用心理咨询、教学、培训、督导的关系为自己获取合理报酬之外的私利。
伦理型情感观念是指在道德伦理的框架下,人们对于情感的一种理解和认知。这种观念强感应该遵循道德伦理的原则,以理性和道德为基础,以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为导向。伦理型情感观念具有以下特点:
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