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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所谓的“人体书法”,在网上看过些相关资料。说实话,不论是对这种创作形式,还是对这种行为本身,都不敢恭维,更不敢苟同。
艺术需要符合和满足人类的审美要求,而不是审丑要求。艺术应该引领一种健康的文化,而不是展示丑陋。
我们夸赞一个人的动作和仪态时,往往会用“优美、优雅、娴静、轩昂等词汇,但一个人趴在地上,像蛇一样扭曲爬行真的和这些词汇搭不上边,所展示的只有丑陋。
这种所谓的人体书法,更多的是想通过出格的、另类的行为来博取社会关注,甚至为此不惜突破下限。这与当年一些演员的一脱成名没有区别,两者都是以艺术之名行玷污艺术之实。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罗兰夫人曾大声疾呼: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现在,我们也需要发出类似的呼喊:
可惜的是,有太多的媒体人、太多的网民在为这种人和这种事推波助澜。我们越是关注这些人、炒作这些人,他们就越高兴,因为他们可以得到更大的知名度,可以接拍更多的代言广告,他们的作品也可以卖出高价了。
古今中外,向来不缺这种人,不得不说是人类的一种悲哀,艺术的一种悲哀、书法的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