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集中制,发扬党内,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 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九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 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 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 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 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央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3]。
一、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基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应注意的几个原则。一要以理服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注重用事实说话,多做调查研究,这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具体体现。我们用事实教育人,用道理说服人,而不是对群众采取空谈泛谈,趾高气扬的态度,群众是可以理解的,是能够虚心接受的。这样既解除了与群众之间的隔阂矛盾,又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做起思想政治工作来也就游刃有余了。二要以情感人。关心群众,尊重群众是搞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情基础,同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思想感情,有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必须做到情真意切,情理结合,以真情换取真爱,关心、体贴、理解和信任群众,用真情实感的态度,去感动群众,这样,做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得心应手,达到预期的目的。三要以诚待人。对待职工群众以诚相待,诚恳朴实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关键所在。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我们要持诚恳的态度帮助解决,决不能拖延推诿,阳奉阴违。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要把自己置身于被教育对象,对群众要谦和、真诚,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贴近群众生活,以诚感人,以诚教人,以诚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以诚融洽党群之间的关系,以诚去引导群众同奔小康之路。四要以德育人。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对职工群众进行道德品质教育,提高全民的综合素质,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大力传递正能量,正确树立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宣传、倡导劳动模范和标兵们无私奉献,平凡岗位辛勤工作的事迹,弘扬社会新风气传达正能量。
二、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基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应注意的方法。 一要关心体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群众的疾苦,的利益放在首位。只要我们关心群众,尊重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自己融于群众之中,思想政治工作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二要求真务实。要时刻关注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面体现全心全意为服务宗旨的内涵,使群众感到我们党可亲,可爱,可信,可敬,充分显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巨大说服力和感染力。三要参与。要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走群众路线,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既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又有群众的积极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和难题。
三、针对任务确定工作内容,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企业的生产建设和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工作中要做到针对任务定内容,定目标,在每完成一项任务中,把握宏观控制,这就要求我们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联系企业的实际,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做好“形势、目标、任务、责任”主题教育的基础上,及时宣传先进,表彰好人好事,提倡奉献和奋斗精神,形成人心向上的好风气。有针对性的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二是联系安全生产的实际。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查找、整改事故隐患,勇于同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做斗争。三是联系维护稳定的实际,使党员干部能够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企业的建设。
四、针对不同人员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做好加强整体素质建设的同时,也必须做好具体人的工作,而且要真正做到点子上,因此应掌握具体方法和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一是细心观察分层次,调查研究讲方法,职工年龄大小、知识结构、个人经历、男女性别这些不同方面带来的思想问题也是千差万别的,思想问题所表现的形式也是不一样的,应细心观察。采取不同方法,就一般而言,老同志在沉默不语的时候、技术人员在情绪不高的时候、青年职工在不说不笑不高兴的时候,这时正是需要做好思想工作的时候,要通过谈心聊天等了解掌握情况,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解决职工思想和实际问题。二是大道理和小道理的关系。坚持大道理管小道理、小道理服从大道理,该讲大道理时,必须要讲,只有在道理上讲清楚,才易收到好的效果。三是处理好主动做与被动做的关系,对于主动找上门来、找领导谈思想解决问题的,应热情接待耐心听。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疏导、解释、批评、鼓励。对于不能立即解决和答复的,要研究后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在工作中还要主动做好不同层次人员的思想工作,在对党员教育中,重点强调党员模范作用,针对实际情况,组织党课教育,对基层党员要以表扬为主,肯定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在实际工作中才能收到一定的效果。
五、坚持群众性,党、政、工、团一起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因此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就其开展经常性思想工作的特点,又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党、政、工、团一起抓,针对影响企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强大合力,这样在出现一些问题时,就能全面把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彻底弄清原因,正确处理思想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在新体制下由于人员配置,各部门业务相互交织渗透等原因,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再单靠政工干部孤军奋战,而是要纵向、横向渗透铺开,构建大政工组织体系,形成思想政治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提倡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常言说,思想政治工作一半靠说,一半靠做,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做比说更重要,因为身教重于言教,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更重于口头说教。在一线班组,组员们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对企业整个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是绝对不行的。这就要求大家工作、生活中学会体谅、帮助,工作之余,踊跃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大家在与其他人分工合作、分享成果、互相帮助的过程中,体会到集体精神和团体精神的重要性;提倡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缩短每个职工之间、各个班组之间的距离,拉近员工之间的心与心的距离,使每个员工之间、每个班组之间的关系密切了、团结向上的精神浓郁了,才能呈现出朝气蓬勃的工作氛围。
七、掌握灵活性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办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在新时期抓好中心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必须掌握好灵活性,才能真正创造一个生动活泼、团结宽松的工作环境。目前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本人认为应注意把握“四个结合”、“一个区别”、“做有情领导”这几个环节。“四个结合”是“表扬和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普遍教育和个别帮助相结合,以教育为主;肯定成绩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肯定成绩为主;正常教育和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以正常教育为主。一个区别”是:认真区别实际问题与思想问题的界线,在现实条件下,职工中存在有这样那样的实际问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确定解决的办法,而不能统归于思想问题。属于实际问题能解决的尽快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也要讲清道理。当然对属于思想问题的要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力求解决。
此外,要“做有情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的“根基”是人心。温暖人,才能激励人;凝聚人,才能振奋人。当前企业职工的工作竞争、精神压力加大,社会环境价值趋向复杂,所以当前的员工较过去更加需要真情和呵护、温情的关心。在实践中,基层党组织应牢固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服务观念,从小事入手,比如,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职工餐厅的生活改善,各支部开展的节假日的一次探望,生日里的一声祝福,生活中的一次帮助等等,使企业真正成为了员工心中温暖的家园,润物细无声地温暖着职工的情感。企业用真情暖了职工的心。职工才会自觉地把真心献给企业,与企业同舟共济。这样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和团结友爱、互帮互学的人际关系,这是我们企业兴旺发展的需要。
总之,我们作为党的基层组织,要不断与各方沟通,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了解职工所想,听取不同意见,借助思想教育的载体、方法,引导帮助职工解决问题,树立信仰,以积极的姿态投入生活和工作之中。我们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只要本着爱护职工,关心职工为出发点,心为职工所想,情为职工所系,利为职工所谋,就一定能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
五新指的是新能源、新农业、新材料、新经济、新服务。
1、新能源:指的是对可再生的能源进行开发利用,以此来达到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
2、新农业:指的是提高农民的就业机会以及收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使农业往产业化的方向进行发展。
3、新材料:指的是具有特殊性质的功能材料或优异性能的结构材料,例如新金属材料,精细陶瓷和光纤等等,由于这些资源材料的利用效率较高,因此多加使用可以节省很多资源材料。
4、新经济:传统经济和互联网之间的结合、例如生物医药、移动通讯等。
5、新服务:新服务:一种全新的服务和经营模式,其核心是利用互联网的数字化能力来为服务行业带来提升,从而提高单个商家在特定区域的服务能力,改变了传统流量式的单一平台。
五学是:学三观,学担当,学本领,学纪律,学定力。
学“三观”,提升对党忠诚的新境界。该局组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从党史中汲取营养和力量,进一步校正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更加奋发有为、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学担当,展现尽职尽责的新作为。该局立足教育实际,始终把加快教育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聚焦先进典型,通过学习党的好干部焦裕禄、扶贫干部黄文秀、“扫雷英雄”杜富国、“孤岛英雄”王继才的先进事迹,进一步鼓舞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开拓创新。
学本领,提升立德树人新能力。该局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理解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道理哲理。在此基础上,坚持培根铸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突出家国情怀,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帮助广大学生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抓好养成教育和品格培养,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和社会责任。
学纪律,展现务实作风新面貌。该局开展了以“强党性、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为主题的廉洁教育,绷紧纪律之弦,筑牢廉洁“堤坝”。在廉洁教育讲堂,党组书记走上“讲台”讲党史,教育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红线、筑牢防线、夯实底线、把握界线,时刻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纯洁性和先进性。教育系统各基层党支部依托主题党日、工会大学习等,深入开展廉洁从业专题教育,促进廉洁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生活,确保纪律意识入脑入心。党员干部要秉持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对标对表,找差距、补不足,建立思想上的“防火墙”。
学定力,展现风清气正新气象。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该局将勤学与善思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深对重大理论问题、历史问题、实践问题的理解把握,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该局还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洁画展、重温入党誓词,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学习。5月份,集团党委了集团党委一体推进“三不”实施方案和《2021年行动计划》后,矿党委第一时间组织班子成员,以及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要求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重大意义,把抓好“三不”一体推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要求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制定方案。该矿重点对照集团行动方案的20项具体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做到每月月初有安排,周周有推进,月底有总结;同时,矿党委对每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具体措施进行了一一落实,确保了“三不”方案既体现集团要求,又符合常村实际。
三是督导落实。作为“三不”机制一体推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三不”机制一体推进,通过定期召开推进会,总结会,分别以周、月为单位,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同时,矿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充分发挥集团纪法教育基地、安全心理咨询中心和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持续抓好纪法教育、党员学习、干部培训等工作,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敬畏制度,敬畏纪律,敬畏规矩,不断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四是完善机制。该矿把“三不”机制一体推进融入全矿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约束机制,扎牢制度“笼子”,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13710”督查机制,健全该矿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使“三不”机制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不能腐”的机制正在加快构建。
五是合力监督。该矿党委定期组织党办、纪委、宣传、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定期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开展实时监督,对各类苗头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此外,该矿还充分发挥基层支部委员、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不敢腐”的氛围得到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