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比逊错觉, 形状错觉。是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比逊提出。将一正方形放在有多个同心圆的背景上,其对角线交叉点与圆心重合,看起来这个正方形的四条边向内弯曲。
他曾分别将不同的几何形状(如圆形、方形、三角形等)放在线条背景上,结果发现这些形状看上去均会变形而出现形状错觉。
线条清晰、力度适中:正常,情绪稳定。
线条模糊、细到看不清:缺乏安全感、胆小、自我压抑。
过于强劲、甚至把纸戳破:具有攻击性,发泄愤怒。
断断续续总是改变方向:犹豫,焦虑,想要隐藏自我。
自闭症儿童很喜欢画重复的东西,比如不断的圆或迷宫。
色彩与心理:
6岁前只用红色正常,6岁后过度频繁使用,有暴力倾向,对感情自控力差。
5岁前偏好蓝色,表示有分寸,6岁后大量使用,表示适应力好,但过度使用,表示孩子过于自我约束。
偏爱暖色:活泼,热情,精力充沛,心情愉快。
偏爱冷色:安静,思考,严谨,悲伤,心情烦闷。
喜欢很强烈的颜色:做事有激情,有领导才能,但属于易怒型,缺乏耐性。
喜欢阴郁的颜色:被动,含蓄,焦虑,多愁善感。
喜欢多种颜色搭配在一起:开朗,乐观,人缘好,受欢迎,但容易浮躁。
只用一两种颜色:冷静,谦让,不喜欢与人交往,不容易接受挑战。
心理学的区分原则
判断心理正常与否的三原则
心理学的区分原则
郭念锋(1986 1995)认为,区分心理的正常与异常,应该从心理学角度切入,以心理学对人类心理活动的一般性定义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是该问题明朗化。
根据心理学对心理活动的定义,即心理是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我们有理由提出如下三条原则,作为确定心理正常与异常的依据。
一、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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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所以任何正常心理活动或行为,在形式和内容上必须与客观环境保持一致。
如果一个人坚信他看到或听到了什么,而客观世界中,当时并不存在引起他这种感觉的刺激物,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精神活动不正常了,他产生了幻觉。
如果一个人的思维内容脱离现实,或思维逻辑背离客观事物的规定性,并且坚信不疑,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精神活动不正常了,他产生了妄想。
这些都是我们观察和评价人的精神和行为的关键,我们又称他为统一性。或者同一性标准。人的精神或行为只要与外界环境失去同一性,必然不能被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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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科临床上,常把有无自知力作为判断精神障碍的指标,其实,这一指标已经涵盖在上述的标准之中。所谓无自知力或自知力不完整,是指患者对自身状态的错误反映,或者说是自我认知与自我现实统一性的丧失。
在精神科临床上,还把有无现实检验能力作为鉴别心理正常与异常的指标,其实,这一点也包含在上述标准之中。因为,若要以客观现实来检验自己的感知和观念,必须以认知与客观现实的一致性为前提。
二、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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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人类的精神活动可以被分为知情意等部分,但是他自身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各种心理过程之间具有协调一致性关系。这种协调一致性,保证人在反映客观世界过程中的高度准确和有效。
一个人遇到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会产生愉快的情绪,手舞足蹈,欢快地向别人诉说自己内心的体验。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他有正常的精神与行为。如果不是这样,用低沉的语调向别人述说令人愉快的事,或者对痛苦的事,做出快乐的反应,我们就可以说,他的心理过程失去了协调一致性,成为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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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格相对稳定性的原则
在长期的生活道路上,每个人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格心理特征。这种人格心理特征一旦形成,便有相对的稳定性。在没有重大外界变革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易改变的。
如果在没有明显外部原因的情况下,一个人的个性相对稳定性出现问题,我们也要怀疑这个人的心理活动出现了异常。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把人格的相对稳定性作为区分心理活动正常与异常的标准之一。例如一个用钱很仔细的人,突然挥金如土,或者一个待人接物和热情的人,突然变得很冷漠,如果我们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找不到足以促使他发生改变的愿意,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的精神活动已经偏离了正常轨道。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白心理界限是什么。
心理界限”顾名思义就是每个人在心理上能够接受的极限。超过某个特定的范围,就会有一种被勉强、逼迫的感觉。正因为有了这个界限,我们就会知道大家应该如何相处,哪些事务该由谁负责,哪些行为只存在于某一个次系统中,不适合放到其他关系里。
我们每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都不希望别人逼着我们去做,或者说做自己不愿意去做的事情。所以我们要求别人做到的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做到,我们给别人设限,同时也要给自己设限,首先你要别人去做这个事情,你自己能不能接受能不能做到,那你可以那我们再以这样的要求去要求别人,而不是一味的去要求别人怎么怎么样。
总之就是一句话。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必须做到。
今天你能接受,那别人也能接受,你自己都接受不了,那你为什么要求别人去接受呢?
光心和中心有以下区别:1. 光心是指光线的聚焦点或光源所在的位置,它是光线的起点或终点。而中心是指事物的核心或重要部分,它是事物的中央或焦点。2. 光心通常用于描述光学现象,如透镜或凸透镜的焦点位置。而中心则可以用于描述各种事物,如社会中心、城市中心、心理中心等。3. 光心是一个物理概念,它与光的传播和聚焦有关。而中心则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可以用于描述事物的位置、重要性或核心。除了光学和一般事物的描述外,光心和中心还可以在其他领域中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例如,在心理学中,光心可以指代个体的核心信念或价值观,而中心可以指代个体的自我意识或自我认同。在艺术中,光心可以指代画面中最亮或最突出的部分,而中心可以指代画面的主题或焦点。因此,光心和中心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