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分析:你好,感谢你的咨询,根据你的描述,您女儿的病情时间较长了,这段时间如果一直服用西药只是起到暂缓症状的作用,实则是无法根治和治愈的。
心理指导:建议是服用中药,中药治本副作用小,不易产生依赖性,配合心理干预的手段进行治疗效果更好一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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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休学了一段时间,一定要定明什么原因的.不过不用担心,不会影响到日后工作的.一,用人单位不会看.二,只有病好以后才能让你复学.也就是学校一定还在档案中写明该生已康复.否则学校那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三,用人单位在用人时也会体检的,体检你是健康的就什么事都没有..生病是人之常情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三)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 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休学学生,原来享受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的按最低等级发放 ;特殊专业的伙食补助停发。实行贷学金的院校,休学学生不享受贷学金;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一年,连 续病休者,第二年停止公费医疗,医疗费用自理。享受公费医疗期间,应在 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凭医院正式单据向学校报销; (三)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 (四)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特殊困难等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 ,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1年。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 者,取消学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二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复 查合格,方可复学; (二)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复学; (三)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复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摘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颁布)
一般患了严重的传染病,或者是精神类的疾病,都是可以办理休学手续的。
患了严重的抑郁症,这是属于精神类疾病是可以办理休学的
一、休学
1、 本人或监护人因学生心理问题主动提出休学申请的;
2、 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为重性精神疾病,不宜在校继续学习的;
3、未遂或意图强烈,危及生命安全,且影响在校学习的。
二、办理流程: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须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休学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按规范流程办理休学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办理休学手续需由监护人家长或亲属(父/母亡故或因身心疾病无行动力/自知力)陪同;
2、 二级学院须妥善保存学生相关资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书等复印),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
3、学生休学期间,二级学院学生管理人员须关注其就诊情况,跟踪其身心状态,并及时更新学生心理档案;
4、学生休学期满,需提前一周联系学生,商谈复学事宜,并告知学生携带相关资料,提交复学申请至二级学院。