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抑郁症保险会进行理赔。抑郁症是一种精神类疾病,可以在限额内进行相应的理赔。但是具体的理赔情况,要根据被保险人所受益的产品来看,依据保险合同中具体的理赔条款而定。若用户投保的是没有免责的医疗险,则保险公司会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
精神病可以买意外保险,但是对于因为精神病而导致发生的意外事故,意外保险通常将其作为免责条款,不予理赔,比如某意外险的免责条款中就有说明:被保险人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不予理赔。
焦虑症能买商业医疗保险,但是一般会除外承保,以某商业医疗保险的健康告知为例,且对精神疾病,包括焦虑症、抑郁症、适应障碍、精神或行为失常、慢性疲劳综合征、精神躯体疾病及其并发症和后遗症引起的治疗除外承保,也就是不予报销。
保险中的精神病包括精神症、强迫心理症、焦虑症、抑郁躁狂症等,轻度精神病一般表现为情绪低落、郁郁寡欢、失眠,重度会产生、厌世倾向,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健康险产品都不会承保精神病患者。
1,曾有精神病史,已经痊愈,购买商业保险不是属于骗保行为。
2,曾有精神病史已经痊愈的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为自己投保商业保险。
3,在投保人身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相关病史。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对相关保险事故不进行赔偿。
4,相关规定:
(1)《合同法》规定: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保险法》规定: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