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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请病假,按管理权限,在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请假手续。职工在征得原单位签字同意后,副科级以上领导领导干部,或者非领导职务人员,由组织部核准;一般干部或者工人由当地人社局核准。
2、长期请病假,应该出示县级以上诊断证明。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以及病情实际情况,确定治疗、疗养时间,核定请假允许的时间。
3、长期请病假,工资减额发放。请病假时间在6个月以内,一般不低于本人工资的80%;请病假时间在6个月以上,一般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具体数额参照本人工作年限,分10年工龄以内及10年工龄以上,发放数额不同。长期请病假,其个人年终奖、精神文明奖、绩效等在岗职工享受的福利、奖金不予发放。
4、严格请销假程序。对于违规长期请病假,或者病情不严重的,开据虚明的,逾期不上班的,统一按职工管理条例处理,按吃空饷人员对待,停发工资,如果本人坚持不上班,可以开除公职。
这个几乎在每个大一点的单位都有,现象很普遍!
劳动法是有规定的,这种情况也是特殊情况,是不能辞退的。
只要这位老师有正规医院出据的证明,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或是用人单位没有权力辞退该教师。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岗位,但是,我们社会是一个充满人道主义,温暖型的社会制度,只要一个人进去体制内,不是违法犯罪,一般都不会开除或是辞退,除非是自己提出辞职,这样才能够辞去自己的公职。
这位老师既然有病,这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这是在客观程度上,只能说ta不能胜任工作。
如果严格意义上讲,该同志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应该给予辞退。这也是劳动法规定的。但是生病是特殊情况。
我们社会又是充满人情的社会,尤其大众心理都是同情弱者,也就是说,该同志在严格意义上说,已经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中的一员。
如果给ta辞退,你想想ta的生活都成问题,推向社会又该怎么办?虽然在国家财政上减轻负担,但是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更能提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不但不能开除该同志,而且工会和教代会还应该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该同志应有的帮助和支持,为ta的现实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关怀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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