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知道不能再一起、就慢慢忘掉吧、婚姻、要真情实意走下去、不是儿戏、所以你应该慎重考虑!
一,客观原因:有一方坚决。例如,不能违抗父母之命,如果还要相处下去,父母以断绝关系或以死相逼作要挟。别无他法,只能忍痛割爱。痛断肝肠,无法复合。
二,主观原因:有一方对另一方恨。是那种恨之入骨,无法释怀,几乎要走极端了而未走极端的那种。无法化解,必须分开,才能了结。
三,相对足够的时间。以上两种因果关系,必须经过时间的全程参与融合,才能使思念的情绪或憎恨的情绪,得到稀释淡化。从一想起这个人或提到这个人就情绪激动、耿耿于怀,渐渐地过渡到云淡风轻、不值一提。人不再为往事所缠绕,心灵平和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